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國台辦稱統一後好處有 私人財產、宗教自由
※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中國為了吸引台灣朝向和平統一 特別向台灣人說明統一後的好處
: 計有以下幾點:
: 01. 中國將保障台灣人的私有財產
阿不然是尼的嗎? 共產黨
: 02. 台灣人將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 第13條 還需要尼施捨?
: 03. 台灣人的言論自由獲得保障
中華民國憲法 第11條 還需要尼施捨?
: 04. 從此不缺水,福建自來水直送
: 05. 從此不缺電,福建核電廠直接供電
想臭中華民國缺水缺電 還裝堅持非核家園 電網沒韌性 常常動物自殺燒電線,斷電非停電
每個顏色政府都想油電雙漲,但礙於選票,心痛難執行 ??
不用 窩們自己會酸會臭 回到03.條,不知中共國國民臭這些,會不會被抓起來?
: 足夠吸引人嗎?
儘管有些自由常常被質疑
看看 西藏 新疆 香港 被圍起來不知道情況的 被強愛國者法律的
自由被多久被收回的
國台辦說啥統戰蠢話? 去甲賽回報北京就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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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孩子出生在一個島上,由父母養大到20幾歲畢業,
這葛有遠見的孩子決定到太平洋的彼端,進偉大的公司,賺大錢
。。10多年後,孩子成了40多歲的大叔,開始稱 原住的島為糞島,島民為土著
這代表孩子覺醒了嗎? 不對,是踏麻的不要臉。 養大他的爸媽還在島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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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維拉大內宣成功,和平統一派執政有望,
統一的路不遠了
共產黨就是共產黨,私有財產這概念居然還
要特別寫在第一點
嘴砲而已......不要在意
應該說如果中共真的發自內心覺得這些
叫好處的話,還真的別怪台灣沒有腦袋
正常的人想統…在台灣這些東西是最基
本的政府責任,沒做到政府是要被噴的
狗血淋頭的
反過去思考 要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政府官員 宣傳這些是
嘉惠台灣省地區的
統一後好康阿不就自表
這些在中共國都是難能可貴的福利 足以說嘴來招降幹她媽阿達 這些窩在ROC就有了 還要給尼跪降來給窩 可憐的中共國傳聲筒小單位 能統戰說出口的只有這些==
※ 編輯: MeiHS (111.240.215.89 臺灣), 03/29/2023 22:40:44歷史文件國的保證,保證一定會是歷
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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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中國為了吸引台灣朝向和平統一 特別向台灣人說明統一後的好處 計有以下幾點: 01. 中國將保障台灣人的私有財產 02. 台灣人將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03. 台灣人的言論自由獲得保障3
這叫什麼三洨好處? 拿你原本擁有的東西然后賞賜給你 這叫做恐嚇好嗎 但是 對面也必須這樣表達就是 到底是過期雞蛋吃太多吃到被恐嚇還沾沾自喜3
先不論那些所謂的福利都是現在根本就有的基本條件 香港同意以前 中國還對英國承諾五十年不變 結果就是歷史文件四個大字 中國的承諾比廁所衛生紙還廉價吧10
共產黨說的話能信,豬都會飛了 保證跟香港一樣 你說行政立法司法獨立是吧? 港都中央派的,先剝奪行政權 立法會選舉,搞到議員通通是共產黨自己人6
這樣一點都不共產黨好嗎 ※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中國為了吸引台灣朝向和平統一 特別向台灣人說明統一後的好處 : 計有以下幾點: : 01. 中國將保障台灣人的私有財產5
笑死,我們本來就有的權利還需要特別施捨嗎XD 對台灣人對民主國家來說這種 生來平等的事情 還需要特別說 真的很可黏呢 再說了中國缺電比台灣嚴重多了,中國人均GDP才12000美金,台灣妳的三倍超過了 中國時薪有沒有10塊人民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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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李洋:獻給我的國家台灣 王齊麟:Taiwan一、我國國名為「中華民國」 按憲法增修條文,中華民國領土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而在兩岸條例第2條則把自由地 區稱為台灣地區。 二、金門、馬祖屬於中華民國福建省 省規定在憲法中,非修憲不得廢除。目前只有精省,沒有廢省。省依然存在,只是沒有地方6
Re: [黑特] 兩岸是兩區非兩國 馬有精神分裂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就說了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 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11
Re: [新聞] 統戰食品滲透台灣?螺螄粉包裝寫「你是ㄟ...本56小時候呢 也用過類似的東西啊 做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 做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5
[問卦] 中國台灣沒有錯乳題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4
[問卦] 誰能解釋一下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拍謝我不是法律人啦 還請問大家這一條是什麼意思1
Re: [問卦] 中介法違憲了吧?小弟菜雞,想問下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也為我們的根本法,依據位階高低憲法完全凌駕於法律之上,如果法律直接抵觸憲法 不是會直接失效嗎?X
[討論] 防疫指揮中心可以超越憲法?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防疫指揮中心制定國人在海外陽性不能登機返台、返台強制3+4 是不是已經超越憲法了? 有法律人可以說一下嗎? --- 我不太喜歡拿地方政府對比中央政府 但我中華民國憲法 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 不是香港能比的 中華民國憲法 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你們怎麼可以這樣搞?
- 哼我們自由中國之中華民國也把對岸當領土啊,笑死!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1 條制訂的《兩岸關係人民條例》,其實際名稱 為《臺灣地區 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將中華民國的領土分為臺灣地區和大陸地區。 現在之所以不統一,是因為共匪竊據大陸地區,而實力又遠勝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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