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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如果鄭州捐錢救災你會捐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如果鄭州捐錢救災你會捐嗎?作者
around14357
(ar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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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rkHolbach (Champagne Supernova)》之銘言:
: ※ 引述《around14357 (arrd)》之銘言
: : 你就選擇性的只看自己的政治立場想看的。
: : 來看看另一篇報導,有提到綠營監委的不同意見書內容。
: : https://www.storm.mg/article/2770115
: : 上述監委認為,報告結論無視審計機關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未發現欠妥情事」: 的覆
: : 核意見,卻採信陳情人高雄市議員的陳訴
: : 監委說,有關善款基金會以民間代表為主,政府功能在輔佐,台灣及國外災變,民間: 已有
: : 多起善款基金之成立,此民間組織監察院是否適宜介入調查,已有疑義。況且高雄氣: 爆經
: : 多年調查,均無不法,甚至肯定。以客觀而言,基金會有自主使用之權,監察院實無: 主觀
: : 逕行認為不當,對此糾正無法認同。
: 奇怪了,藍色監察委員提出的糾正你就說有政治意圖,是政治鬥爭,然後把綠色監察委: 員的說詞拿來當證據,問題綠色監察委員的說詞你確定就不是帶政治意圖的嗎?

我說這個糾正案是"政黨惡鬥",是指"兩邊在鬥"。藍營監委與綠營監委各說各話。

那麼最簡單的,如果有證據高雄市府員工在這公共藝術的事情上有貪污圖利自己與廠商的事,可以提出彈劾案送交法院去作審判?
為什麼沒有呢?

可知就算是那些藍營監委也沒有人將這件事當作貪污。

: : 災民的意見當然很重要,如文中監委提到的,這個善款的使用方式就是以這些災民代: 表組
: : 成的基金會為主。基金會有自主使用之權。
: : 那如果災民代表多數同意將錢用在公共藝術作為紀念其家人,覺得這樣能撫慰他們。: 你不
: : 是災民代表有什麼資格說不行?
: 所以監察委員糾正的事件是不是事實嘛,如果是事實為什麼不能提出糾正?還是說不同: 黨的就不能監督了?
: 這樣就是政治惡鬥,那綠監委是什麼?

你就搞不清楚狀況,如果這善款基金會其性質是一個民間團體,那監察委員根本沒有資格去評斷說他們決定的善款使用方式是不是不當使用。

花錢在公共藝術作紀念這是個事實沒錯,但這件事算不算是不當使用,這是一個"主觀的判斷",每個人看法不同。

而既然當時災民代表多數同意,認為這樣的紀念方式可以撫慰他們。監委還是你有什麼資格說這是不當使用?

況且不同意見書提到了
"報告結論無視審計機關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未發現欠妥情事」的覆核意見"

你以為這類行政事務的細節,"監察委員或是議員"那些人會比主管機關以及審計機關中的"公務人員"還要了解嗎?

後者才是真正實務上在處理這類事情的。ok?

: : 講白了就是一場藍綠政黨惡鬥,不同政黨立場的監委各說各話而已。
: 我不覺得這有什麼惡鬥,本來監委講的那些事情就是事實,如果是事實的話為什麼不能: 糾正?還是你覺得氣爆善款拿去修裝置藝術很合理?

如上,花錢在公共藝術作紀念這算不算是不當使用,是一個"主觀的判斷",每個人看法不同。

而既然當時災民代表多數同意,監委還是你有什麼資格說這是不當使用?

況且就算是那些藍營監察也不敢將公共藝術這件事與官員貪污收錢的事相提並論。

從頭到尾只有你在影射抹黑當時處理此事的高雄市府公務人員貪污收錢。

你到現在拿不出證據,這就是錯的,你又要死不認錯了嗎?

: : 你拿這個就想要控告當時高雄市的官員貪污將錢收到自己口袋裡?
: 我沒有說貪污啊,但醜聞是肯定的,一個藝術裝置包商說只要五六百萬就能做好還有賺: ,你政府花了幾千萬,錢花到哪了?
: : 我沒有特定政治立場,對你這類政治狂熱者熱衷的政黨惡鬥沒興趣,只是既然你抹黑: 當時
: : 高雄市的官員貪污圖利自己,這是刑法的問題。
: 我也沒有政治立場,不要講得好像我是藍腦一樣,我總統兩次都投蔡英文的,但氣爆捐: 款有問題就是事實。
: #1WR3NEPC
: 版上有人整理過了,自己看

網路上有些鄉民的意見不喜歡這件事花的某些錢,這又不能代表高雄市府員工就是有貪污收錢。

很多事情要挑毛病都可以挑出一些沒辦法讓每個人滿意的毛病。

既然當時災民代表多數同意,其他人有什麼資格說這公共藝術是不當使用?

