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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北市府疑濫用1999個資 律師︰已侵害隱私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北市府疑濫用1999個資 律師︰已侵害隱私作者
louiswei1986
(禪寶寶)
時間推噓2X 推:13 噓:33 →:84

侵害你個鬼隱私,
個資必然跟隨個人訊息連結,
如我隨機拍下一千個路人,
然後依靠ai去除臉部跟服裝辨識體型,
然後你跟我說我侵犯這一千個路人的隱私?
然後問你誰是這一千個路人你也說不知道,
當天走過那條路的可能有一萬個路人,
你要怎麼證明就是其中的那一千個?
重點是就算是能明確那一千人請問又侵犯他哪部分?
肖像權?拜託都去臉部識別化了是侵犯什麼?
更何況這一千人都不跟他聯絡資訊相連,
即你能知道其中有個100kg的胖子,
你也不會知道是誰那麼胖,更遑論侵害他。

我覺得阿苗真的很可悲一天到晚只能找這些東西打,
能打贏就去提告,不要每天只會在那邊瞎meme妨礙社會進步,
大數據本來就是趨勢,只要不影響你個人訊息外流,
到底有什麼好拿來嘴的?

--

※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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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yuberg04/11 10:02電話號碼+個人聲音叫做無法間接識別個人喔?

你確定他有把電話號碼+個人聲音連結? 如果你有一萬個電話號碼跟一萬個個人聲音彼此無法比對也不叫可以識別懂嗎?

Riyuberg04/11 10:02而且重點在於 你臺北市政府根本沒告知與同意耶

tarcowang04/11 10:03拿給民間公司不算外流喔?

Riyuberg04/11 10:03你有說要拿民眾的聲音去餵AI是不是?

錄音的時候就有告知你有留存了吧?去識別化的東西根本就不算誰的東西, 打個比方PTT的文字去做熱搜雲是不是要說PTT沒有告知我的留言會去統計熱搜? 你google搜索的時候有跟你說你搜索文字會拿去做各種數據計算嗎?

kuninaka04/11 10:03在未告知或取得當事人同意情況下,擅自將市民錄音提供

cplzgr04/11 10:03確實可悲,是吧~

kuninaka04/11 10:03給外包廠商使用

kuninaka04/11 10:03你看不懂?

tarcowang04/11 10:03更別說那間公司背後是不是中國政府你能保證嗎?

scratch0104/11 10:04把民眾的個人資料拿去作目的之外的使用就是違反個資法

kuninaka04/11 10:04未告知或取得當事人同意,你看不懂?

fuhaho04/11 10:04這不是隨機錄音耶

scratch0104/11 10:04可憐哪,連這都不懂 果然只能當柯糞

a255009904/11 10:05大家再氣什麼?狗勾讀不懂法條不是很正常嗎?

scratch0104/11 10:06可惜……他們不知道的是,狗當多了,就真的會被馴化!

scratch0104/11 10:06小說神秘之劫這段話真的很符合

kuninaka04/11 10:07故意不告知是為了社會進步??

只要跟個人沒有關聯的東西本來就沒有必要特別取得個人同意,因為那與你個人根本沒有連結。 今天要統計進線電話時間分布,是不是還得跟進線的人取得授權才能統計?那照你這麼說系統紀錄log不就都違法?

shiriri04/11 10:08法盲

法律大師快去告台北市,怕你不敢。

sniperway04/11 10:08忠犬的法律常識有待加強

s8104811204/11 10:08告知留存 沒同意給第3方 這點都裝瞎看不見

s8104811204/11 10:09完全不敢針對這個問題點

去識別化的內容你要如何舉證原本打電話的人有所有權?

boogieman04/11 10:09你連聲紋等同指紋都不知道 了憐

boogieman04/11 10:09多學點生物辨識不然不可能的任務也有示範過吧?

boogieman04/11 10:09不然你錄一段我是louiswei請開門讓我幫你保存一下?

