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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路口撿到827萬支票討1成報酬80萬 法院判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路口撿到827萬支票討1成報酬80萬 法院判作者
lmsmichael
(pepole don't like it)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1

我覺得法官判3萬獲利是很聰明的做法。

一般撿到現金,可索取10%的報酬可視為2種狀況。

1.撿獲者不歸還的話,可得全部金額,10%是給他道德及正當獲利的獎勵,也可鼓勵

發生撿獲失物歸還的誘因。

2.遺失者因撿獲者讓100%的損失降為0%,因此讓撿獲者有10%的報酬,用以酬謝。

現在因為是支票,1的條件其實撿獲者的獲利是0,2的條件其實遺失者只是變得很麻煩

以撿獲者原本獲利就是0,遺失者也不會因為撿獲者不歸還幾百萬打水漂。

在這情況之下撿獲者本來就1塊都分不到。但如果1塊都分不到,以後只要撿到非有價物質

有些人就會缺乏歸還的動力。

因此法官判給撿獲者3萬,最重要還是鼓勵撿獲者歸還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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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4vu6 12/12 18:14不歸還就被告而已啊

child1991 12/12 18:27確實是比較折衷的辦法

edison033033 12/12 18:55看到當垃圾丟 會被告嗎?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