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柯彭為什麼不主攻沒違法?
根據網路資料,圖利罪無罪原因以案件數來看,最多的是沒有違背法令。徐耀昌案子後來無罪原因之一就是法官認為那是他的行政裁量範圍。
柯彭為什麼不主攻這一點啊?這才是重中之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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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快去幫阿北和彭辯護
京華城就弊案,柯文哲根本也沒想過要
辯護這個,他只想靠裝傻說不知道逃避
刑責,逃不過就改認比較輕輕的圖利罪
,避免掉更重的受賄罪
我法盲比較好奇的是 都說法規沒寫可以
給容積 但有法規說不行嗎?
判無保法官都認定是違法容積了
目前還沒法官認為合法
法規有寫商3上限
第二次羈押庭 柯文哲部分認罪
行政法院 京華城敗訴
就是560%
高院與地院五位法官全認為違法
連圖利最低消費都不想要,是要行賄是嗎
?詭辯這個,到時只要有一條錢對上了,
絕對重判中的重判
從邏輯上來看,京華城要是沒有違法,
沈慶京還需要靠行賄收買官員嗎?
因為律師不是法盲妥妥弊案要怎麼凹?凹窩
不知道還比較有機會
你是要主張20%沒違法還是圖利沒違法
怕他們這樣辯,裁定的時候法官給他一個犯
後態度惡劣給予重判就好笑了
因為明明白白不適用都更和危老
這個議題要辯很久…
實際上就是無罪 沒有法源依據證明違法
地院 高院都認定違法了 怎麼攻?
超過560%違法根本沒有法源判決啊!刑法
可以直接判行政法?
北市府都跟京華城官司打完了 超過560
%通通違法
法定容積…跟獎勵是不一樣的
如果京華城不是弊案,那柯文哲的律師
攻防重點就會在京華城是合法的,而不
是在柯文哲不知情
公務員跟一般人不一樣 沒有法源依據對
公務員來說就是違法
上面講錯囉
自創獎勵給財團不是圖利是三小,這還可以
凹喔?
法定上限560沒錯,但是沒有說不能超過56
0阿
如果違法 萬安有簽核到任何相關同意施
工的文件…是不是也有危險
監察院說的
要重蓋的基數是560%
郝是說3
京華城是想用6
現在已經不是圖利的問題了 是貪汙收賄
一人限購兩張門票,但沒有說不能買四張啊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地院都寫違法了只是柯不知情
雜草一直糾結在圖利也沒辦法改變柯文哲貪
汙
專業的法律問題你根本不用知道,從柯
文哲的態度就可以知道他也知道京華城
是個弊案,所以他只想靠凹說不知道來
規避刑責而已
所以柯
後來用560%為基礎
容積率是法定容積加獎勵容積加移轉容積
,不然高雄1142怎麼來的
法定上限OO ,沒說不能超過OO。那上限兩
個字的意義何在?
高院地院都圖利100%確認了 只是看你有
沒有找到錢升級貪汙套餐
柯一直主張不知情沒介入而不是沒違法 又
敢說對啦圖利 哪裡不合法 圖利就不合法阿
這點超好打 一堆人都說過違反了
560%是基礎容積率啊!基礎容積率可以給
你392也可以給你400就是不能超過560
被押剛好而已
公務員辦事都是有沒有前例 有沒有
法源 沒有的沒人敢碰
因為容積率是公共財 不能拿來授受
必須有法律作為依據
沒有法律就表示不能授受 這麼簡單
是要凹什麼啦…
你買這個標的,看是哪個級別
不做任何回饋
就是法定
推文的小草不用在那邊問號,你的法律
見解沒有律師法官來得專業
好險柯不是找你當律師,不然連劉德華都救
不了你
因為違法了
阿北真的教會小草亂超譯耶
有人一直裝傻北市府勝訴最高560%這段過
程
威京之前聲明說他是依都市計畫而不是都
更提交的。結果柯市府公文寫準用都更獎
勵。
反正阿北唯一活路就是裝智障什麼都不
知道 但這招已經被高院打臉了
地院兩個法官 高院審議庭三個法官 全部
認定有客觀違法的事實 現在是怎樣? 小草
跟民眾黨法律見解比法官專業就對了 藍白
有種就提案廢除司法制度 開放鄉民投票審
判啦
不過照順序來看 應該要先判 自創獎勵
違法 才能去抓圖利才對
一群廢物整天除了偷換概念帶風向騙白癡
還會幹嘛 真的合法幹嘛裝不知道 破腦是
不是
原來高院看半天就能判違法喔!都不用看
會議紀錄怎麼過的
真得沒有違法,沈慶京需要靠行賄買通
官員民代嗎? 小草用你不多的智商好好
思考這個問題吧
法盲可以想像一下這個自創容積獎勵的例子如
果成功了 未來會有多少建商找市政府喬
哪裡違法了?法院判了嗎?
