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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是不是該原諒 蘇嘉全女婿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是不是該原諒 蘇嘉全女婿了作者
JustSad
(職業被告)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39

※ 引述《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之銘言:
: 喬洛賓今晚發出聲明表示,針對媒體報導喬洛賓坐霸王車云云,整起事件為語言不通產生: 的誤會,報導內容並非全貌。惟因本事件業經雙方於司法調查程序中和解而不起訴,且因: 喬洛賓並非名人或公眾人物,為避免浪費社會資源,他將不再回應,也請大家尊重他及家: 人的隱私。謝謝大家體諒。
: 是不是該放下
: 放人家一條活路
: 不要再追打了
: 人家說是語言不通產生誤會
: 你各位可以回家洗洗睡了

新聞的內容有一些奇怪的地方…

1、是司機「撤告和解」,檢察官才偵結不起訴。

記者寫的好像是檢察官不起訴司機才同意和解,企圖倒因為果。


司機都撤告了,檢察官當然不起訴,有問題嗎?

2、傷害罪只要有驗傷單就能提告。

司機如果驗傷單真的被不知名的力量弄消失,回原醫療院所重新開一張驗傷單啊!


除非是掛錯號(不同醫師)或當下根本就沒去驗傷,否則第一張驗傷單都有紀錄要重開不難。

3、斷掉牙齒三顆(如果我記錯寫錯再更正)若真有此事應該是在警察局保全證據。

一樣又是神秘力量弄消失的?


證物保全都會有相關紀錄,司機提告做筆錄也會壓手印簽名,都能查帳不可能不見。

真的不見,警察局的證物轉移紀錄、監視器畫面,都能調出來查看,臺北市警局民進黨很難隻手遮天。

就當瞎貓碰到死老鼠+真有白目員警想包民庇民進黨,侯友宜跟蔣萬安不可能突然吃素不理吧?

4、以上不論真假,司機只要回原驗傷醫療院所重新開一張原來的驗傷單就能提告。

當時有報案+有驗傷單即可。

當計程車司機那麼久,多多少少都經歷過或處理過不少車禍事故,不可能不懂…

半年內都能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何況這次是實實在在被打,不是過失傷害而是傷害!

5、提告對方傷害罪,走法院訴訟流程,結果對司機未必有利。

姑且不論司機被打有沒有真的噴掉三顆牙,我覺得可能沒有,待會說明;

現在除非重傷害或需要在家休養一個月以上,否則健保已經幾乎負擔所有費用…

司機能列舉請款請求賠償的金額有限,而且都還是實報實銷,浪費時間還不如多跑一趟車。

司機被打沒車損,對方被判刑or易科罰金,司機也拿不到錢…

所以司機選擇和解,才撤告。


一般情況下,如果司機被打噴門牙+有去驗傷,會有兩種情況:

a、驗傷單載明,受害者可以向施暴者索賠。

植牙最便宜也要一萬五一顆,一般公定價是三萬至八萬一顆,不論哪一種三顆都不止三萬五。

只有假牙才可能符合這金額,但現階段技術門牙+可索賠,醫師建議應該是植牙不是假牙。

還有一種情況是司機本身有抽煙習慣or牙床萎縮等不適合植牙。

b、驗傷單有提及,但醫師無法證明因果關係。

講白一點,就是司機本身牙齒就有蛀牙這類先天條件,導致被打時容易牙齒鬆脫斷裂。

就算有噴牙齒有驗傷單,不一定能全額索賠。


如果是這一種情況,司機就算不甘願也自知理虧,求償金額自然只能打折算、和解。

因為如果走訴訟流程,最後這部分不止可能打折,還可能不判賠,得不償失。


除非司機第一天出來走跳,否則有噴牙+有驗傷,這兩種情況要三萬五和解真的很傻很天真…

所以我覺得司機噴牙真假難辨有貓膩…

警察局遺失可以向警察局跟政風單位檢舉,司機報案做筆錄的警察就能佐證。

驗傷單遺失更簡單,再花幾百塊回原驗傷醫療院所重開一張原來的驗傷單啊。

司機兩個動作都不做,而是向記者抱怨?


退一百步啦!

