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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法官不忍了!妻只給1萬生活費還要他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法官不忍了!妻只給1萬生活費還要他作者
ilovelaw
(逐漸找回自我)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3

※ 引述《Jimmy030489》之銘言
: 其實我不太懂
: 錢全部交給老婆管是哪來的陋習,
: 你說早年丈夫工作很忙 ,
: 不懂記帳會計就算了,

我曾認真想過這個問題,但比較合理的推論,
可能是因為在民國70幾年以前,夫妻財產採聯合財產制,那個時候,就算房子掛老婆名下、或是林林總總的財產給老婆,法律推定都還是「夫」的財產,老婆真的相當弱勢。或許如此,才開始流行房子登記老婆名下,老公薪水給老婆管的陋習,算是給老婆安心(反正法律上還是夫的),讓老公手頭沒現金、名下沒財產,沒面子,不敢亂搞,又可以塑造寵妻的社會正面形象。

以前老婆的保障真的太少了,又多是經濟上弱勢,所以才有那種平衡的方法。

後來夫妻財產制才有婚前婚後財產的區分,或夫妻可以約定分別財產制。

但很明顯,習俗還是很難改變的,即使到了現代男生女生大都自己有經濟能力,法律也追求兩性平權,老公房子記老婆名下或錢給老婆管反而變成一種情感勒索的手段,只能說,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 但現在
: 多的是男方學歷、工作能力高,
: 一個月收1.20萬
: 結果每個月上繳9成 ,
: 留幾千元洗車加油,
: 老婆也有努力工作就算了,
: 雙方互相分擔家事跟經濟壓力,
: 但靠老公養的家管
: 沒有經濟壓力
: 刷卡刷到滿
: 喜歡的就網購送到家
: 錢真的不夠時,
: 回家老公還會被嗆 ,
: 要怪你自己賺的不夠多吧!
: 吵到最後 女方開大絕
: 「當年不該嫁給你!」
: 「我一個人薪水也能養活我自己!」
: 唉
: 台男悲歌
: 愛到卡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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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937609 05/30 16:09台男寵慣 自找的

nekoares 05/30 16:12人家結婚時版上一堆人還沒出生咧

imreader 05/30 23:04不是,是因為以前網路沒這麼發達

imreader 05/30 23:04男方不知道這樣會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