所以自創是違法的 這點應該要先判出
來 才能說依據這點給的容積是圖利
確實啦 沒違法還要送4300給應曉薇那肯
定是盤
京華城跟台北市政府打過官司了,京華
城敗訴
所以五個法官認定都是錯的 民眾黨跟小草
才是對的喔? 低能也要有下限啦
我搞一個運動城市容積獎勵 有健身房就可以
送你容積獎勵100% 這樣說得通嗎?
整天喊司改結果對於執行司法的法官完全
不尊重 要司法幹嘛? 真的是一群下幹畜生
法律如果可以這樣隨便開 那台灣會亂成一團
的
很多人是用「感覺」違法
我懂了,法官有小草懂法律嗎?
不去看文字內容的
要有法源依據才能給 這不是五倍券就吵過
了?
說不通 所以是自創容積獎勵要先判是違
法
是啦 沒違法啦 合法還要花4000多萬請議
員幫你喬 這群低能小草他媽講話經過大腦
很難嗎 老媽沒生給你們是不是
不會,連黃國昌都不主打京華城沒違法就
知道
有金流裝看不見 一直跳針容積率 那拿證
據出來有何意義 整天自助餐吃到飽 嘴砲
也是只會包牌跳針 毫無邏輯可言
一堆人用感覺
真的快笑死
法官不是小草啊
狂草覺得沒違法,那沈還要花錢請應去
施壓是腦袋壞了?還是錢太多放身上會
被壓傷?
黃珊珊律師出身也閉嘴了
雜草繼續凹 結果阿北還是一票玩到底
雜草會跳針容積率是因為中央廚房只給他們
這些東西吃阿 要他們往路上遇到柯文哲貪汙
的討論就跳針容積率
狂草要當法盲是自己的選擇,但想要來
洗腦別人就多餘了,還是去捐錢吧
這群低能破腦整天自以為自己是高知識份
子 司法判決都有自己的一套獨特見解 五
個法官認定違法還不夠 繼續在網路帶風向
沒違法 這群人真的是中華民國國恥
落魄到擁抱蔡正元假浮木,慘啊
跟綠圾法官講什麼都沒用啦
藍白現在過半 有種接下來兩年內快把圖利
除罪化 順便廢除法官制度 全部開放讓民
眾線上投票審判就好 真的是一群弱智
八卦低卡卡提諾說合法啊 法官沒看八卦低卡
難怪不懂
記得黃國昌說有沒有違法有待討論
有待討論不就不知道有沒有違法
狂草要洗這個不如叫影帝提案,在野黨
主席比照總統不受刑事訴追比較快啦
北市府不是用都市計畫去討論的嗎?不是都
更吧?
因為這個主張柯沒介入對柯比較有利
啊
連無保放人的華仔都說違法了,還要打
無罪辯護?
