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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行人闖紅燈想看「證據」才簽罰單 竟被警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行人闖紅燈想看「證據」才簽罰單 竟被警作者
fucKMT5566
(廢文水準和車輪一樣棒棒)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3

: 裁定指出,趙至警局觀看影片後確認有違規,即明確告知姓名、身分並簽收舉發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事件的罰單,態度並無不佳,整個過程應是主張自我權益,並沒有違法的故意。
: 裁定指出,依警察職務報告、錄音記錄,是趙與員警就先舉發還是先看影片互為討論,且: 趙一再稱「先確定有無闖紅燈、願意出示身分」好幾次,趙沒有拒絕陳述,多花時間到警: 局也不會導致無法舉發,趙不負先提出身分證的義務,不必罰。


八卦眾肥肥要先知道一件事

就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出現原因是因為它的前身「違警罰法」對人民侵害的權益過大

而且太多主觀認定 造成很多垃圾警察能夠在現場僅憑自己"意志"

做出一些超出法條規定勤務上能進行的侵害


回到這篇新聞提到 松山分局的警察叫趙民報身分證確認身分

趙說希望先確認自己違規證據再報身分證 也沒有說不報 而警察本來就有教示的義務

趙民也沒有拒絕或是虛偽陳述 甚至他都願意跟妳們回到勤務所查驗身分

但因為鬼島的警察喜歡亂開 反正後續的救濟跟訴訟是花你自己的時間去跑

他就賭正常人也沒那麼閒會去跑這些流程 就算真的最後證明你是對的也浪費錢浪費時間

最後 跑行政流程這種冗長騙P幣的廢文就不發了 阿肥記得上次有個比跑公文還快的方式

好像直接去分局直接砸東西還是遞交甚麼東西 反正最後也是警民握手和平收場☺

https://i.imgur.com/usNQKgY.jpeg


https://reurl.cc/kyqR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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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p6vu04boy (客家肥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地震時正在做啥最崩潰?

aa1052026: 樓下剛剛正在跟猛甲在床上幹嘛?59.102.152.12 12/15 12:15
leoqqqoel: 跟甲玩冠狀溝116.241.44.221 12/15 12:15
leoqqqoel: .....116.241.44.221 12/1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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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60209 08/23 15:47以後就變成行人違法就賴皮 賭警察嫌麻煩

max60209 08/23 15:48就算證明警察是對的也浪費時間損耗心力

max60209 08/23 15:51今天剛好看到個在警察面前闖六線道的人

max60209 08/23 15:51一大群車看他表演 警察完全不動如山 讚

radi035 08/23 15:53日本請你簽罰單之前 還真的先給你看影片

aakkssqq 08/23 16:26支持警察強力執法

donechiwu 08/23 19:03受教了.感謝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