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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打詐5法修法 初審全通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打詐5法修法 初審全通過作者
ljsnonocat2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3

講的好像很厲害有修法

不過難道政府與立委不懂法官的尿性?

審判時刑期都是從地板開始判

不要去看啥最重幾年

“刑度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是很高機率只會判一年

你覺得對於這些8+9與罪犯有什麼警惕作用嗎?




※ 引述《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陳鈺馥、吳政峰
: 3.完整新聞標題:
: 打詐5法修法 初審全通過
: 4.完整新聞內文:
: 人口販運法與刑法修正案也完成一讀 阻詐邁大步
: 行政院因應詐騙型態升級,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一‧五版」,執行重點包: 括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人口販運法、刑法等「打詐五: 法」的修法,昨天立法院通過人口販運法與刑法的初審後,打詐五法已全部完成初審,為: 五法修正案的三讀立法再邁進一大步。
: 人口販運 未遂犯也罰
: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的「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意圖剝削的販: 運行為罪。以強暴、脅迫、詐術等不法手段,從事招募、買賣、運送、媒介、容留等,可: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對未滿十八歲者從事招募、買賣等行為: ,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以強暴、脅迫、詐術等不法手段摘: 取他人器官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以上未遂犯亦罰。
: 修法還新增扣留身分證明文件,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強制勞動部分,新增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相類: 似的方法使人提供勞務,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犯: 前項之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性剝削部分,利用不當債務約束等不法,使人從事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對外籍人士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時,: 修正放寬核發一年期居留許可,並可視案延長居留。
: 凌虐被害人 可重判七年
: 昨通過初審的「刑法修正草案」,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的加重處罰事由,包括三人以: 上、攜帶兇器或對身心障礙、心智缺陷之人施以凌虐,或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七日以上,: 提高刑度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增訂加重結果犯,犯本罪而有加重處罰事由,造成被害人死亡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致重傷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增訂加重詐欺類型,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 之方法(深偽影像或聲音)而犯詐欺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 萬元以下罰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81175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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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olars 05/05 15:53給AI判就好了,比法官理性

herro760920 05/05 16:05那種刑度比變臉還鳥,不用想也知道後

herro760920 05/05 16:05面沒效

su4vu6 05/05 16:07所以要幾年才算警惕 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