你不用在那東拉西扯別人說了什麼來掩飾你自己犯的錯誤了。

從頭到尾就只有你在影射抹黑當時處理此事的高雄市府公務人員貪污收錢。

你到現在拿不出證據,你這就是錯的,你又要死不認錯了嗎?

: : 你要定他們的罪,就得提出證據。
: : 請問這個公共藝術事件有任何官員因此被判刑嗎?
: 定罪喔,不太可能啦,整個氣爆被定罪的也就兩三個人,廠商都沒罪呢,呵呵。
: 你要講定罪喔,那你就不能說我毀謗啦,我也沒被定罪耶。
: 不要說什麼政府慈悲為懷不告我,現在政府最喜歡告老百姓的。

你是在沒有證據下影射抹黑他人貪污收錢。

雖然沒有人告你,但你那些言論就是錯的。

你自己以前說過,你對道德的態度就是會傷害到人的要禁止。

那你這樣沒有證據下影射抹黑他人貪污收錢,這就沒有傷害他人嗎?
還是你說的話就跟在放X一樣?

如果你還是聽不懂,而我說的話你又聽不下去,我才會提議你拿我給你的回文去問你的父母,覺得你這樣沒有證據下影射抹黑他人貪污收錢,是對還是不對?

是心虛不敢去問嗎?

: : 而且你有搞清楚監察院的糾正權是什麼嗎?
: : 「糾正」屬於對事的處分,當行政機關出現違法或失職時,監察院透過糾正督促其注: 意改
: : 善,但事後也僅規定行政機關要在二個月內以書面答覆改善和處置。 也就是說,糾

: 是
: : 將處分的裁決交回給行政機關,如此監院自然也不太會被質疑「處分不公」。
: : 簡單講,監察院的糾正案是沒什麼太大作用的。
: : 以這案件而言,公共藝術的錢就已經花了,也不可能怎麼改善。 所以這糾正案只能

: 了
: : 了之,只是表達那些藍營監委對當時高雄市府的不爽。
: : 如果當時監察院的藍營監委有查到高雄市官員有你宣稱的貪污圖利廠商與自己的證據: 。那
: : 大可以提出彈劾案送法院審判。為什麼不呢?
: : 你拿一個你搞不清楚狀況的糾正案,就以為這是高雄市官員貪污的證據?在網路隨意: 抹黑
: : 誹謗他人。
: 會相提並論是應該的,幾百萬能搞定的東西花了幾千萬,錢花到哪了?要嘛無德要嘛無: 能,自己選一個。
: : 如上,什麼叫做不當使用這是見仁見智的
: 不當使用有客觀判斷的,人家監委糾正清清楚楚告訴你只能用在直接相關的部分,你藝: 術裝置哪裡直接相關?
: : 綠營監委對此糾正案的不同意見就認為那善款基金會以民間代表為主,基金會有自主: 使用
: : 之權。
: 證過
: 就跟
: : 如上你對一個自己搞不清楚狀況的事,只是在嘩眾取寵帶風向煽動鄉民去仇視你的政: 治立
: : 場仇恨的對象。
: : 請問你有去關心過那些災民的感受嗎,你覺得他們喜歡被這樣拿來作政黨惡鬥嗎?
: : 對此補充一篇報導的部份內容
: 你善款好好運用,誰愛沒事找麻煩,就算找麻煩民意會挺嗎?同樣有善款為什麼台南地: 震就沒什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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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Holbach 07/26 21:37你知道善款有被文化局拿去維護嗎

DarkHolbach 07/26 21:38人家列了一大堆不合規定的使用你是

DarkHolbach 07/26 21:38沒看到?

那綠營監委提出來的不同意見書提到 報告結論無視審計機關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

未發現欠妥情事

」的覆核意見" 這你是裝沒看到嗎? 審計機關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的意見就是「

未發現欠妥情事

」 你覺得這類行政事務是那些藍營的監委與議員比較了解,還是主管機關與審計機關中的" 公務人員"比較了解? 誰才是真正在處理這些事情的?

