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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是時候修法提高過失致死和傷害的刑責了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是時候修法提高過失致死和傷害的刑責了吧作者
Allen320
(無入不自得)
時間推噓 推:4 噓:4 →:9

在台灣生活

每天看新聞都可以看到一堆車禍、工安事故

要說這是台灣人的民族性嗎

也不太對

在有些場合或領域還是可以看到台灣人很細膩很用心的一面


但有些人卻是馬馬虎虎,隨隨便便

例如:
路上貪圖方便省時間就違規停車

駕駛貪圖方便違規轉彎

高速公路上貪圖方便沒把貨物固定好

工地安全貪圖方便沒照作業標準


然後出了事,都算『過失』傷害或

『過失』致死

但真的只是『過失』嗎?

明明很多是人禍,是事前稍微多注意就可避免的災禍

可能多綁個繩子、多花點時間檢查就可避免的

然後法律刑責又很低

刑法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實務上我們的法律教育和司法體系

又認為法律是教化而不是懲罰人民

加上法官還會考量犯人的收入、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犯後態度

只要犯後表現出悔意

然後達成和解

往往過失致死的判決都很輕

google一下第一頁就很多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789137
大貨車疲勞駕駛國道撞2警奪3命!老闆+調度副理同負過失致死罪...下場出爐



檢察官將交通公司盧姓負責人、林姓副理及陸姓司機涉犯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2020年7月21日經台南地院判決陸男有期徒刑2年,盧及林均判處1年10月。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01001003540-260407
公路迴轉不可不慎 貨車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個月

駕駛自用大貨車,未依規定顯示左轉燈迴轉,導致後方陳姓騎士追撞致死!南投地院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https://www.epochtimes.com/b5/9/10/20/n2694730.htm/amp

業務過失致死 遊覽車司機1審獲判緩刑


蔡姓司機被控去年11月間,在國道駕駛未保持安全車距致車禍,多人死傷案。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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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幾乎等於不用坐牢

緩刑N年是只要在這段時間不再犯就沒事了

這種刑責好像在鼓勵大車可以為了省那一點時間或貪圖方便去撞人


所以刑法完全沒有任何嚇阻效果


結論就是應該立刻修法提高刑責

過失致死至少5年以上

嚴刑峻法才能矯正某些人的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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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08.6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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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996304/02 15:18設定天花板根本沒用,地板就不高了,一律六個月起跳大

start996304/02 15:18家都進去關

KingChang71104/02 15:19應該要連坐三族,連家屬一起坐牢

sa87a1604/02 15:19酒駕:?

neil13604/02 15:19這樣會影響政商關係,很不方便u耶

SDFSDF04/02 15:19你的執法效率和公平性要有啊

KANE556604/02 15:19已經提高過了 以前是2年以下

Godofthebutt04/02 15:19去唸書

SDFSDF04/02 15:19地方政府總是釘些大公司有屁用 有關係還沒關係勒

KANE556604/02 15:20地板提高你各位以後在路上撞到三寶全部都要進去關 也不

vancepeng04/02 15:20去唸書

KANE556604/02 15:20合理

SDFSDF04/02 15:20沒錢的罰到怕 錢太多的直接關

KingChang71104/02 15:21沒錢的房產直接強制法拍不會嗎

brodf08497204/02 15:22你講的這些應該建立在行為人在主觀上有無故意吧

沒有故意,但因為做事態度隨隨便便就導致事故的發生 而態度隨便所付出的代價太小 所以修法目的是要改變人隨便馬虎的個性

※ 編輯: Allen320 (42.77.208.60 臺灣), 04/02/2021 15:27:14

aixiiae200504/02 15:41隨便的定義無法法定有跟沒有一樣

internetms5204/02 16:54檢討發生問題的人不檢討制度是不會解決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