搞不好司機當時有報案,有沒有噴牙不知道,但司機剛好少三顆門牙…

就沒去驗傷!

驗傷可能會被發現這三顆門牙早就不在自己的位置很久啦,怎麼驗?

蘇嘉全外籍女婿有動手打人是事實,就算不賠醫藥費,被告也是15-35天可易科罰金;

就拿這35天易科罰金三萬五當和解金額,司機要不要賺這三萬五?


講的好像司機很委屈,他不和解,可能三千五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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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者:傳盜、獸業、姊禍。
蚵粉:母隸、謎粉、製障。

中國人不是東亞病夫?但散佈世界致命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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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ysong 10/12 22:18計程車應該會有車內的記錄器吧

JustSad 10/12 22:22有行車記錄器、三顆牙、驗傷單,三萬五?

JustSad 10/12 22:23一樣條件沒有行車記錄器跟三顆牙就能達成

sonatafm2 10/12 22:25你忽略了調解委員隻手遮天呼嚨的可能

sonatafm2 10/12 22:25

sonatafm2 10/12 22:26再說傷害罪是刑事 你說的那些是附帶民

sonatafm2 10/12 22:26事賠償

sonatafm2 10/12 22:28外國人被告傷害 被判刑的話可能還要被

sonatafm2 10/12 22:28驅逐出境

sonatafm2 10/12 22:29所以才會用調解的方式呼嚨司機不要提

sonatafm2 10/12 22:29出告訴

holysong 10/12 22:35不認為資深運將這麼好騙

xra686 10/12 22:36邏輯很清晰 我也覺得警察局證物遺失很難

xra686 10/12 22:36相信 還台北市

dodomessage 10/12 22:40證物總是在該遺失的時候遺失!

JustSad 10/12 22:43四樓484沒有去過區公所調解?沒那麼神啦

JustSad 10/12 22:44我們鎮公所的調解委員更擺爛,比我不專業

JustSad 10/12 22:45我車禍調解那次全程只問保險公司一句話~

JustSad 10/12 22:46簡單說,第一天走跳or剛出社會才可能被唬

JustSad 10/12 22:47大部分計程車司機不是老江湖也進過調解會

JustSad 10/12 22:47不止不會被唬住,也不會一次就同意和解。

JustSad 10/12 22:48換句話說,一定權衡利弊過+已經放棄提告

JustSad 10/12 22:4915樓,這件不是驚天大案,而且幫民進黨吃

JustSad 10/12 22:50先不說警界是哪個顏色居多,被查到記過喔

JustSad 10/12 22:51哪個員警願意拿考績、前途、排假來犧牲?

JustSad 10/12 22:52而且賣給外籍女婿or蘇嘉全人情能換到啥?

JustSad 10/12 22:53蘇嘉全要麼捐農舍,要麼姪子參選惹爭議…

JustSad 10/12 22:54不是警界系統也不是現在黨中央紅人能幹嘛

sonatafm2 10/12 23:29聽起來就是這樣啊 進調解就跟警察沒關

sonatafm2 10/12 23:29係了 調解委員是白手套而且不是公職啊

sonatafm2 10/12 23:29 完美的避開你提到的那些問題。

sonatafm2 10/12 23:30這種的調解委員都是特別去找過的啦 不

sonatafm2 10/12 23:30然怎麼到現在的名字還沒爆出來

duck329 10/13 00:50你怎麽認為大家的法律常識像你這麽豐富,

duck329 10/13 00:50調解委員會的不是公職,很多也是在地有名

duck329 10/13 00:50望權勢的人,跟你一樣嚇唬司機說拿不到這

duck329 10/13 00:50麽多錢,三萬五不錯了啦

duck329 10/13 00:54如果是意外如車禍雙方都不願意發生的狀況

duck329 10/13 00:54只拿回假牙的錢就認了,白白挨打,對方說

duck329 10/13 00:54用壞多少賠多少,是我吞了也會越想越不爽

duck329 10/13 00:54打人都只要賠醫藥費就行了?

JustSad 10/13 10:35司機只要不同意,調解委員無法逼他簽名和

JustSad 10/13 10:35

JustSad 10/13 10:37其他的上面都說過就不重複鬼打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