DarkHolbach 07/26 21:38我沒有說他們貪污,但醜聞是肯定的

DarkHolbach 07/26 21:39高於市價這麼多的錢花到哪了

如上審計機關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的意見就是「未發現欠妥情事」 這種政府採購的事,你又不是其中處理的人根本不清楚其中的細節,就在那妄作攻擊抹黑 。 你為什麼會以為你比後來調查這件事的審計機關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還要懂? 然後現在你在那狡辯你沒有說他們貪污。 你前面的言論將公共藝術這件事與所謂貪污善款錢拿去包二奶的事相提並論,就形同在影 射抹黑高雄市府員工貪污收錢。 現在卻敢作不敢當? 要你拿去問你的父母,你也心虛不敢去問。

DarkHolbach 07/26 21:51另外專款是政府在統籌耶,那監察院

DarkHolbach 07/26 21:51管有什麼問題嗎

DarkHolbach 07/26 21:52災害防救法亦規定民間捐助救災之款

DarkHolbach 07/26 21:52項,由政府統籌處理救災事宜者,應

DarkHolbach 07/26 21:52專款專用於提供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

DarkHolbach 07/26 21:52之事項,不得挪為替代行政事務或業

DarkHolbach 07/26 21:52務之費用。

如果那善款基金會性質是民間團體,就不是屬於這段所說的"

由政府統籌處理救災事宜者

" 就像有什麼災害時,慈濟也常以大眾捐款幫助災民,但慈濟這個民間團體的錢要怎麼使用 ,監察院根本管不着。 善款既然是給災民的,而那個善款基金會是災民代表組成的,他們投票通過要怎麼使用錢 ,監委還是你這類政治狂熱者到底有什麼資格說他們不能這樣用? 將錢用在公共藝術來紀念那件事,那也不是什麼

替代行政事務或業務之費用

。 是那些災民代表覺得有這個需要。 早就說了,你關心的只是要抹黑搞政治鬥爭,根本沒有去關心那些災民的感受。 我再說一次,你不用東拉西扯來合理化自己的罪惡。 你前面的言論將公共藝術這件事與所謂貪污善款將錢拿去包二奶的事相提並論,就形同在 影射抹黑高雄市府員工貪污收錢。 既然你拿不出證據就應該認錯道歉,你又要死不認錯了嗎? 還有疫苗那件事我也有在你那篇推文回你,引出當事人食藥署署長的說明否定了你的說詞 。 你一直以來時常犯的錯誤是在板上公開對新聞議題這些"

公衆議題

"的當事人妄作抹黑甚至 辱罵,這任何人都有資格糾正你的錯誤。 而我跟他人的"

私怨

"爭執,你又不是當事人根本沒資格跟我爭執。 難道你跟你父母 兄弟 鄰居 同事吵架,我可以代表他們在板上跟你爭執這些事嗎?

※ 編輯: around14357 (112.78.80.212 臺灣), 07/26/2021 23:51:26

DarkHolbach 07/27 09:16這個錢就是政府在統籌的,不然當初

DarkHolbach 07/27 09:16那帳戶是幹嘛的

將錢用在公共藝術來紀念那件事,那就不是什麼替代行政事務或業務之費用。 是那些災民代表覺得有這個需要。 這件事有沒有違反法規,審計機關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一定比你還要清楚。 而審計機關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的意見就是「未發現欠妥情事」

DarkHolbach 07/27 09:17那我對高雄政府官員的批評也是我跟

DarkHolbach 07/27 09:17高雄政府官員的事,關你屁事

DarkHolbach 07/27 09:18我批評你對別人的行為你就說我不是

DarkHolbach 07/27 09:18當事人,那高雄的事你更不是當事人

你為了死不認錯強辯成這樣真的很可悲。將"

私怨爭吵

"與"

公眾議題

"這性質不同的兩件事 混為一談。 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你怎麼還是聽不懂? 我跟他人的私怨你又不是當事人也不了解事情詳情,你有什麼資格拿那些事來講我? 請問你跟你父母 同事吵架,我可不可以拿那些事來講你?請回答我這個問題好嗎。 而你犯的錯是在板上公開抹黑誹謗新聞當事人,這是"公眾議題"板上誰都能講你。 如果按你那種荒謬的邏輯,那大家不就都應該放任網路上抹黑誹謗新聞當事人而不能批判 ?因為每個人多少都有跟人吵架過。 你在那扯我跟他人的私怨目的就是為了逃避不願承認自己對新聞當事人妄作抹黑謾罵的事 的錯。 你可以說高雄市府官員他們處理這件事或許有不夠完美讓人有爭議的地方,這有可能是他 們的疏失或一時沒想到後來會有爭議。 但你對高雄市府員工妄作抹黑誹謗,將公共藝術這件事與貪污收錢包二奶相提並論。這很 明顯就是錯的應該認錯道歉。 包括豬腳店那件事也是,你到現在還是死不認錯。 以上如果你還是聽不懂,又聽不下我說的,那我當然是請你去問你的父母或親友說明給你 聽。

※ 編輯: around14357 (180.217.152.4 臺灣), 07/27/2021 14: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