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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加油站員工交往國中女嘿咻90次還車震 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加油站員工交往國中女嘿咻90次還車震 分作者
words2012
(づ′・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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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所以交女友一定要注意!

就算雙方合意打砲

但只要女孩未滿16歲

只要女孩想告

男的就要坐牢!


因為刑法保護未滿16歲的小女孩,他們身心都沒成熟 打砲對女孩來說只有壞處

所以要處罰這些玷汙女孩的壞男人!


所以我們一定要注意

交女友打砲,至少女孩要滿16歲

才可以避免坐牢

也可以避免被女友的父母毆打

是不是!


也要買岡本,避免女友懷孕

對女友負責任,是不是!!!

0.0


※ 引述《DarkKnight (.....)》之銘言:
: 加油站員工交往國中女嘿咻90次還車震 分手挨告被判刑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25626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聯合報 / 記者
: 楊湛華
: /桃園即時報導
: 桃園市邱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就讀國中、年僅14歲的少女,兩人交往期間每周在住處、車: 上發生關係3次,半年後因故分手,少女提告;邱男到案坦承不諱,法院認為他雖未違背: 少女意願,仍造成她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不良影響,且迄未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 徒刑2年6月,可上訴。
: 檢警調查,邱姓男子(24歲)2020年透過臉書結識當時就讀國中的14歲A女,相談甚歡後: 成為男女朋友,邱男明知A女為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卻在同年4月8日至10月31日交往: 期間,與她在住處或車上發生關係,頻率達每周3次,共計90次,均未違反A女意願;兩人: 因故分手後,A女向婦幼警察隊報案提告。
: 邱到案後,於警詢與偵訊期間均坦承不諱,與A女證述相符,檢方也認定他作案90次,偵: 結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
: 桃園地院審酌,邱男案發時明知A女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然思慮未臻成熟,仍與她發: 生性行為,雖未違背意願,仍對她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且迄今未達成和解並: 賠償損失、未獲得A女原諒,不過念在他坦承犯行,且2人當時為情侶關係,以及他僅高中: 畢業、在加油站工作等生活狀況,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90個4月有期徒刑,應執行2年6月: ,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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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ping123 04/22 22:02五樓..

Lineage097 04/22 22:02五樓...

hiojvd 04/22 22:03五樓…

lolic 04/22 22:03好羨慕..

words2012 04/22 22:05

milk7054 04/22 22:05岡本只適合小雞雞的

espresso1 04/22 22:22Irene29歲了,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