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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小姐可以加IG嗎」 男街頭搭訕被告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小姐可以加IG嗎」 男街頭搭訕被告性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7

※ 引述《karta328 (我不知)》之銘言:
: TVBS
: 李采穎
: 「小姐可以加IG嗎」 男街頭搭訕被告性騷


避免觸法
我覺得如果看到心儀女子想要搭訕
可以先連絡律師到場

請律師先過去詢問對象
是否願意加LINE或電話
當事人保持10公尺距離等待律師回報結果

如果OK
對方願意再靠近
不願意也沒關係
有律師做證應該也不會有法律上爭議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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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使噗 我只能說 你是好人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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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27.4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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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fruit 09/23 08:09結果女子只願意給律師

achun1212 09/23 08:12請律師來?結果會如一樓所說。

Mugen0413 09/23 08:20沒錯,這就是法治社會

DH3020 09/23 08:31律師是女的,聯絡律師直接被律師告

t81511270 09/23 08:33只好保持緘默權 給律師搭訕

Eijidate 09/23 08:35結果律師被告性騷擾

mrfreud 09/23 08:44不對 性騷要件全憑主觀 你站100公尺遠找

mrfreud 09/23 08:44菜母豬見證理論上也成立

a48692 09/23 09:14想到有個影片也這樣演的

urzakim 09/23 09:50這樣可以告律師 應該要當面發函給他

CostDown 09/23 12:45要做證請其他人也行

ahobo 09/23 21:21律師賺翻了

elijah 09/23 23:23推 以後男人跟女人任何互動都要帶記錄器

elijah 09/23 23:24 和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