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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妻稱和同事吃早餐卻吃了13小時 老公得知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妻稱和同事吃早餐卻吃了13小時 老公得知作者
theskyofblue
(天空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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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yosushij (Toyosushij)》之銘言:
: 新聞來源:聯合
: 記者署名:柯毓庭
: 新聞標題:妻稱和同事吃早餐卻吃了13小時 老公得知戴綠帽怒求償
: 新聞內容:
: 2022-05-17 21:17 聯合報/ 記者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 林姓男子因妻子陳女稱要與同事吃早餐,在上午5時出門後便遲至晚間6時未歸而起疑,才發
: 現陳女與小王劉男兩度出遊還過夜,向兩人提告侵害配偶權,新北地方法院以陳女Line對話
: ,認定兩人有二度單獨出遊過夜,判兩人需賠償林男5萬元。
: 林男主張,陳女去年9月11日向他稱要外出和同事吃早餐,在上午5點出門後,又以朋友聚餐
: 等理由,直至晚上6點都未返家,他詢問同事發現陳女說謊,詢問陳女後才得知她與劉男出
: 遊。
: 林男稱,陳女還向他提出婚要求,並坦承這已是二度和劉男出遊過夜,堅決要離婚,他詢問
: 劉男為何破壞他的婚姻,劉還狡辯主因出在他身上,讓他十分悲憤,向兩人提告求償90萬元
: 。
: 劉男辯稱,他從未與陳女交往,只是覺得陳女要上班又要帶小孩很辛苦,單純欣賞她;陳女
: 則稱劉男是公司的送貨司機,有時會一同吃飯聊天,9月11日當天是一同送貨順便出遊散心
: ,雖雙方互有好感,但無踰矩行為。
: 法官檢視陳女的Line對話,發現她曾向林男稱「我剛和那個男生(指劉男)談了很久,他本
: 來就知道我有婚姻」、「他也沒想要破壞我家庭和婚姻,如今因為他開車帶我出遊被你發現
: 」等語,認為陳女未否認兩人曾二度單獨出遊過夜,認定兩人侵害林男配偶權,判決需賠償
: 5萬元。
: 新聞網址:https://reurl.cc/zZl6k7

通姦除罪化之後

最重的就是侵害配偶權了嗎?

侵害配偶權最多能賠多少阿?

好像也不會怎麼樣

就跟紅燈右轉差不多大的事兒惹吧

是不是以後可以不用再報這種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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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GoodEat 05/18 00:15就民法呀 看你律師強不強呀

nanachi 05/18 00:16以後台灣有錢就能自由戀愛啦

GoodGoodEat 05/18 00:17沒錢也可自由戀愛呀 不要結婚就好

heavenbird01 05/18 00:17沒抓到活塞運動只能5萬

amury 05/18 00:17不行,這種新聞很好看~~~~

s72005ming 05/18 00:17侵犯什麼配偶權了?配偶有權利限制人

s72005ming 05/18 00:17身自由嗎?

amury 05/18 00:18尤其判決書,有的真的很好笑又獵奇 XDDD

s72005ming 05/18 00:18就算早餐吃了13個小時又能代表什麼?

Overmind 05/18 00:18配偶的性器官是你的東西嗎,打個炮為啥

Overmind 05/18 00:18要給錢,又不是龜公

cooldogy1973 05/18 09:095萬元表示

pippen2002 05/18 09:57這麼便宜?太好了!下週開始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