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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重機仔現在是想代表機車族群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重機仔現在是想代表機車族群嗎?作者
orzmaster
(哈榭爾)
時間推噓 推:0 噓:0 →:0

※ 引述《sfsm (有初老症狀的鹹魚)》之銘言:
: ※ 引述《b00668880 (請給我黃金)》之銘言:
: : 你有本事把腳踏車踩到70維持不掉速
: : 我也會支持你的權益
: : --
: : 推 jcamo: 推 1.200.252.230 07/17 10:31
: : 噓 supahotfire: 為什麼要「有本事」才合理? 不應該 42.77.154.124 07/17 10:32
: : → supahotfire: 是「符合規定」才合理嗎 42.77.154.124 07/17 10:32
: 那麼『規定』又是怎麼來的??
: 為何規定又會不同呢?
: 以前(1995年)規定騎機車不用戴安全帽,為何現在又規定要戴呢?
: 以前汽車後座不用強制綁安全帶,為何現在需要??
: 規定是要建立在合理的研究
: 為何日本要規定超過124cc就能上高速高速道路?
: https://youtu.be/kkhIzlbMO28

: https://youtu.be/GEyWYmEEZds
: 而美國則是未限制排氣量,只要是摩托車就能高速公路???
: (其實還是有啦,美國機車駕照分成M1、M2兩種,
: M2駕照不能騎摩托,只能騎Scooter,Scooter排氣量依照各州法規規定在50~150cc以下,: 當然M2駕照也不能上高速公路,但是有些州就算你是Scooter而且你有M1駕照,
: 只要驗車證明可以達到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持有證明依然可以上高速公路,
: 有些州雖然超過50cc就算是機車,但是你騎不到最低限速警察可以連續開罰,
: 罰到你下交流道為止...)
: 所謂的『規定』,必須建立在合理的研究數據下,
: 但是之前台64線、台61線快速道路研究都證明重機肇事率和傷亡都比汽車還低,
: 為什麼還不開放國道???
: 因為這跟數據、研究都無關,只是為了掩蓋高公局『行政疏失』
: 2011年,重機上國道三讀通過,同年ETC系統開始試用,
: 但是高公局行政發生疏失上沒有要求ETC系統必須拍到重機的車牌,
: 如果ETC系統如果沒感應到eTag,就必須拍下車牌,
: 但是合約上卻沒有提到必須拍到重機的尾車牌,
: 導致ETC系統採用拍攝前車牌設計...
: 出了這個大包後,交通部怎麼解決呢?
: 就是給一張很可笑的『車牌貼紙』叫車主自己貼在車頭。
: https://i.imgur.com/jYvRA9j.jpg
: 然後在2013年就上國道測試啦~~~
: https://youtu.be/oRxm8gh9k8w
: 不意外的ETC拍不到那張可笑的貼紙,
: 高公局就把責任推給遠通,遠通不爽鬧上法院
: 2017年法院宣告高工局敗訴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831002926-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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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10年前委託遠通電收辦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
: 遠通當時僅測試汽車上國道,並未包括大型重機車,
: 但高公局認為測試應包含大型重機,遠通應繼續完成,
: 遠通認為這筆測試費用是額外加項目,提告向高公局追討107萬6995元,
: 台北地方法院今(31)日審結,合議庭如數判准,高公局要給付這筆錢。
: 遠通電收向合議庭表示,當年和高公局僅約定測試汽車上國道,
: 並依此開發感應車牌及序號的系統,並未包含紅牌大型重機,
: 2011年增訂550cc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國道的法源後,
: 當時高公局也未和遠通議約協商,
: 雖國3甲目前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仍無法收費,
: 是因必須感應前車牌和Etag,拍照辨識後比對序號才會扣款,
: 目前系統感應得到Etag,但拍不到車牌,因位置沒制式規定,
: 高公局已驗收且違反誠信原則,請求返還測試費用。
: 高公局則辯稱,法規規定550cc以上大型重機必須貼前車牌,
: 不會有拍不到車牌問題,且原本就有打算讓大型重機上國道,
: 遠通電收應做好整體規劃,系統必須區別汽車及重機。
: 北院合議庭依雙方合約及當年招標過程,
: 查出雙方合約並不包含測試大型重機上國道的費用,
: 認定這筆款項為追加項目,判高公局應如數給付測試費用給遠通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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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注意上面黃字』
: 『請注意上面黃字』
: 『請注意上面黃字』
: 很重要所以講三次,高公局是要讓重機上國道的。
: 甚麼民意、安全性都不是重點,
: ETC出包才是問題所在,
: 怎麼會有公務人員會去尊重民意這種幻想?
: 如果有早就讓重機停機車格不和四輪搶汽車停車格了,
: 燃料稅也早就改為隨油徵收了。
: 如果要「符合規定」,重機早就能上國道了好嗎,
: 當然,我個人是不支持這次行動,
: 應該說這些路權團體太過依賴社會運動,
: 而缺乏法律行為...其實他們也不懂也沒有願意合作的律師等等...
: 像是今年丹大林道的開放,
: 為什麼丹大林道可以開放?有人上街抗議嗎?
: 沒有呀~~~是有人檢舉林務局濫權...
: (因為有原住民用特權載登山客入山,而且收費很貴,
: 一些懂法律的登山客不爽要捅他們)
: 其實丹大林道早就被林務局註銷了,
: 也就是說已經沒有丹大林道這條路...
: 現在的路是台電為了維修電塔而開闢的保線道,
: 林務局你沒資格管你憑什麼封路!
: 結果那些公務人員為了自保,馬上就開放了,
: 真的是立即開放而且放任不管,
: 下場亂象一堆甚至鬧出人命。
: 很可惜的是路權團體沒有針對高公局在ETC合約上的瑕疵,
: 而是盲目的進行抗議行動。
: 這才是高公局和交通部會怕的,因為它們會怕監察院來查,
: 交通部才願意放低姿態和路團談一談
: (高速公路因為ETC很難解決,但是其他蘇花改和橫向國道就很有機會)
監察院喔,要解釋一下五權中的權力結構嗎?