今天你都知道我是誰了,如果我一次提供給你一千萬筆這樣的語音可以啊。

lbowlbow04/11 10:11也是啦,看的懂個資保護限制的怎麼會去當柯粉

boogieman04/11 10:11無知又不讀書 難怪當北藍教徒

s8104811204/11 10:11而且你根本沒看內文 去識別化 根本不是台北市政府有做

a255009904/11 10:11看吧!就說別跟狗勾計較了~連新聞都讀不懂了

a255009904/11 10:11https://i.imgur.com/cS4cr7f.jpg

可能?那去找出那個可能的人來提告阿笑死,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項去讀啦。

s8104811204/11 10:12口口聲聲想用去識別化護航 但新聞就打你臉

kuninaka04/11 10:12能不能與個人連結不是你說了算

s8104811204/11 10:12沒看內文就在那邊瞎護航

kuninaka04/11 10:13請你舉證台北市政府有去識別化

請你舉證台北市政府沒有去識別化並且提告謝謝。

boogieman04/11 10:13你知不知道請你念幾篇新聞 軟體就可以用你的聲紋重組

boogieman04/11 10:13出你要行刺蔡英文的自白錄音嗎

差別在某A念的你就知道是某A念的,現在有幾萬人念你知道是誰念的? 我今天給你一段聲音你有辦法去說明是台灣哪個人的?

amyflower04/11 10:14對岸思想,難怪

s8104811204/11 10:14笑死 被打臉就開始要別人找人告

笑死要我舉證就應該,我要你舉證就是打臉,好好笑喔,雙標仔每次都不讓我失望。

PunkGrass04/11 10:16只是要個告知而已。

去識別化之後本來就不用告知,我換個角度線在一堆人買蝦皮, 蝦皮用大數據去算消費模型,算超商取貨還是蝦皮店到店的取貨數據跟付款方式比對, 請問要不要跟消費者告知,如未來有其他的統計是不是每個人都要打電話告知?

apple12377304/11 10:17加油~~~ 我相信阿北絕對有去識別化 他們都是1450拉~~

kuninaka04/11 10:18https://i.imgur.com/cS4cr7f.jpg證據

可能,可能,可能,而且就算真的有你要證明AI有在辨識地址個資並與聲紋關聯。 今天有人在蝦皮備註裡面打自己地址,蝦皮分析多少人有打備註大概是那些問題, 請問就侵犯了這些人的個資嗎?

s8104811204/11 10:18開始無視 自己說的去識別化了嗎

seazure201604/11 10:18 現在的問題不就是沒有去識別化嗎 這樣還可以跳針是

seazure201604/11 10:18多可憐

kuninaka04/11 10:18你快拿反駁議員的證據

kuninaka04/11 10:19沒人告就說有去識別化,不要這麼無賴

議員有證據幹嘛用可能?很怕被告喔?

boogieman04/11 10:19人家議員確認沒做去識别化 你要拗就要拿證據啊 理虧還

boogieman04/11 10:19再瞎拗

boogieman04/11 10:21就承認你無知不知道生物辨識包含人聲就好 還要硬拗三

boogieman04/11 10:21洨?

你好不好笑,個人識別跟你說那些笅根本兩碼事。無法辨識就是無法辨識~

kuninaka04/11 10:22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項是在講去識別化

kuninaka04/11 10:22這新聞就是在說沒有去識別化啊

你叫議員不要說可能,叫議員去查確定哪一筆有的,最好一萬多條一筆筆去聽。

kuninaka04/11 10:23*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項是在講去識別化政府可以利用

好了啦,你去證明台北市沒有去識別化, 議員只是在刁電話內容可能或許會談到住家地址之類的訊息, 不代表台北有收集利用這類東西,這根本跟個資法無涉。

kuninaka04/11 10:23蝦皮註冊就有同意書了

kuninaka04/11 10:231999哪有

1999有沒有跟你說電話會錄音?

kuninaka04/11 10:25你是不是沒看新聞啊

是你是不是選擇性看新聞阿

kuninaka04/11 10:26將錄音檔案提供外包廠商作為「語音辨識」及「AI文本分析

kuninaka04/11 10:26」,卻完全未先告知民眾。

然後,裡面有提到蒐集個資?

kuninaka04/11 10:26然後沒有去識別化

我最後再陪你跳針一次,不適沒有去識別化,是語音內容或許萬一可能不排出有個資相關訊息, 但不代表台北市有蒐集利用這些語音內容裡面的個資, 你要覺得台北違反個資法你要證明台北有蒐集利用這些東西。

boogieman04/11 10:271999有告知你會給第三方拿去分析聲紋嗎?

boogieman04/11 10:27還在拗什麼無法辨識?到底活在哪個平行世界??

