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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家|館長預售手錶拒退貨還嗆「就是要讓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獨家|館長預售手錶拒退貨還嗆「就是要讓作者
q2236388
(翩然)
時間推噓47 推:60 噓:13 →:7

※ 引述《fangbr (底層雜碎)》之銘言:
: 安安 我退錶的原po啦

=============================以下為代b17發文=================================

恭喜發財 新年好 我是PTT八卦版鄉民大B哥 被館長喇叭說要提告160件的資深鄉民


原文吃掉 幫大家科普關於預購退貨退款之疑問


台灣消保法規定

1.
若需付訂金預購之商品如逾期出貨,可依民法推定契約第254條寄存證信函要求限期出貨若業者再沒履約,可依同法第249條要求業者退還雙倍訂金當賠償
2.
預購商品若出貨時間與執行情況不同,恐因廣告不實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
3.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4.
只有以下商品不得用在消保法網購七天鑑賞期
1、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食品類
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他沒有這種商品
3、報紙、期刊或雜誌 <--他沒有這種商品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他沒有這種商品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 <--他沒有這種商品
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買來不要拆封就可退
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他沒有這種商品


補充說明:

1.
網路買賣被認為是一種「通訊交易」 簡單來說因消費者看不到物件做實際檢查
消費者在網購拿到東西後的七天內是可以解約,而且不用說明理由及負擔費用
2.
商家當然可以與消費者自行約定解除契約的行使期限及方式
但只能優於消保法的規定,否則約定就會因為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無效
3.
跟法律有牴觸的約定一律無效 網購任何規定都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4.
退貨後的貨款商家就必須返還現金給消費者,不得將退貨後的貨款以網路購物金來代替
網站不得註明不接受任何原因,個人觀感不喜歡、不符期望等理由退貨,皆違反消保法
5.
另外商家若因「商品經拆封、試用、剪標」而拒絕消費者退貨,也不符合法律規定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 導致其收受的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的七日解除權不消滅
因網拍商品無法讓消費者親自檢示、試穿,所以收到商品時當然需要拆封、仔細檢查
消費者在法律賦予的合理檢查範圍內,就算吊牌、包裝遺失也是可以要求賣家退換貨


根據消保法第17條之解釋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
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不得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

一、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或期限之變更權或解釋權
二、限制或免除企業經營者之義務或責任
三、限制或剝奪消費者行使權利,加重消費者之義務或責任
四、其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事項


要退貨退款的 首先先到消費者保護會點選線上申訴 把資料填一填即可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申訴人及被申訴對象,正確的公司名稱、地址、聯絡電話,以及事實經過的描述
並附上相關的證物及單據影本等資料,以免因資料不足需補正而影響台端權益

消費者申請調解可選擇三個地點
(1) 業者所在地、(2) 消費者所在地、(3) 消費行為發生地
簡單來說假設該品牌在台北 但你在台中消費 你的戶籍在台南
消費者依法有權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地中任選一地受理調解

假設第一次調解不成功或是雙方無共識之下 消費者依法也有權申請第二次調解
假設十個人申請十個地點又申請兩次調解代表該公司要派人跑二十次
如果各地都有消費糾紛 每個人都申請二次調解不知道他的法務夠不夠用
反正他都公開說他十幾億的資產 很有錢 車很多 要玩來玩了
另外如果該公司調解未到也可記錄下來之後將可作為訴訟之證據


另外找到幾個法條給要申訴的人參考一下

消保法第57條
對未到場之業者如連續多次未到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消保法第51條
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消保法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者無效
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條款與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消保法第20條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知者
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

另外消費者申訴後業者拒不回應或是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
業者明顯違反法令案件具有爭議性質有法理未定情形時
根據消保法51條規定可要求賠償1.5~5倍消費者應得的金額
且如最後民事訴訟消費者勝訴後 所有的訴訟費都要該公司承擔


還有很多人吵的客製化的解釋條文依照消保法立法之說明客製化的解釋條文
所謂的客製化給付是指依消費者提供相片印製之商品
依消費者指示刻製之印章或依消費者身材特別縫製之服裝等商品特殊性質屬於客製化給付若消費者僅依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者,則非屬客製化給付
僅就網頁上現有之顏色或款式做選擇,則非屬客製化商品,仍有消保法之適用,可於7日內要求退貨

