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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砍賴清德X頭」館長拒認錯:網軍的圈套!竟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砍賴清德X頭」館長拒認錯:網軍的圈套!竟作者
ppt123
(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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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hu8883324 (SirLinhu)》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5A08W0989
: 2.新聞來源︰
: 民視新聞
: 3.新聞標題︰
: 「砍賴清德X頭」館長拒認錯:網軍的圈套!竟扯:我稱讚他像狗一樣可愛
: 4.新聞內容︰
: 娛樂中心/周希雯報導
: 網紅館長(陳之漢)當年以槓上中共闖出名號,近年言論行為卻愈發脫序,不僅一口一句: 「祖國」、「同胞」,近期還激動脫口稱「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更換向中國喊話「兄: 弟我等你,我日思夜思啊」,已驚動刑事局展開偵辦。對此,館長昨(7日)晚間直播多: 次喊冤,堅稱是「網軍的圈套」,還嘴硬喊「我稱讚賴清德和狗一樣可愛不行嗎?」
丟臉的陳之漢,敢做不敢當(影片「原版」大家都有眼睛看),想必是聽了律師(基於收費後的維護客戶利益的義務)勉強幫他準備的說詞,只是也只是勉強準備,無法在法理上說服院檢。

以下我就來分析:

首先是出現關鍵句的「時間更長的原版」(而不是很多媒體缺漏而沒剪取的部份):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jNe1rpvM7z4

在引述了粉紅要殺賴清德的主張以後,陳之漢說「我『等』你」的觸法程度還不算明確
(模糊之間,「可能」觸法),但是在很多媒體提前剪完而放掉的更關鍵的稍後幾秒的
01:05~01:11處,陳之漢指出他「挺」你(中國粉紅殺賴清德)!!!
: 館長昨晚在直播痛批,側翼都在造謠,哪個政治人物沒被罵過「去死」,自己也沒用賴清: 德照片做圖卡,只是看到聊天室出現武統言論的帳號,回應他們提到的解放軍演習「斬首: 行動」、「精準打擊」,卻被指控是恐嚇和煽動暴力,「我就是在說這個新聞,我就是在: 和觀眾回話,我恐嚇賴清德幹嘛?煽動他人暴力犯罪?我煽動誰?」、「我哪裡犯了國安: 法?我是台灣人誒?我轉述新聞就要被判10年?」
某某某被人(陳之漢、或任何其他人)罵「某某某(賴清德也好、韓國瑜也好、柯文哲也好)去死!」是一回事,跟網紅陳之漢(或其他親藍、親白、親綠網紅)先引述網路上有人要殺賴清德(或韓國瑜、或柯文哲),然後一向言行體貼那些反某某的群體的這位網紅接著說「我『挺』你(這麼做)」。請問情況一樣嗎(在沒唸書的陳之漢腦中想必分不出差異,認為一樣,於是在記者面前自欺欺人--在場的幾位同樣不唸書的小草)?

網紅說出其挺殺人行為(認知上也知道自己「正說著『挺」殺人行為),在以一般社會上的人們正常理解上,我們知道陳之漢的言論「有相當可能」會「影響」到社會上的某些無腦憤青效法。

這種「可能性」就是煽惑的構成要件。不是以「必然發生殺人的事實結果」為恐嚇公眾罪成罪的前提。各位能明瞭這個法理嗎?

ps.跟內亂、外患罪比較無關。藍營立委吳宗憲在記者面前是取巧地一直強調陳之漢的言論並不構成某些法律素養差勁的綠營名嘴加碼說的內亂、外患罪(折衷於安撫無腦小草與不違背自己法律專業之間的話術)。

搭配陳之漢在影片中神情以及這半年赴中國旅遊舔共、舔粉紅的行為證據,陳之漢講那些話是支持中國粉紅,並不是諷刺粉紅。結果陳之漢敢做不敢當,自己不唸書以為事先話可以亂說,現在涉嫌觸法後,在記者面前開始硬拗試圖藉由說謊來救自己。
: 館長再度激動強調,「我再說一次,斬首行動就是把你的頭斬下來,也許我的用詞不妥的: 是『我侮辱了狗』,你可以找動保開單,這樣我接受,我向所有愛狗人士說抱歉!」、「: 狗那麼可愛,我是在稱讚你,賴清德和狗一樣可愛不行嗎?」他不滿說,這根本就是「莫: 名其妙的政治案件,莫須有的罪名」,強調律師已經交出所有證據,而且每天直播都有10: 萬人看、都是證人,信心喊話「我覺得不會起訴誒,(理由)很牽強」、「我是空穴來風: 嗎?『新聞我有看到』光這句話我就問檢察官怎麼起訴?」
請注意,陳之漢在記者面前「自以為聰明、自以為其他人、檢察官、法官不去看原本影片」地撒謊想改寫大家的記憶。因為陳之漢的「原本影片」中的「用詞、敘述脈絡、神情」並不是要反諷粉紅超速仔(這跟閩南狼寫的歌詞仍有差異--也因為同樣原因:不唸書的陳之漢分不出來,自以為可以援用,可憐)。

