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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移工買車還得雇主同意 立委轟「被當奴工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移工買車還得雇主同意 立委轟「被當奴工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7

不是啦

我覺得只限雇主同意是太嚴格了一點

但至少也要說找個保人吧

不然出了車禍或者收了一堆罰單沒繳

最後這些移工屁股拍拍回國去

誰要買單?

當然人權要給

可是該負的責任也要擔吧

想買車 那看老闆或者仲介還是說有沒有在台友人願意幫忙作保

這合理吧?









※ 引述《f230072828 (汝被閹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 2.記者署名:
: 李宜秦
:
: 3.完整新聞標題:
: 移工買車還得雇主同意 立委轟「被當奴工!」公總急找替代方案
: 4.完整新聞內文:
: 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為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掛牌納管,新車須登記申領牌照、行照,
: 且需收取相關規費450元,未掛牌將罰1200到3600元。立委邱顯智指出,交通部公路總局要求
: 外籍藍領移工登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檢附雇主同意書,此規定顯然違法且歧視。
: 邱顯智指出,民國83年曾經有一個函釋,認為「外籍勞工申領牌照作業,比照一般外僑購車
: ,惟居留證之住址為服務單位地址,且其生活所需均由雇主提供並管理,故請檢附雇主同意
: 書」。
: 邱顯智表示,公總目前的管理邏輯,也是從這個函釋出發:既然申請牌照就要雇主同意書,
: 那申請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要雇主同意書。他痛批,此規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讓雇主有
: 出具同意書的權力,只是表現了把藍領移工當作「需要被雇主管理的奴工」這種歧視而已。
: 公路總局監理組表示,會有此規定主要是有三大考量,希望雇主協助管理,第一,避免移工
: 出境離開台灣後,沒有辦理車輛過戶事宜;第二,避免移工逕行將車輛改速,現行發現許多
: 舊車都有改速超過20公里的違規現象;第三,完成投保事項。
: 公總表示,下周會與勞動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出更適當的平衡做法
: ,不希望車輛管理目的導致雇主刁難移工,可採取跟過去的公路監理目的不同作法,避免疑
: 慮。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bit.ly/3XYMMpE
:
: 6.備註:
: 一般外籍居留者能自己購車,移工卻要雇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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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he 12/04 11:49哈沃德買車呢?

markhbad54 12/04 12:12保險呀

ffaatt 12/04 12:21中介抽這麼大 不該分攤嗎

kisusu 12/04 12:59叫仲介當保人 撞一個就賠不完了 誰要當保

LUNASEAlin 12/04 13:51一堆移工根本都在騎自己改裝的非法電

LUNASEAlin 12/04 13:51動殺人車

howshue 12/05 11:02車牌,駕照,禁改裝,這些正常程序就可

howshue 12/05 11:02以擋死一堆移工,為什麼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