消費者於企業經營者網站上,僅只就網頁上商品的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
並未另提出消費者個人的特殊需求,要求業者配合其特殊需求來提供商品(服務)
並不屬於消保法上所稱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
消費者仍有消保法上7日解除權(鑑賞期)之適用,業者不應濫用「客製化給付」為由
另外因業者逾期未依規定交付商品消費者依消保法行使7日解除權(鑑賞期)要求解約


再說一次 只要是跟法律有牴觸的約定一律無效 網購任何規定都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重點就是 違法不退貨還一堆狗屁 老粉都知道去年手錶可是延後到八月出貨呢
結果那說謊的肉呆 居然開直播騙說手錶六月就出貨了 滿嘴謊話的一個爛人
還是那句話 館長講的話能信 韓國瑜都能綁馬尾了


還是那句話 林北這輩子啥事也不做 就只監督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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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90.6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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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is 02/10 05:55第一嗎?

libraleo 02/10 05:55

mamamiya00 02/10 05:57嘻嘻

cuttheshit 02/10 05:59太長 懶得看

enemaaa 02/10 06:01

lyhorcish 02/10 06:02看有沒有鄉民律師幫忙,費用收高點

urzakim 02/10 06:07

swanc 02/10 06:11推?

kuma525566 02/10 06:11留名

liao18 02/10 06:33

pipipa 02/10 06:37頭一次百推內

westhaown 02/10 06:37造福世人

yobiyopi 02/10 06:44zzzzzzzzz

vviiccttoorr 02/10 06:50

CH22 02/10 06:57

superAchung 02/10 06:58push

asd70208 02/10 07:06

hsnu103437 02/10 07:08

brocklessar 02/10 07:20

kint567 02/10 07:21

mij 02/10 07:23

littlelinsyu 02/10 07:23大B哥發文時間都好冷門

wind6189 02/10 07:24

ppiop 02/10 07:27

aweiilantw 02/10 07:28大B我大哥^_^

Orangemikan 02/10 07:33學點知識

btootv 02/10 07:33

SINW 02/10 07:37下去

sliverstream 02/10 07:38這種垃圾還有館粉瞎挺 笑死

isawaghost 02/10 07:40太長下去 懶人包 網購7天都能退

viviancool 02/10 07:42過氣+文長+廢話太多

panex0845 02/10 07:42所以你為啥要放鳥別人?怎不監督自己?

morris9795 02/10 07:45

polestar0505 02/10 07:47水啦

biung 02/10 07:48

rancheng 02/10 07:49

star1023 02/10 07:59

a0930192264 02/10 08:01

gn00273680 02/10 08:05膩了

happy62dm 02/10 08:05推大b哥

shrink5566 02/10 08:17好膩

ziso 02/10 08:27XD

kasn 02/10 08:29館粉不懂法律

houkihoshi 02/10 08:30

Qzzzz 02/10 08:31我在等厲害的料

poo22 02/10 08:32推 一生只督你一人

xdctjh 02/10 08:34高鈣家

legendsleep 02/10 08:34噓太長的,通常是規章滑到底直接OK

legendsleep 02/10 08:35這種之後出事機率很大

princetamaki 02/10 08:52

simata 02/10 08:59沒發錢哦

asmodeu834 02/10 09:02

XXXXOAY 02/10 09:05整天代po 敢不敢承認就是自己分身?

orange7 02/10 09:13館粉崩潰怒噓,笑死

barny2512 02/10 09:17

ddtkqoo78 02/10 09:19

time3Q 02/10 09:36推大B

ricecake889 02/10 09:53哈哈

coolhidekimo 02/10 09:57館粉怒噓

mzxcvbn 02/10 10:02太長 end

vicious666 02/10 10:16看來館呆有閱讀障礙的居多

s0930194 02/10 10:18爽啊

CHIMEI5566 02/10 11:46

philae1112 02/10 11:49

kie200202 02/10 12:06先開本帳

ironkyoater 02/10 12:07推,館長又氣popo了

greedystar1 02/10 12:23沒有新料 你覺得大家會理你嗎?

tzcoba01 02/10 12:38大B一定推

bighead0213 02/10 12:38推 辱館了

NiMaDerB 02/10 12:40

generalfungi 02/10 12:42掉書袋

fangbr 02/10 12:55館長電商預購規章違法至今仍逍遙法外!

joemax19 02/10 13:26

a731977 02/10 13:48

pig5938 02/10 16:31

carisbig 02/10 18:42

sjps50807 02/10 19:29

kuanx6 02/10 23:35

qbabyface 02/11 00:30直接End

trathsr 04/05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