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討論] 恢復軍審不用修法嗎?立院怎麼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恢復軍審不用修法嗎?立院怎麼過?作者
perry52
(NicePYa放消息,但時間點)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4

恩?很多人不知道需要修法嗎

原本的舊法(102年以前)
第一條
  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之規定追訴審判之,其在戰
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以外之罪者,亦同。
  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但戒嚴法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現在的法(102年至今)
第一條
  現役軍人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追訴、處罰。
  現役軍人非戰時犯下列之罪者,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
  一、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七十六條第一項。
  二、前款以外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
  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


- -
所以總統要修,行政院應該要提案
看藍白要不要給過?如果藍白要擋的話,是否要給大罷免


恢復軍法過三關 蔡任內不可能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101000285-260118?chdtv


2013年8月因洪仲丘案,立法院火速修正通過《軍審法》修正案後,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及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審理的個案,對於應適用法律,認為有牴觸憲法疑義,故聲請司法院釋憲。

但顧立雄主張,最高軍事法院以「軍事審判才能維持軍紀」聲請釋憲,但大法官第704號解釋已經說明,軍法官沒有法官身分,而是軍人,受行政命令約束,並非憲法中定義的「法官」,這份釋憲聲請根本邏輯完全不通、自打嘴巴。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013年12月20日決議不受理。理由是軍事法院未說明清楚,為何軍法案件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就違憲,何況非戰時軍人犯罪改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不會損害軍人訴訟救濟權利。





※ 引述《HisVol (他的體積)》之銘言:
: 等等
: 現在DPP不是立院少數嗎?
: 恢復軍法審判不用修法?
: 行政命令可以直接恢復?
: 如果要修法
: 那賴是不是就是講爽的
: 只是來幫大罷免加點話題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48.14 (臺灣)
PTT 網址

GAOTT 03/13 14:48反對軍審的人是在害怕什麼

※ 編輯: perry52 (111.242.248.14 臺灣), 03/13/2025 14:49:38

holyhelm 03/13 14:49大罷免綁恢復軍審 是好棋嗎?

kuninaka 03/13 14:51反對恢復的就是共匪,要罷免

deann 03/13 14:52顧立雄準備自己打自己的臉嗎

super10000 03/13 14:55還有另一種可能,宣布進入戰爭狀態,

super10000 03/13 14:55順便戒嚴

pieceioriX 03/13 15:07大罷免成功後就修法 你是在擔憂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