你註冊蝦皮的時候蝦皮有跟你說他會開蝦皮店到店嗎?廢言

sassuck04/11 10:29告知留存跟要拿去做特定研究是兩件事 你還是要知情同意

我沒打過1999但我相信現在語音電話基本都會告知電話會錄音留存, 至於要怎麼研究如果與個資無涉你要怎麼說明這樣侵害了某人的個資?

sassuck04/11 10:30你只要要收集跟人有關的資料來研究 知情同意是避免不了

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項,就是不違法。

sassuck04/11 10:31你只要告知錄音當下沒有說你要拿來做什麼研究

公共用途只要去識別化就可以使用。

kuninaka04/11 10:31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項重點是去識別化

對,台北市有去識別化,沒有你就去告,好嗎?

sassuck04/11 10:32就是沒有知情同意啊

去識別化不用知情同意,因為去識別化的東西就非屬特定人物的東西。 路上有一千人,兩百個穿紅色,一百個穿藍色,有必要取得這些人同意統計他們衣服顏色?

sassuck04/11 10:32你取得知情同意以後才能進行去識別化做後續研究

sassuck04/11 10:33你第一部沒有取得ICF後面怎麼可以直接跳到DE-ID?

就問你了蝦皮你註冊了那時候還沒有店到店,後面他統計店到店有多少人使用要你同意?

sassuck04/11 10:34你資料收進來的當下當然要同意啊 同意完才能操作de-id

sassuck04/11 10:34不然你資料怎麼收進來?

就跟你說打電話的時候就會跟你說有留存了,我沒打過不知道, 但如果電話沒跟你說過要留存或錄音,你去告台北市政府阿。

kuninaka04/11 10:35賴皮柯粉

s8104811204/11 10:35還在跳針有去識別化 真的一直無視 然後推卸責任要人告

kuninaka04/11 10:35講不贏就要人去告

好了啦,這關心就去告阿,在網路上洗風向有意義嗎? 就是有去識別化,你覺得沒有就去提告給法官判阿, 幹嘛你市法官說沒有就沒有喔?塔綠斑真的是很鴨霸餒

kuninaka04/11 10:36無恥

sassuck04/11 10:36蝦皮是民間企業 你跟公家機關類比?

sassuck04/11 10:36再說一次 留存跟拿去特定用途研究是兩件事

sassuck04/11 10:36要拿去研究就是要取得ICF後才能DE-ID

民間企業才更要遵守個資法,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項本來就是針對公益性質, 你去拿民間標準流程判斷才有問題。

sassuck04/11 10:37不然大學院校跟醫院做研究整天簽ICF簽假的?

boogieman04/11 10:37別再唬爛了 哪裡證明苛痞懶政府履行「法定義務必要範

boogieman04/11 10:37圍」必要且「事前或事後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

boogieman04/11 10:37不要拿法條來唬人啦 碰到資訊稽核的這個就一定開單列

boogieman04/11 10:37缺失了 不用跟我拗

kuninaka04/11 10:38而且個資法第六條第四項是在講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

kuninaka04/11 10:38扯蝦皮有夠蝦

happytowork04/11 10:38笑死,蝦皮店到店屬於物流通路性質,跟註冊時同意

kuninaka04/11 10:39護航不了就說人洗風向

台北是不是公務機關還是不適學術研究?

happytowork04/11 10:39通路為超商是一樣的好嗎

那裡一樣?超商代表我授權超商留存我取貨個資,不代表蝦皮店到店吧?

s8104811204/11 10:39這篇一直自我打臉 才是帶風向的典範

s8104811204/11 10:41自己說有去識別化 別人就說是法官沒有就沒有 誰才鴨霸

s8104811204/11 10:41但新聞就打臉你說沒有了

s8104811204/11 10:44資訊局長呂新科回應,專案將與專家討論,確認適法性

s8104811204/11 10:44連台北市資訊局都覺得有問題 要回去討論了

討論適法性叫做有問題喔‧

kuninaka04/11 10:45好啦你被台北市政府打臉了

kuninaka04/11 10:46有夠不要臉

好了啦,違法再來說,鳥摸立委正事不幹吃飽太閒。你說你不要臉嗎?

s8104811204/11 10:46沒問題 還討論個屁 繼續凹阿

討論就是有問題?那立委討論這個議題的立委也有問題囉?你的邏輯死掉了嗎?

