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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中國女大生上夜店遭撿屍!台男唬「會疼妳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中國女大生上夜店遭撿屍!台男唬「會疼妳作者
PPAPwww
(pan)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4

每次看見這種新聞都覺得很扯
喝酒
清不清醒 只有自己知道
不清醒也要能舉證的出來才對啊

男生怎麼知道妳是清醒還是不清醒
男生還說女生沒有醉

所以到底有沒有醉 整件事變的撲朔迷離




以後是不是要立法 喝酒不能做愛阿
每個酒駕開車前都說自己意識很清醒
駕駛都沒問題
每個喝酒打炮的也說自己很清醒
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這不是很扯嗎?




※ 引述《deepdish (Keep The Faith)》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李奕緯/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中國女大生上夜店遭撿屍!台男唬「會疼妳」竟失聯 下場曝光
: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國一名到台灣遊學的女大生的竟遭遇夜店撿屍性侵事件。示意圖
: https://i.imgur.com/7tkdQNo.jpg

: 2018年在台灣讀大學的一名中國籍21歲女學生,
: 結識在台北市「OMNI」夜店任職的男子林哲安,受林男邀請去「OMNI」飲酒作樂,
: 女子喝到醉倒,林男竟把她揹回自家性侵得逞,女子事後傳訊質問,林男還回稱:
: 「好嘛~我還是會很疼你。」
: 挨告性侵後林男辯稱,女子身高170公分,他家門僅寬76公分,揹著女子無法進門,
: 是女子清醒走進他家合意性交,但辯詞未獲採信,
: 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林男3年4月。
: 判決指出,被害女子2018年10月某日凌晨前往「OMNI」夜店找朋友林男,
: 在包廂內喝下野格加紅牛3杯、香檳2杯,隨即醉倒不省人事,
: 當她清醒時已是早上9點多,她發現自己躺在林男家中床上,
: 原本穿著的襯衫外套、黑色短裙全被脫掉,只剩上半身穿著一件背心,
: 背心裡面的內衣也被脫掉,林男則壓在她身上,還一邊抱怨怎麼射不出來,
: 女子回林男:「那就先不要了吧。」
: 林男就離開她身體。
: 被害女子證稱,案發當下她一片茫然,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
: 當天下午還讓林男陪她去髮廊洗髮,然後她再搭計程車返回學校,
: 「原本想這樣算了,但是我一個人待著的時候都在想,我與林男是朋友,
: 但他卻對我做這樣的事情…
: 他侵害我的畫面一直在我腦海回放,我思考後覺得我被侵犯了,心裡很難受」。
: 被害女子回到學校後用「微信」傳訊林男質問:
: 「我明明那麼不清醒,你為什麼還要對我做那種事情?」
: 林男回:「所以我等你清醒點了。」
: 女子說:「我有記憶的時候已經發生了。」
: 林男再回:「好嘛~我還是會很疼你。」
: 女子強調:「不是那個的問題。」
: 林男又稱:「因為我整個早上都沒睡,就一直靜靜的看你,開始就親下去了。」
: 女子又質問:「你還沒做安全措施。」
: 林男說:「一開始有。」
: 女子再問:「???然後呢?」
: 林男再說:「吼唷講得好鉅細靡遺,後來我以為沒有的話能快點出來,結果都沒出來。」: 被害女子並傳訊她在中國大連市的劉姓閨密:
: 「我遇到一個情況,我昨天斷片斷得特別徹底,然後我被睡了,當我有意識的時候,
: 我已經在被睡了,崩了」、
: 「我在想,明天去一下警察局,我覺得這樣不行,我沒辦法」、
: 「我感覺我有一陣子不敢去蹦迪了」,
: 在閨密線上陪伴下,被害女子前往警局完成報案。
: 林男到案辯稱,他確實在案發當天凌晨4點許揹著女子離開夜店,
: 搭計程車回家發生性關係,但女子並沒有醉,全程意識清楚,是女子撒嬌要求揹她,
: 進家門時女子自行步入,否則女子身高170公分,他家門寬僅76公分,揹著無法入內,: 且事發後兩人持續正常互動,彼此傳訊聊天,他還陪女子去髮廊洗頭,
: 因此林男否認性侵,請求判決無罪。
: 法官則審酌,就算被害女子身高170公分、林男家門寬76公分,
: 林男還是有很多方式可以帶醉倒的女子入內,而女子指述具體明確,顯是親身經歷,
: 不是憑空虛構,並有事後訊息對話紀錄佐證,
: 且女子並沒有向林男求償或索賠,顯然不是有意誣陷。
: 至於被害女子案發後仍與林男正常互動,法官參酌女子曾證稱:
: 「案發當下沒有立刻驗傷或報案,是因為我當時不知道該怎麼辦,
: 我怕這件事會在網路或社會輿論上曝光」、
: 「我認為林男對我也蠻好,當時覺得事情沒那麼嚴重,
: 後來才發覺這個事情不是我能這樣帶過去」,
: 法官據此認定女子反應仍符合遭性侵常情。
: 法官最後認定,被害女子指控可信,林男辯詞則不可採,而林男未曾與被害女子和解,: 還說後來與她沒有聯絡了,
: 「不在意這個人」,
: 而被害女子2020年1月已離台返回中國,她具狀給法官說:
: 「希望壞人受到應該受到的懲罰,這樣才能讓我這樣的受害者相信,
: 這個世界還有光明的存在。」
: 法官於是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林男3年4月徒刑。
: 可上訴。
: (李奕緯/台北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6.備註: 還好肥宅沒朋友也不去夜店隨便看二次元片片尻尻就進入聖人模式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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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3527 04/20 12:45台南又在檢討被害者了

realtw 04/20 12:46那如果是兩情相悅 人家就不會舉報你啊

realtw 04/20 12:47女生為什麼不舉報別人 就舉報你?還是你的

realtw 04/20 12:47問題

DHC1115 04/20 12:51那男生姓田 應該就沒事了 可惜

qaz12453 04/20 12:54這句話是指一夜情吧 一個晚上效力就沒

qaz12453 04/20 12:54

josef15 04/20 13:05鐘錶台表一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