陳之漢在影片中的言詞(搭配他整套跟粉紅站在同一邊的立場的這半年的行為證據),
他是告訴粉紅,他估計2027年中國「能力上恐怕做不到武統台灣、斬首賴清德」,但各位請注意:這裡開始有差異(跟閩南狼寫的歌的不同,閩南狼歌詞裡並沒有說「挺」中國武統,歌詞意思是反問中國粉紅超速仔們共軍怎麼言行不一不武統?超速仔!)--

陳之漢在影片中的發言是「希望、歡迎、支持粉紅(總之不管想任何偷渡或啥方法來台、或聯繫台灣黑道代為下手)殺害賴清德!」注意!陳之漢是歡迎!是支持粉紅這麼做:兄弟!我「挺」你!!!我「挺」你!!!我「挺」你!!!

請各位在上方影片,從0:00一直看到的01:11就知道!

依照以往的判例,學過法律的板友們可知,陳之漢構成煽惑他人、恐嚇公眾(因為是鼓吹我國總統被對岸粉紅或是自己偷渡來台或是委請台灣黑道開槍來予以殺害--不論發生的機率高或低,但是陳之漢公開發言支持、挺這種事發生)犯罪。
: 說到此處,館長不忘幫中國人說話,強調這些「武統帳號」不一定是中國人,「只要挺我: 的都是我的粉絲,我沒有要製造兩岸仇恨,這是你們網軍的目的,我不會落入你們的圈套: ,我做的事就是兩岸和平、交流,到最後像和平統一派」。館長也趁機溫情喊話,「大陸: 同胞你可以看到,館長為了兩岸之間的橋樑,為了讓台灣人知道中國的強與好,我承受了: 多少?兩岸交流我不會斷,過去(中國)做直播的計劃我也是有,大陸14億人,台灣才: 2300萬人」,還聲稱「和平統一這件事,台灣人不排斥啊!」
陳之漢上述則開始東拉西扯提到他「其實」「內心是想」叭啦叭啦(各位想必能理解,托詞到自己內心,那就隨他說了畢竟檢察官沒有他心通這種神通,他自以為這招式有用。

但是在此也向各位說明,司法人員是看行為人的外在言論、行為的跡證來判讀其真實心意,不是行為人(比如某殺人犯)「自稱自己砍掉死者的頭的當時的想法並不是「想」殺人、只是「想幫死者解脫」,所以「沒有殺人犯意」云云,法律上就任隨行為人愛怎麼自稱就聽信他、依他辯解的為準的。

丟臉的陳之漢。天作孽猶可違,至於陳之漢自作孽嘛....
: 5.附註、心得、想法︰
: 「武統帳號」不一定是中國人,哪有可能啊,小粉紅最喜歡喊武統啊!
: 四五十歲的人還在推給別人,都是小粉紅害你的喔!
: 可是小粉紅他們是住在中國,台灣法律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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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ya 10/09 11:45好期待他的辯護律師 一定要把大名公布一下

payneblue 10/09 11:46煽動他人犯罪,以雜草的智商 怕

etset 10/09 11:52罰錢 頻道停權一陣子 最多就這樣而已吧

jodojeda 10/09 11:53很好解釋啊 他想斬的是狗頭 但實際上不

jodojeda 10/09 11:53是狗頭

jodojeda 10/09 11:56真的有狗頭可以斬 才應該有罪

ppt123 10/09 11:58joda說的確實是陳的律師可以努力辯看看的

ppt123 10/09 11:59切入點,只是,法官會接受嗎這才是重點..

HiuAnOP 10/09 12:43危險的是後來開直播跟小草喊的時候啦,

HiuAnOP 10/09 12:43直播可能還沒那麼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