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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端與巴拉圭備忘錄竟矮化 張斯綱爆:我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高端與巴拉圭備忘錄竟矮化 張斯綱爆:我作者
ilyj2012
(麒麟才子)
時間推噓 X 推:1 噓:3 →:4

我找遍了大陸媒體,都沒有發現有媒體用“辱臺獨”或者“辱臺”來形容這次事件。

而臺灣吱障媒體動不動就用“辱華(陸)”,真是有夠低端。

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認同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說這是“侮辱臺獨”的話
,那麼這種事情可是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的。臺獨份子每進一次這些國家的海關,就被侮辱一次。還不趕快正名製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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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歷史:https://goo.gl/hYgKvP 台大歷史學報第37期 高野孟矩、兒玉源太郎:
或云台灣土人(包括支那人種)到底不是能施之以仁德為基本之政的人種。論者
之意在於只有以殺伐才能治理台灣土人; 軍夫等下等日本人胡亂翻弄戰勝者之
威勢,沒有來由地凌虐支那人,理不順則毆打之,或掠奪財物、家畜,或姦淫婦
女; 台灣統治的目標是使新領土的人民“浴於皇化,成為真的忠義之民”但“這
里是有近三百萬支那民族之地,他們移居此地至少已經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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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9.126.22.238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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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lyj2012 (69.126.22.238 美國), 08/09/2021 23:22:05

nowitzki0207 08/09 23:22很簡單沒人想死

marktak 08/09 23:23南極有哪家媒體 貼來給大家看看

你自取其辱? 臺灣地區與

大陸

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第 3 條 本條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之規定,於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適用之。

※ 編輯: ilyj2012 (69.126.22.238 美國), 08/09/2021 23:25:09

dayend 08/09 23:24中國哪個報紙能報台灣的真實新聞 貼來看看

※ 編輯: ilyj2012 (69.126.22.238 美國), 08/09/2021 23:25:56 ※ 編輯: ilyj2012 (69.126.22.238 美國), 08/09/2021 23:26:16

comparable 08/09 23:30還沒到選舉,這議題很無聊

Iamidiots 08/09 23:39等你敢叫自己是大陸人再來叫啦

wetland 08/09 23:41南極大陸

sugarphone 08/09 23:41聽你放屁 哪有一堆國家稱呼中國台灣

sugarphone 08/09 23:42你沒出過國吧 純幻想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