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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國民法官會不會只是橡皮圖章?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國民法官會不會只是橡皮圖章?作者
ApAzusa126
(沖矢昴)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5

※ 引述《menontw (竹本口木子)》之銘言:
: 明年政府就要開始推行國民法官制了
: 國民法官會不會只是成為橡皮圖章?
: 如果被抽到當國民法官能不能拒絕?

こんぬい,是我,我沖矢昴啦

國民法官也是我的...嗚嗚嗚

被電爆的項目之一

還好我們教授人很好,不然如果是我的話一定會衝上台扁人

先講結論,不想看的可以直接END然後噓「幹你娘誰看得完」

結論就是不知道

但是如果想看「應該、可能、大概」會怎麼樣,那你就可以繼續往下看

首先先講國民法官法的立法原因

其實大概就是因為大家都不相信司法界不相信法官,所以就

「喔那不然讓人民也進來判大家就會更相信法官了吧」大概這種感覺

而且這個問題其實已經是長久以來的問題了,從很久以前就已經在吵類似參與審判啦之類的制度,只是真的到立法出來就是最近兩年的事了而已

那理論上來說,應該無論是哪一方都不希望國民法官進來是當橡皮圖章啦

我們就從司法院的立場出發,你各位想嘛

我今天要推國民法官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挽救司法信賴度

啊我讓你變橡皮圖章,我信賴度是低還要再更低是不是

從法條的角度來說,去看國民法官法第83條

如果今天國民法官全部投有罪,職業法官全部投無罪的情況下,確實應該是無罪,這點你可能可以說是不尊重國民法官的認定

但是相反的,如果今天是國民法官全部投無罪,職業法官全部投有罪的情況下,也會是無罪

因此這點可能是另一方面也考量了無罪推定所訂出來的條文

並且要科多少刑度,至少也要有兩個國民法官加入才能過半

所以至少如果每個國民法官都自主性的投票的話,橡皮圖章的擔憂應該是不至於

問題就在於,國民法官能不能自主投票

我這邊說的問題當然不是說國民法官被法官逼著投啦三小的這種問題,而是我們理解

國民法官說到底,啊就是素人嘛,素人你去判斷罪、判斷刑度,需不需要法官說明,啊我們今天這個罪到底是什麼狀況,歷來大概刑度抓在哪裡

需要嘛

那在說明的時候,有沒有可能法官無意識的帶有自我立場進行說明

可能嘛

那這樣國民法官到底是不是獨立判斷後自我投票呢

诶不好說嘛

所以像日本西野吾一法官就指出過可能有這樣的問題存在

在日本裁判員制度會遇到這個問題,那多數照抄日本裁判員制度的國民法官法當然可能會遇到這個問題嘛

雖然說現在講都是講盡可能避免,但是這些東西都是未來可能會發生,或像西野吾一法官講的「我自認是沒有,但是究竟有沒有可能還要再三思考」

那這個當然是第一個問題嘛,就是說在評決的過程、說明的過程裡,法官有沒有帶著偏見去進行說明,這當然是有可能的

啊第二點,關於推文中有人說第一審有什麼屁用的這個問題

啊事實上,第一審的屁用大了

雖然現在一般我們刑事程序,你上訴了就是採覆審制,覆審制什麼意思咧

一審通通不算,全部再來一次

你這樣看確實會覺得,幹第一審有什麼屁用

但是國民法官法的第二審是採續審兼事後審制(或是你想要說他是一種具日本特色的事後審制)

簡單來講更不容易推翻一審判決了,啊是多不容易咧,我們直接以數據服人

根據2019年5月,最高裁判所事務総局所做的裁判員制度10年の総括報告書

裁判員制度施行前的平成18~20年,適用裁判員制度的15罪名

在二審撤銷第一審判決的比例是17.6%

平成21年~24年5月的前3年檢證,數字變成6.6%

平成24年6月~30年,則是10.9%

從這個數據我們可以看出兩件事

1.比例真的有降低(從17.6%下降到10.9%)
2.可是比例有開始回升(從6.6%上升到10.9%)

