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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我就問!林智堅敢不敢去測謊?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我就問!林智堅敢不敢去測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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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引用自 #1ZljwcRa (HatePolitics)
※ 引述 《foreverthink》 之銘言:
: 要原告測謊大概只有中國人想得出來吧
: 高虹安比較需要測謊吧
: 但測謊不能當證據……






〈測謊作為證據的容許性〉

我國未針對測謊明文規範,然而就測謊作為證據的容許性而言,


最高法院透過裁判設有一定標準:

法院見解(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391號判決)認為,
該鑑定報告形式上若符合測謊基本程式要件,包括:

(1)經受測人同意配合,並已告知得拒絕受測,以減輕受測者不必要的壓力

(2)測謊員經良好的專業訓練 與具相當的經驗

(3)測謊儀器品質良好且運作正常

(4)對於測謊鑑定的過程、目的,受測人身心及意識狀態正常

(5)測謊環境良好,無不當的外力干擾

等要件;


且該鑑定報告書有依刑事訴訟法206條1項記載鑑定的經過與結果,
就能賦予證據能力。






附帶一提,雖我國法院廣泛承認測謊作為證據的容許性,
但是從比較法的觀點,德國實務原則上禁止對被告為測謊,因為這樣不可避免地影響被告「意思決定 及意思活動自由」
由於測謊的原理,是藉由受測人不可支配、無法控制的生理反應來探知可能不欲人知的訊息,
德國法院、美國多數州法院,均禁止將測謊結果提出於審判庭。


因此從比較法觀點而言,我國實務似未對測謊鑑定,對於受測者的權利侵害,有清楚的問題意識,
因此未來對測謊的立法規制,應參酌德、美的做法。







(德國是完全禁止測謊的!而美國則是僅容許作為「警察偵辦案件的參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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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sheep 03/28 10:32DPP有學倫限制了,林不可能出來了,是

aprilsheep 03/28 10:32否測謊他在選民眼中也不是什麼重要人

aprilsheep 03/28 10:32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