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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悲報!恐嚇北檢檢察官的小草當庭認罪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悲報!恐嚇北檢檢察官的小草當庭認罪作者
kymco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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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銘言:
: https://bit.ly/4nfQw22
: 小草社群再度傳出悲報!
: 今天「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男、林女
: 恐嚇偵辦京華城案檢察官、法官的案子
: 在北院第一次開庭
: 他們兩人都當庭認罪
: 也表示願意跟受害檢察官調解
: 並願意捐出10萬給家暴防治機構以求緩刑

看到今天館長的新聞

想到我七月去告某網友妨害名譽的時候

順便具狀告發我去年底某疑似小草在臉書辱罵我的網友

就轉貼迷因台式民主的戴姓被告的梗圖,並加上支持戴姓被告的文字

https://www.pttweb.cc/bbs/HatePolitics/M.1758420369.A.D6B

最近看到這個人的FB關閉了欸

我還以為我被他封鎖,換了帳號還是看不到這個人的FB


我告發狀一部分敘述如下

「然告發人於114年7月11日上午,在高雄市橋頭區之處所使用臉書(Meta公司)平台發現被告OOO於114年7月4日下午2時59分在前述平台發表由戴嫌自己經營之「迷因台式民主」製作之梗圖,並完整公布戴嫌製作之檢察官之完整姓名及肖像,梗圖並標註「記住他們的名字名字跟臉」。被告並另外製作或轉發「功在黨國」梗圖並附上臺北地檢署部分檢察官之姓名及肖像。被告於文內以文字指「有人想了解是哪些檢察官…」,亦將戴嫌視為英雄,稱緬懷戴嫌等語,透過文字及圖片等方式英雄化戴嫌,並轉貼戴嫌製作之梗圖效仿戴嫌的犯罪手法,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

OOO因涉及個資法保護,原始告發狀是被告姓名

不是啊,如果迷因台式民主戴姓被告是被冤枉的

我告發的這傢伙幹嘛關閉臉書,或是限制只有他朋友才能看到

因為我換其他帳號也看不到

我看之前他一直PO文寫他出國,常常罵賴清德、民進黨,支持阿北

然後三不五時PO文聲援迷因台式民主戴姓被告

最新進度是報請台高檢移轉管轄至被告住居所檢察署偵辦

上個月才收到公文

https://images2.imgbox.com/ea/d9/tx98jEpZ_o.png


發現大罷免大失敗後,藍白粉在網路上滿瘋狂的

前天又撰寫告訴狀告Threads某網友

然後又是草恐嚇檢察官,又是斬首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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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ymco9999 (118.233.38.230 臺灣), 10/06/2025 17:37:29

wawaking1 10/06 17:39民進黨的社會安全網做的不夠,讓那麼

wawaking1 10/06 17:39多小草在社會流竄

※ 編輯: kymco9999 (118.233.38.230 臺灣), 10/06/2025 17: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