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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男友揪吃麵她要吃豆花 下一秒被爆打成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男友揪吃麵她要吃豆花 下一秒被爆打成作者
Whitelotus
(聖☆白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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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kdust (凡)》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黃佳琳
: 3.完整新聞標題:
: 男友揪吃麵她要吃豆花 下一秒被爆打成豬頭
: 4.完整新聞內文:
: 鄭姓男子半夜揪洪姓女友去夜市吃宵夜,鄭男提議吃麵,洪女想吃隔壁攤的豆花,鄭不爽被
: 洪女打槍,竟直接拿路旁三角錐把洪女打成豬頭,法官依傷害罪判鄭男徒刑5月,得易科罰
: 金。
: 判決指出,今年7月25日凌晨1點多,鄭姓男子帶著洪姓女友到前鎮區鎮華街吃宵夜,鄭走進
: 一家麵攤提議吃麵,洪女不想吃麵,跟男友說想去隔壁攤買豆花,結果竟惹來鄭男不爽,直
: 接拿起路旁交通三角錐朝洪女頭部、身上猛砸,鄭砸的不過癮,再隨手 拿起路旁水泥塊,
: 正準備打下去時,幸路邊民眾見狀上前勸阻,洪女才沒被水泥塊砸中。
: 警方獲報到場後將頭、身體受傷的洪女送醫,洪女說自己日前曾被鄭男持膠帶纏繞嘴巴,還
: 用菜刀抵住頸部出言恫嚇,當時法院有核發保護令,但她選擇原諒對方,沒想到鄭男脾氣未
: 改,這次她不再原諒,堅決告到底。
: 高雄地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法官查出他除了曾對洪女家暴外,也曾在2018年間拿水果
: 刀、鐵鎚等物品攻擊並出言恫嚇前妻,當時還被判刑8月,這次他又犯下毆打女友的犯行,
: 雖然法官認定他沒有收到保護令,不涉及家暴法,但仍依傷害罪判他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 ,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01888
: 6.備註:
: https://i.imgur.com/1s5Dla4.jpg


最後一段還挺常見的
法院核發保護令後會印出紙本
分別送達給被害人跟加害人
加害人那邊通常會請警察送過去
順便請警察當場進行告誡
說明保護令規定的限制事項以及違反的後果
但實務上常常有加害人裝作不在家
或很巧合一直錯開
或者根本就居無定所行蹤不明的

當下次再家暴的時候
就經常抗辯說自己沒收到保護令警告
不知道違反的後果
法院去調警察的送達紀錄
如果真的遇不到的話
就[違反保護令]這個部分
法官就算很無奈因此判無罪
(但家暴除了告家暴以外 還可以告傷害 恐嚇等罪
算是勉強能防堵這個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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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ofaluba 10/26 14:54這種會突然爆發的 還是小心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