在原本的三權分立架構中,監察權實屬於議會底下的制衡工具,中華民國在台灣特別版是把議會監察權拔掉,透過設立監察院『架空』這項權力,監察院從委員到正副院長,轉來轉去都總統的人,藉此迴避監督。行政有問題我監察能做的就投訴到你老闆那邊,看你老闆怎麼處理這樣。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media=print&pcode=A0000002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N
修正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憲法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至於遠通的問題,所以你要說高公局有他們的難處,所以不要靠夭交通部,一切都是遠通壞壞,那高速公路是不是歸中央管?高公局是不是交通部底下的?合約出了BUG能不能修改約?遠通是說不能改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74428
這篇原來的連結已經消失了,只剩保存紀錄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10年前委由遠通電收辦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事宜,遠通當時僅測試汽車上國道,並未就大型重機準備,導致系統設備至今無法配合感應大型重機車牌及序號,但高公局認為測試應包含大型重機,遠通應繼續完成;遠通提告向高公局追討這筆額外的測試費用,台北地院今如數判准,高公局應給付107萬6995元,可上訴。

合議庭依雙方合約及當年招標過程,查出雙方就合約範圍內不包含測試大型重機上國道的費用,認定此筆款項為追加項目,高公局應如數給付測試費用給遠通電收。

法院審理時,遠通電收表示,當年僅約定測試汽車上國道,並依此開發感應車牌及序號的系統,並未包含大型重機,也已向高公局驗收(高公局稱為查核驗證),目前系統設備感應不到大型重機。

遠通電收向合議庭說明,雖國3甲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但仍無法收費,是因必須感應前車牌和Etag,拍照辨識後比對序號,才會扣款。雖然系統感應得到Etag,但拍不到車牌,位置沒制式規定。不過,目前政府仍決定最後收費方式,系統更改的費用無從計算。

高公局辯稱,法規規定大型重機必須貼前車牌,並不會有拍不到車牌問題,且原本就有打算讓大型重機上國道,遠通電收應做好整體規劃,系統必須區別大型車及重機。

遠通反駁,2011年,增訂550cc紅牌重機可行駛國道法源,但當時高公局也沒來找遠通議約協商,質疑「若真的這麼重視重機上國道,怎麼不主動來?」,高公局已違反誠信原則,請求返還測試費用。

2007年高公局委託遠通電收辦理電子收費業務,當時法規仍未准許大型重機上國道,直到2012年施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修正案,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紅牌)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但至今大型重機卻尚未能自由行使國道,僅能在不用收費的五公里長國3甲。

國內6年多前已增訂550cc紅牌重機可行駛國道法源,交通部遲未依法公告開放路段,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今年曾說明,國內各界意見分歧,有支持開放,也有人認為,重機上國道和在市區一般,會鑽縫隙、不保持安全距離,認為國內的環境還不夠成熟,而持保留態度。

近年重機騎士團體多次抗爭,去年,有超過上百輛重機直接騎上國道抗議。據了解,除了交通部所謂的「安全問題」,遠通Etag系統沒有設計對重機收費是隱藏原因,倘若全部國道更改系統恐須好幾億,高公局和遠通為了費用問題僵持不下,問題不解決的話,除非不用收費,否則大型重機上不了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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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反駁,2011年,增訂550cc紅牌重機可行駛國道法源,但當時高公局也沒來找遠通議約協商,質疑「若真的這麼重視重機上國道,怎麼不主動來?」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交通運輸管理政策的惡意已經多到滿出來了,你我都體驗不少,沒必要幫交通部打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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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帶來渾沌,亦帶來秩序;我是暗影,亦是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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