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律師皆關鍵打臉無法自行放棄學位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237418
律師黃帝穎就表示:「依據學位授予法規定,學位只能撤銷,無法自己放棄。」更說就算***自稱放棄學位,也不影響應負的民事及刑事責任。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236372
律師黃帝穎對此表示,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黃帝穎說,論文抄襲不只有學術倫理問題,更有違反著作權法的民、刑事責任,***除
了恐面臨碩士學位被撤銷的處分,更可能進而承擔刑事責任,最重可被關3年,此外被害人還能夠主張被侵權,向***索賠。
律師都出來打臉了
***最重恐被關3年
***的人生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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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10.85 (臺灣)
※ PTT 網址
推
騙騙死忠的而已 知道死忠沒有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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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看到哥布林根本就當這事沒發生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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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沒有塔綠班敢回應唷
推
哥布林直接跳過這一題
推
塔綠班在家嗎
推
党的哥布林跟塔綠斑會無視這篇 党挺抄襲
推
好笑的是當初高雄李眉蓁放棄被三立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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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放棄學位,現在換三立放蔣放棄學位新聞
推
應該說 我刪除念過研究所這段過去 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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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刪除了 那就沒有抄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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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下一題 還有沒有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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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都活得好好的
推
抄襲沒什麼,還可以官拜行政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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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前提是要有綠色黨證,如果是藍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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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是秒下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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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黃帝穎FB:林智堅律師團聲明1.轉錄網址︰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2.轉錄來源︰ ※ FB公眾人物、FB粉絲團名稱、其他來源 ※12
[黑特] 黃帝穎:抄襲最重恐被關3年 XDDD笑死人 之前黃帝穎 說李眉蓁最重恐被關3年 結果有嗎? 好了 現在林智堅的兩個碩士論文 被兩間大學認定抄襲 黃帝穎律師 可以開示一下6
[黑特] 黃帝穎 恐來恐去 有成真的一次嗎?1.三中案訊馬14小時 律師黃帝穎:恐涉貪污圖利罪 2.不僅可能被撤銷學位黃帝穎:李眉蓁最重恐被關3年 黃帝穎擅長 在節目討論案件 口頭禪 某人最重恐被關幾年 某人恐涉某某罪 黃帝穎 恐來恐去 有成真的一次嗎?6
Re: [新聞] 林智堅遭爆論文抄竹科期末報告書 涉侵害著作權!這單位說如果真的抄, 不是單純撤學位賠錢就可了事的。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4
[討論] 余正煌告林智堅 黨下一步怎麼「打」!據新聞了解...!!!!!!!!!!!!!!!!!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風波未了,余正煌29日下午3點委由律師吳俊達等人,赴 台北地方法院對林智堅自訴論文違反著作權法。 法院也不排除傳訊鄭運鵬作證,請他說明為何要「挺堅」。 以證實: 鄭運鵬恐被傳喚作證 競辦:動機不單純3
[討論] 論文有智慧財產權有刑度的我們先來看看智慧財產局怎麼說 有關碩博士論文著作權歸屬爭議之問題說明 以下節錄重點 如指導教授僅為觀念之指導,並未參與內容表達之撰寫,依著作權法規定,學生為該論文之1
[討論] 黃帝陰 : 最重恐被關3年!律師黃帝穎對此表示,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 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黃帝穎發 現,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刑智上易字第35號顯示,該案被告因矢口否認犯行被 判刑。 黃帝穎檢視論文抄襲判賠案例,根據智慧財產法院98年度民著訴字第40號民事判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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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陳玉珍的身分證?86
[黑特] 陳玉珍那篇爆文怎麼刪了?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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