s8104811204/11 10:47議員監督 變成正事不幹 繼續跳針繼續硬凹

好了啦,等台北確定有問題再來吠,乖。

s8104811204/11 10:48議員 立委都分不清 可憐

哈哈你也就只配糾這種語病了

scorpio092004/11 10:48有夠純

黑阿,這些議員不知道吸了什麼,可能黨給的藥吧 西西

BonJovi556604/11 10:50好可憐

s8104811204/11 10:50北市研考會組長陳宗亨坦言尚未會簽法務局等

你要說他這邊有疏失我不否認阿,但說台北濫用個資我就是笑呵呵, 硬要扯聲紋可以辨識,今天給你一個聲紋如果你辨識不出來是哪個仁你要不要請雞排?

bobby9450704/11 10:51可憐哪 誰養的狗

你是誰養的呢?西西

scratch0104/11 10:51把民眾的個人資料拿去作目的之外的使用就是違反個資法

scratch0104/11 10:51你自己都沒辦法證明他有沒有去識別化了,為啥你會認為

scratch0104/11 10:51議員知道的比你少?

第六項第四條...議員只是為了嘴而嘴。

s8104811204/11 10:52有疏失 還是看你繼續跳針 笑死

有酒駕能不能當行政院發言人?有疏失就不能執行專案?讚喔又雙標了西西

s8104811204/11 10:57開始跳針到其他議題了喔

s8104811204/11 10:59要跳針酒駕的話 TMD最近被4X貓擊墜耶 結果搞雙標提名呢

那你去靠邀民眾黨跟我屁事?DPP酒駕就要扯民眾黨, 人家民眾黨的標準DPP多少人掰掰?你又雙標了嘔嘔嘔嘔嘔~

g9122xj04/11 11:00沒關係,這個議題好,歡迎繼續凹

boogieman04/11 11:05你還在跳針第六項第四款

boogieman04/11 11:05都跟你說第二就過不了了還想拗

boogieman04/11 11:05你如果是念法律的一定常常敗訴

不要當鍵盤大律師嘛?去告台北市政府,不然我只會笑你不敢喝喝喝~

s8104811204/11 11:07自己扯到酒駕和發言人 繼續凹~繼續凹~

看來你輸了餒,你用同樣標準要求DPP阿,讚喔?還是韭菜不懂怎麼反抗黨?

s8104811204/11 11:08現在換成阿Q精神勝利了

沒有啊你就說你怎麼雙標阿,TMD跟DPP哪個酒駕標準高你說看看阿?

s8104811204/11 11:10自己跳針 自己硬凹 好耶 阿Q精神勝利贏了~

耶~說不出來哪個酒駕標準高,雙標仔精神錯亂中~西西~

mp5good04/11 11:24市府就真的沒做去識別化,到底有什麼好護航

嗯,看不懂人話

LaHu04/11 11:34請教談話過程怎麼去識別化 你好某某先生 我住在哪邊之類的?

市府電話有規定一定要說自己住哪?我問過某區的黃線假日可否停車這跟個資有涉?

foolfighter04/11 11:40誰家的狗 自己帶回去

你是誰家的呢?

LaHu04/11 12:10不要說沒有 他會跟你要聯絡方式 讓承辦人跟你聯絡回報

CavendishJr04/11 12:19個資法規定,單純自用沒啥問題,但是提供給第三人就

CavendishJr04/11 12:19有問題阿,你當初收集個資有告知會挪用嗎,有沒有知

CavendishJr04/11 12:19識啊

gisasy00104/11 12:52知道電話號碼跟聲音其實只能防止八卦肥宅騷擾而已

gisasy00104/11 12:52,沒有什麼用途

gisasy00104/11 12:52.

conanhide04/11 13:01已報警

hankwtc04/11 17:37垃圾,你懂不懂什麼是個人,只要能將資料與個人連結的都

hankwtc04/11 17:38是,不懂法律,在這邊胡扯,真 垃圾

你好懂喔那你應該知道帳號跟我連結吧?你是說誰是垃圾呢?你這麼懂法不會不知道什麼叫公然侮辱吧?

mirroshadow04/11 18:20結果你家柯主子開口承認有缺失了

pxo04/11 18:30你們主子承認沒有去識別化了

laurence04/11 18:58臉有夠腫的 柯憐

mp5good04/11 20:28狗是真的看不懂人話沒錯啦

塔綠斑新聞只能選擇性看,真很可悲,狗不只看不懂人話也不會讀新聞 https://bit.ly/3KBtcZd ※ 編輯: louiswei1986 (60.251.143.43 臺灣), 04/12/2022 10: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