證據
黃國昌認為有待討論 我同意 阿北是無辜
的 五名法官認定違法 我不同意 一定是國
家機器 叭叭叭 綠色恐怖
網軍的專業是造謠,法律專業是律師和
法官,小草還是專心造謠吧,別談法律
來丟臉
柯主張不知情 是為了避免北檢打迷糊仗 840%
蔡正元已經解釋過了 只有青鳥看不懂
黃珊珊都不敢出來講,怕燒到自己身上
因為840%真的沒有法源,要硬拗這樣
不違法風險太高,凹沒介入不清楚過
程對柯比較有利,而且也不用回答太
多細節也比較輕鬆啊
蔡正元解釋 今天司法是他說了算還是法官
說了算啦
柯的問題 就是太信任他人 危機時刻被反咬
確實,真的要主張無罪,但很賭
破腦蠢草去跳去燒都隨便 不要出來丟臉
了 木可木可
真的是莫名其妙 五個法官的見解完全不採
納 民眾黨跟蔡正元的就完全同意 這兩人
是法官是不是
行政程序法第一條揭示依法行政原則 再
佐以釋字第443號層級化法律保留補充依
法行政原則的限制 基本上行政行為是有
法律授權才能做行政行為 這點柯文哲跟
彭振聲都沒否認了 不知道草包腦在吵啥
簡單說行政法跟刑法是完全不同的法學
領域跟概念 刑法上沒有規範就不處罰
但是柯是要導向非他決議而是都委會
在行政領域並不適用 文盲不懂中文去唸
書 如果是卡提諾法學院跟黃國昌直播的
水準 就不用講出來讓人笑
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結果你自己創設
於法無據的容積獎勵來準用都更,怎麼會
反過來說法院沒有依據?
因為實際上就是都委會主導XD 柯實話實說而
已
柯是太苛待他人才會被反咬好嗎?
蔡正元的解釋?請問現在他是法官?律
師?大法官還是法律系教授?浮木品質
可以挑一下嗎?
沒有規定一定要行政法院認定違法才是真
的違法啊,不然沒人提告不就一切合法?
雜草就是只想聽自己想聽的 司法制度根本
可有可無 檢察官跟法官都認為違法的事情
還要一直凹 現在還把蔡正元抓出來當浮木
這人當年打柯MG149打多兇你們是忘了還
是害怕想起來 真他媽笑死人
不要忘了最後決議都委會不是投票,而是
彭振聲裁示通過,那為什麼彭要直接裁
示呢?
(我是看新聞放出錄影說彭裁示的,有
投票的話可以提出證據打臉我)
提都委主導,法務局說都委自創容積
可能違法捏,都委主導就完蛋啦
真的是一群垃圾 任何人只要現在出來幫柯
洗地就能當你們的恩人是吧 沒腦就算了
不要連做人都這麼沒原則啦
很多人都不先去做功課
的確不是投票,因為是共識決XD
刑事法院審查貪污的時候認定行政行為
有無違法並不少見,不一定要行政法院背
書
行政法院都判下來是市府贏 只要給560%
突然多給真的是不行
就不是都市更新案,哪來的裁量權?律師有這
麼呆嗎?
大巨蛋的0權利金又犯了什麼法
還是要說柯任內的法務局,法律素養
輸給蔡正元XD
請問這個共識決,是不是其他委員沒發
言,一個彭振聲主席說:這案子拖很久了
,就這樣過了吧,請問是這樣的決定過程
嗎?
大巨蛋權利金,有很多教授寫文章,可以
參考看看
例如政大詹鎮榮教授,基於公益性不應
該設定零元,有背離促參法的目的
你怎知道沒主攻 法官心證最大 說違
法就違法
小草整天幻想自己比法官還懂法律
卡提諾法學派讀的不錯,可惜現實中不會
有人理你
柯文哲市長上任就是用這種標準檢驗前市
府,還叫前市長7414
560以上違法,那都更委員會還有啥好討
論的
假如依台北市土地自治條例給容積獎勵是合
法的 依都更獎勵就是不合法
明知違法 硬要幹 反對的還被換掉
行政法院判的不是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的部
分嗎 跟這50%沒有關係吧?