於是井田良教授有提出大眾對於這樣的結果是憤怒的,這是事實

然後另外一個角度來說,第二審法官相較裁判員制度施行前更尊重第一審判決結果也是事實

就算10.9%好了

也代表有89.1%的上訴到第二審的第一審判決是被第二審法院維持的

你這樣總不能說第一審沒屁用吧

你說這是日本的數據,確實啊,問題台灣現在就還沒有數據啊,啊就還沒施行啊

啊你從覆審制改成事後審兼續審制,第一審判決的維持率能不能提高

當然是可能啊,應該要可能啊

至於你要講可不可以不要來,诶當然是可以的

反正你有國民法官法第16條的理由你就可以say no,啊你說還要理由好難喔

那我們再看日本的嘛

日本的「選任程序當天有出席的裁判員候補者數」佔全部「被選定為裁判員候補者數」的28.1%而已,接近3/4的人是直接沒有來選任

你可能會說啊這些人都是有理由的啊

诶也不是,如果用「被要求來出席的人」當分母,那也只有72.4%的人有到場

換句話說1/4以上的人直接無端缺席,平成29年更是只剩63.9%,1/3以上無端缺席

你說有被罰嘛,確實是有處罰規定

但李啟明檢察官的調查報告的結論,是從沒罰過

那如果你真的被抽到不想來又怕沒正當理由,你可以試試看要不要當台灣第一人,看我們國民法官法第99條到底訂真的還訂假的

但我個人是建議能到場就盡量到場啦,當然說工作啦那些原因我認為無可厚非,相信法院應該也是會從寬認定

只是如果你就只是不想來然後又要在那邊吵判決不合你意,那你為什麼不來咧

最後講到一律死刑,呃反正這邊提供兩個日本指標判決啦

一個是平成25(あ)1729的松戶事件
一個是平成25(あ)689的大阪虐嬰事件

反正沒人想看我直接講結論

突破檢察官求刑可不可以,可以

無腦突破可不可以,不行

無腦判死刑可不可以,也不行

詳細可以參考呂寧莉法官以及三井誠教授的著作

那最後結論,國民法官制度有沒有可能變成橡皮圖章,當然可能

沒人想參與,參與了不積極評議,法官說明過程中參雜的自我偏見,第二審制度的影響

以上等等問題

都有可能造成國民法官變成實際上的橡皮圖章制度

但是現在各界的努力方向就是不要讓這個制度變成橡皮圖章制度

講好聽點就是你們各位都會講,什麼司法民主化的實踐啦,促進國民的什麼什麼啦

講實際點就是這個制度出來我就是要救信賴度的,那我當然不會在形式上就讓這個制度變成「讓人民覺得自己只是橡皮圖章」

這樣不只救不了信賴度,更只會斷頭再斷頭

但是這個目的不單單只是司法界要努力,人民當然也要努力

司法界尤其法官可能可以努力營造一個輕鬆的評議環境,一個客觀的說明內容,一個超爆幹尊重你各位第一審的二審制度

但是你各位不來、不聽、不講、不發表意見的話,這些願景能實現嗎

當然是不行啊,國民法官的主題就是國民來當法官啊

你說因為會變成橡皮圖章就不想來,那我們制度上路前就可以好不好

直接宣告失敗,然後信賴度再砍

問題這是你各位想看到的嗎,有機會改善司法信賴度你各位不想嗎?

好不好你總是先試過再來靠北「幹你娘當拎北橡皮圖章喔」也不遲吧

本篇許多文章與日文文獻是在我個人粗淺的理解下表達

啊如果有錯我記得有滿多補習班老師或律師有在看PTT啦,直接大力開鞭不要客氣

大概是這樣

*西野吾一,裁判員制度10年 : 裁判の立場から
*最高裁判所事務総局,裁判員制度10年の総括報告書
*井田良,日本的參審制度-歷史的發展、至今的經驗與當前的問題
*李啟明,有關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之理論與實務研究─以日本裁判員制度為觀察中心
*呂寧莉,死刑與無期徒刑之抉擇─從日本高等裁判所撤銷裁判員之松戶事件死刑判決談

*三井誠,日本刑事上訴審之構造及其運用──特別是與裁判員審判之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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こんぬい
ホロライブ3期生の 不知火フレアですー
https://imgur.com/bPxmVGC
エルフレのみんな
最後は盛り上げて行くぞ~ありがと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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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920142 12/14 17:01好 我真的沒看完 晚點看

rwr 12/14 17:03結果國民法官都是8+9在當

roy11111 12/14 17:07其實台灣辦模擬法庭蠻多場的,可以實際

roy11111 12/14 17:07去看看

這個之前有提過,只是模擬有幾成能轉為現實 我只能說大家都沒有把握

lpbrother 12/14 17:19專業文

f22 12/14 17:21這篇不錯

ikariamman 12/14 18:00豪y

lester34567 12/14 18:08推你用心

poggssi 12/14 18:45剛上完王正嘉老師的課

※ 編輯: ApAzusa126 (114.24.77.143 臺灣), 12/14/2021 23: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