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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他「酒測超標10倍無罪」檢上訴高分院被打臉:酒測器異常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他「酒測超標10倍無罪」檢上訴高分院被打臉:酒測器異常作者
XD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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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ny1300175 (蘇湖)》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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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記者署名: 洪正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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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聞標題: 他「酒測超標10倍無罪」檢上訴高分院被打臉:酒測器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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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整新聞內文:
: 屏東羅姓男子2021年4月間喝完約7瓶啤酒後騎車上路,途中遭警方攔檢且酒測值高達2.
5
: 毫克,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超標10倍不合理,因此認為2.5毫克的確實有異狀,於
: 判羅男無罪,但屏檢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維持原判,且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
: 。
: 判決指出,2021年4月10日晚間8點多,羅男騎車因搖晃被警方攔查,經過吹測後酒精濃

: 為2.5毫克,已比0.25毫克多了10倍,連警方也難以置信,但還是依公共危險現行放被
: 捕送辦。
: 屏東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超標10倍相當罕見,就連處理的員警也覺得怪怪,從生理上

: 說,一般人酒精濃度超過2毫克時,會呈現呼吸中樞麻痺且接近死亡,根本無法開車,
: 真的2.5毫克則會致死,因此認定羅男酒測濃度屬於檢測結果異常,再檢視員警密錄器
: ,羅男當下還能跟警方對話,也沒有爛醉情形出現,因此2.5毫克相當可疑,當儀器出
: 問題後,警方也並無再調用其他機器進行吹測,因此判處羅男無罪。
: 但起訴羅男的屏檢不服,認為測定酒駕的儀器都經過驗證合格,吹測前警方也有提供漱

: 水,讓羅男漱口完再施測,過程並無違法,不能以酒測值過高認定失準有誤,因此提起
: 訴;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發現羅男出現站立不穩且講話不清楚,經酒測失準後也沒
: 再以另一台機器檢測,有沒有羅男的測試觀察紀錄表、生理狀態表、直線平衡等測試等
: 法證明羅男酒駕,因此認定程序瑕疵,將檢方上訴駁回,維持無罪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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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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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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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果然濫情又法盲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行政罰標準是「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刑罰則是0.25以上。當酒測值超過0.25時,一次的酒駕行為,就會同時構成行政罰跟刑罰兩種責任。

簡單說,標準就是
不罰:0-0.14
行政罰:0.15-0.24
刑罰:0.25以上

今天儀器顯示數值異常,所以法官不採信儀器所測之2.5,那鄉民一直扣人家酒駕要處罰,那究竟要罰多少?一律處以最重的刑事罰?還是最輕的刑事罰?最重的行政罰?最輕的行政罰?

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只能無罪推定,採以不罰為標準,請不要再當濫情又理盲的鄉民了

另外科普一下,資料來源是美國的流言終結者,當使用漱口水後馬上進行酒測,會因為漱口水內的高濃度酒精導致酒測值報表,所以是不是又學會一招逃避酒測的方法了

https://youtu.be/EuJdDIjOnmI#t=2m38s
從2分38秒開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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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xixai 01/07 10:36還有一招無敵,警察攔下後,直接喝酒

cidcheng 01/07 10:36新聞報過有直接衝去買酒喝的

eric999 01/07 10:37笑死 警察會叫你用礦泉水漱口後繼續吹啦

eric999 01/07 10:37

eric999 01/07 10:38不要把別人都當傻瓜好嗎…

笑死,刑事訴訟法裡面哪條規定吹之前要用礦泉水漱口的?不要把自己當正常人好嗎

※ 編輯: XDGC (101.9.192.38 臺灣), 01/07/2022 10:40:08

Democracy 01/07 10:42文組法匠打造酒駕天堂

brodf084972 01/07 10:43刑罰185-4要有致人死傷

brodf084972 01/07 10:44哦我貌似離題了當我沒說吧

patric1224 01/07 10:47...0.25以下還是可能構成酒駕

patric1224 01/07 10:47內文有提到被告講話不清且站不穩,已

patric1224 01/07 10:48足認構成該掉第2款。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請看清楚要件

eric999 01/07 10:48你用漱口水這招超標之後 還不願意用清水

eric999 01/07 10:49漱口再試一次 那就是承認酒駕了 講話之

eric999 01/07 10:49前先過過腦 可以嗎?

你是腦袋有什麼問題?願不願意是看被測者,人家就不願意漱口你是要怎樣?掏槍還是灌 他 腦子很好用,希望你善用

eric999 01/07 10:51明明是沒用爛招 還在當寶貝 也是在很幽

eric999 01/07 10:51默啦

roy11111 01/07 10:53實務運作上會填寫15分鐘內有無使用含酒

roy11111 01/07 10:54精成分物品跟有無漱口,然後受測者簽名

roy11111 01/07 10:54,這書面會送法院,所以你這招抗辯,可

roy11111 01/07 10:54能沒用

eric999 01/07 10:54樓上專業

pippen2002 01/07 10:55等我當上宗痛認真抓!一天1萬件!

※ 編輯: XDGC (101.9.192.38 臺灣), 01/07/2022 11: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