後面增加的容積確實跟前面行政法院無
關,算是新事實,但前面這個判決有包含
了容積率本來就應該多少的前提基礎,
至少打臉沈說的:本來就應該多少,這只
是補足欠我的
補充b大的論點,容積這種給予利益的決定
因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也要符合法律保
留,所以也要有法律授權才能給予,都更
與危老容積給予是都市計畫法(應該啦)
規定的,私人建案沒有法源給予容積獎勵
就是違法的。
如果照自治條例80-1,3,5 是可以給到15%
至少於法有據 為了多拿那5%犯罪何必呢
而且有人主張都委會有裁量權,法院雖然
對於這種專業性評估應予以一定程度尊重
,但是如果決策缺乏法律保留或涉及適用
法律、事實涵攝錯誤,法院還是可以審查
。故本案雖然都委會有裁量權,但是其決
策係違反法律保留而給予私人建案容積獎
勵,法院就可以就其審查有無違法。
羈押庭又不可能在那邊審查有無違法最
後直接說有一定犯罪可能就進去了
法律對人民是限制你不可以做什麼 對公
家機關則是什麼你能做 不過政府也是想
凹就凹 看看交通部的作為
第一次無保柯是主張不知道(不干預),
不爭840%合法,就知道律師法律攻防判斷
哪個才沒有圖利罪,照小草法學辯論就會
變高虹安下場
想不到這篇裡面還是有滿多人認真討論
的 除去一些雜質還是很可以看的
就你最聰明,柯的律師都想不到
攻防重點在於是否有明知故意的犯行
,只要合法性維持爭議狀態,就不能
構成明知故意
是的,第一次柯說不知道就代表這個840%
絕對有問題,圖利的其中一項判斷方式就
是明知故犯,邏輯上如果840%沒問題,為
何要說不知道推給彭?
政治案 要從政治解
什麼都是虛的.法官說了算
法定容積。獎勵容積。移轉容積。可以試著
去了解一下。
因為心虛
地方政府對獎勵容積有裁量權,才符合地方
自治,不然就把獎勵容積回收到營建署裁定
就好,不然這類的事情會一直發生,尤其是
政敵互鬥的時候
蔣市府一直說20%獎勵容積合法,但現在的社
會氛圍,就是柯貪污。講什麼都沒用。法官
也採信北檢說法,認定20%容積就是違法
法源依據是「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
條例」,而不是什麼都市更新獎勵辦法
20%本來就是依法的地方政府裁量權,只是法
官認為不是
當然如果建商行賄給官員讓其多給容積,又
是另外一回事了。我相信北檢也一直在加強
金流審查,這才能一擊斃命
因為知道會被抓到證據更慘
當然會說自己沒違反啊,但黨說你有
「台北市政府回應表示,市府查看京華城
辦理過程,符合都市計劃法之程序,惟是
否適法將尊重法院的判定。」蔣市府說的
是,程序上合法,問題是實質上不合法,
不應該給容積你卻透過都委會程序給予,
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當然有圖利的疑慮,
這跟社會氛圍沒什麼關係啦
爆
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現在股市有點膠著,所以乾脆來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監察院的糾正不以達到違法程度為必要,只要它覺得機關行政不恰當、不妥,就可以糾正你。在京華城這個案子中,監察院顯然是認為北市府的作為消極,損害人民權益,所以糾正北市府。 京華城案詳細情況我不太瞭解,但圖利罪是以明知違法為要件。但從監察院的糾正及北市府回復監察院認為本案合法的情況,可以瞭解本案起因是法規不明確所造成的爭議。既然如此,就很難認定相關人等明知違法而圖利。 : 2. : 京華城後來爭取到的獎勵容積被監察院說有違失,41
Re: [新聞] 羈押攻防範圍確定了!保障柯文哲防禦權我們來看看行政裁量權遇上圖利罪如何釐清 以下為陸委會廉政Q&A網址 內容很有點長但簡單易讀 總的來說就是41
Re: [新聞] 快新聞/未完待續?北市府發聲 京華城受賄罪:要找到贓款(目前看來沒找到) 圖利罪: 客觀:違背法令 主觀:明知違背法令 →主管機關:認定沒有違背法令(檢察官認定違背法令),32
Re: [新聞] 遭搜索柯文哲震怒:我坦蕩蕩 執政當局說笑死是多大啦可以搜四個小時! 還以為掉進蟲洞了不就是東廠找不到想要的東西 現在是偵查大公開的時代 ,鏡周刊、三民自的偵查直播都沒寫找到金流 ,晚上要是找不到金流沒被羈押29
