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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NCC擬納管臉書、YouTube 保障使用者權利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NCC擬納管臉書、YouTube 保障使用者權利 作者
ga652206
(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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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lor3258 (請別盜我帳號 我很難過! )》之銘言:
: NCC擬納管臉書、YouTube 保障使用者權利違法將開罰
: https://i.imgur.com/yI6S90m.jpg

: NCC日前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擬納管臉書、YouTube等大型網路平台。
: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日電)NCC日前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 擬納管臉書、YouTube等大型網路平台,
: 規劃如YouTube這類大型平台,若違反單一義務,最高可開罰新台幣1000萬元。
: 學者表示,這是國內首部網路平台監理草案,
: 規劃納管5大類網路平台,包括光世代、凱擘大寬頻、VMware、Dcard、奇摩拍賣、
: YouTube、臉書等都須遵守不同程度的義務。
: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207030047.aspx


我有看沒有懂
違反什麼東西才會裁罰?社維法?

有效使用者230萬以上的平台
這怎查?
先要求每個平台跟你講我有多少用戶?
包不包含國外平台?
違法訊息是什麼?



我看草案內容
違法內容:指違反法律之資訊,或與違反法律之資訊相關之產品或服務等活動。

我還是有看沒有懂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對其傳輸或儲存資訊,不負主動調查或監控違法活動之義務。

不用主動調查或監控...?
然後又一堆要求業者提供報告
拍賣是要提供什麼報告 賣太多大陸貨嗎?




使用者反覆提供明顯之違法內容,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應予警告
仍未改善者,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應定合理期間,暫停其服務。

政府叫你封人帳號?





專責機構應設置維運基金,其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創立基金之孳息及收益。
二、中央各部、會、署每年編列預算之捐贈。
三、受託或受補助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
四、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法人或個人捐贈之財產。但不包括大陸地區人民、法人
、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捐贈。
五、其他政府捐贈或有關收入。
前項第二款中央各部、會、署應捐贈金額,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報請行政院協調之。

挖靠
中央各部會應捐款給你
還要去請行政院調錢欸 賺爛了







專責機構應設董事會,置董事五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董事長。
董事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政府相關機關代表。
二、數位通訊傳播相關之學者、專家。
三、具法律、財務、網路科技等相關之專業人士。
四、數位中介服務相關公協會推薦之代表。
五、公民團體之代表。

賺爛了 搶15個肥缺




25億捐款搞出來的法案只有41頁
可不可以再用心一點?




還有
光世代、凱擘大寬頻 ???? 
這是要你鎖用戶網路嗎?

VMware????
這是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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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hobdDKM.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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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27.146 (臺灣)
PTT 網址

neo5277 07/03 20:27

sturmpionier 07/03 20:29中資人頭代理手遊蝦皮抖音表示

waijr 07/03 20:30成立屬於民進黨救國團和婦女會一樣概念

※ 編輯: ga652206 (118.232.27.146 臺灣), 07/03/2022 20:33:36

gy206578 07/03 20:32升官發財走此路

sugoi5566 07/03 20:34就一個名目而已

wyiwyi 07/03 20:34不喜歡就會有問題ㄌ

winglight 07/03 20:44不用花錢養網軍了,直接動手

metcc80211 07/03 20:47警總準備復辟了嗎

joky2001 07/03 20:48還記得當初誰搞到Google 直接退出台灣

joky2001 07/03 20:48市場阿

spzper 07/03 21:07有實無責~外包職位~算半公職怎~怎會叫網軍

mm5566t 07/03 22:00現在加入來得及嗎

dreamfree 07/06 04:18肥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