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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8秒奪命畫面曝光!直行自行車閃不過 捲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8秒奪命畫面曝光!直行自行車閃不過 捲作者
cukesdubie
(Alan)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5

1. 從畫面看來,自行車騎在大車旁邊,

因為大車在右轉前1秒才打方向燈,

所以騎士完全不知道大車想右轉,

她是被大車逼到只能緊急右轉

->知道自己是大車會有視線死角,

右轉前卻沒有為他人保留一定的反應時間,

明顯違反行車注意義務

2. 而且可以看出,

自行車騎在大車旁邊已經有一段路了,

大車這樣也能撞到騎士,

代表他要右轉前完全沒有看過後照鏡

->右轉沒有注意後照鏡,

普通駕駛都極度危險,何況大車

簡單來說,就是鬼切

3. 在轉過彎後,騎士一度有騎到大車前面,

但因為大車加速,所以追撞,

但前輪壓到後大車很沙密斯的後輪也壓一下

->大車轉彎時車速不快,

前輪壓到東西,整個車身大晃,

此時駕駛應該是立刻踩煞車,

但他踩的是油門,

看來也是個懂民法的學長呢

這種案例,只要沒有實錘證據證明駕駛有殺人故意,

過失致死依刑法第276條,最高就是判2年,

2年是可以緩刑的,緩刑期間只要乖乖的,

右轉記得打方向燈、看後照鏡,

緩刑期滿刑之宣告隨即失效,等於無罪

嘿嘿...這樣的法律、這樣的法院、

這樣的判決,會有任何人當一回事嗎?

關於民事部分,大車司機也很聰明,

因為撞傷人跟撞死人,

後者事情好辦很多

1. 死人是不會說話的,

當時情形究竟如何,

全憑學長說了算,

行車記錄器?no.no.no...

充其量就是認定司機確實有過失,

其他的只是推敲,

法官不可能採信的

2. 依民法第192、194條規定,

撞死人只需要賠急救醫療費、

喪葬費、對死者的法定扶養權利人賠償,

賠償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等

會對死者離世感到悲痛的第三人,一定的慰撫金

(零零總總加起來,大概100萬打死)

->一條人命100萬,

不用吃牢飯,

緩刑期間照樣跑車賺錢,

罪惡感嗎?

還好啦,來個0.5鬆一下就沒事兒了

至於撞傷人卻沒撞死,

這個問題可就嚴重了

1. 剛才被害人死了,

對於警察、法院而言,

等於沒有被害人,

現在好了,被害人沒死,

天天上警局、法院問,

上臉書社團po文,

民氣可用啊,

警察、法官只能醒了,

儘管心裡os:案件已經夠多了還遇上這種鳥事,

想快點結案都不行

2. 依民法第193、195條規定,

除了急救醫療費、對被害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慰撫金,

跟撞死人一樣外,

撞的重傷不死的,

多了住院費、醫藥費、看護費、

被害人因此無法工作損失的薪資、

出院後買輪椅、裝義肢、

至少幾年包括後遺症的醫療費、

給被害人的慰撫金,

如果你是學長此時心裡會想什麼?

->下次撞到不給他死的是白痴


以下貼一些我國現行法規給大家參考

民法
第192條第1、2項: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193條第1項 :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194條 :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第195條 :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
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準用之。



※ 引述《qq204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
: 2.記者署名:
: 王宣晴
: 3.完整新聞標題:
: 8秒奪命畫面曝光!直行自行車閃不過 捲右轉大車輪下身亡
: 4.完整新聞內文:
: 69歲的陳姓大貨車駕駛30日下午5時許行經台南安南區安和路四段,準備右轉台江大道

: 段時,與同向直行的43歲的周姓自行車騎士發生碰撞,周婦連人帶車被捲入大貨車底,
: 救後不治身亡,警方介入調查,確認陳男酒測值為零,周婦仍待檢驗,初步研判應是大
: 車未禮讓直行車,自行車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確切肇事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 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大貨車綠燈起步直行,經過台江大道一段路口時準備右轉,同向

: 行的自行車騎士直到騎到路中才發現大貨車,也跟著右轉,卻依舊閃避不及,直接跟大
: 車右前輪擦撞,連人帶車捲進車底,最後被後車輪重輾,倒地掙扎,附近民眾趕緊上前
: 助報案,但周姓自行車騎士搶救近1小時仍宣告不治,
: 警方介入調查,確認陳姓大貨車駕駛酒測值為零,而周姓婦人無法檢測,初步研判陳男

: 禮讓直行車,周婦則未注意車前狀況,但確切肇事原因仍待調查釐清。警方也呼籲用路
: 車,行經十字路口時減速並注意前方狀況,尤其需注意大型車轉彎內輪差及死角,務必
: 大車保持距離。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93362
: 6.備註:
: 很佩服這些敢騎車騎在大車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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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GGG 04/01 02:48學長你敢嘴?

pool3690 04/01 03:22國家齒輪阿,很多還領現金根本不用怕賠

pool3690 04/01 03:22

viviancool 04/01 03:39流傳的一段話:跟行人交通事故時如對

kayak5566 04/01 04:27講那麼多還不是過失致死,連業務犯都

kayak5566 04/01 04:27被修掉了,最可笑的是這件還打他未注

kayak5566 04/01 04:27意車前,幹你是怎麼注意怎麼閃

andboypig 04/01 08:5669歲還開大卡車 開碰碰車都有問題了吧

andboypig 04/01 08:56他媽的社會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