[討論] 圖利罪的"明知"到底是什麼?先說我法盲。 圖利罪的明知違法到底是怎樣才符合條件? 照京華城這個案子 都審會說是合法的, 柯文哲當然可以說他不知道是違法的啊。6
[討論]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 略以 按刑法第131條第1項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有關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 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 阿北九成是坦承知情,但以為那不違法 所以才敢在節目大講圖利但合法 這老實說,就現有公開的資料 主觀上很難構成圖利 因為圖利是要「明知」違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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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警因違規老翁「經濟不佳」未開單一時心軟抓到無照駕駛的事實,且無照駕駛沒有勸導裁量空間,警察依法就該開單。 警察心軟沒開單,結果事情還鬧到檢察官那邊,檢察官就只能處理。 檢察官發現員警沒有依法開單,這時換檢察官沒有勸導裁量空間, 檢察官依法就該起訴警察,否則就輪到承辦檢察官要被起訴了。 然而,關鍵在於起訴的證據。X
[討論] 不用猜了啦 明天一樣是無保請回從第一次無保請回 再加上今天高院的新聞稿裡也沒提到金流 這樣就很清楚了 明天一樣是無保請回 #原因一:無保請回 不等於無罪 無保只是衡量所有情況後,認為就算柯文哲有罪1
Re: [新聞] 警心軟放過不開單 被依圖利罪起訴感覺邏輯卡卡的 檢察官說警察沒裁量權 但是法官總有裁量權吧 法官說無罪 檢方不能尊重法官的裁量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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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gn02118620為何這麼肯定川普不會用魯比歐39
Re: [討論] 阿公病危、孫子跑去芬蘭旅遊?32
[討論] 柯兒去芬蘭旅遊了?29
Re: [黑特] 柯文哲的心理素質其實很弱22
[討論] 阿公病危、孫子跑去芬蘭旅遊?16
[黑特] 八卦熱議 美國物價好便宜37
[討論] 脆綠青鳥揚言抵制中國貨2X
[討論] 民進黨執政八年,執政成績完全輸給國民X
[討論] 黃國昌:個人立場不是三言兩語講得清楚10
[討論] 梁文傑是不會錯亂逆?4
[討論] 人被騙到泰國 民進黨完全不幫?4
Re: [新聞] 參加陳時中餐敘 牙醫唐櫻翠:脫下白袍也53
[討論] 朱學恒入獄,花籃要寫什麼字?8
[討論] 張獻忠又發威 無錫京東園區大火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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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盧比歐要禁TikTok,台灣創立TikiTaka取代7
[討論] 新聞面對面每個都懂鐵索橫江11
[討論] 親身體驗到八卦的1%影響力33
[轉錄] 王婉諭 公務員疑似職場霸凌自殺3
[轉錄]名為變態的神父:make Taiwan great again97
[討論] 麥玉珍質詢:是不是媽媽生的?5
Re: [討論] 要求陸配放棄國籍會違憲嗎7
[討論] 陳智菡是不是證明了「實力就是漂亮」這句話?X
[討論] 外交部敢發文去中國外交部查李貞秀國籍?4
[黑特] 內鬼 黃珊珊4
[討論] 柯文哲的行為態度?1
[討論]館長根本政界的聖嚴法師4
[黑特] 柯文哲的心理素質其實很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