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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520萬的車車,消防局長不用解釋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520萬的車車,消防局長不用解釋嗎?作者
nakayamayyt
(田中脊髓劍!!!)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0

※ 引述《gn7722 (腳很痛)》之銘言:
: 消防局為什麼需要520萬高級凌志保母車?
: 當作勤務用車?
: 如果民眾有520萬經費,為何不捐7台正常勤務用車
: 或是2-3台救護車?
: 再來
: 為什麼消防局要提供車主掛名消防局的公務車
: 提供給縣長使用?縣政府不能自己接收嗎?
: 保養、油料、甚至維修,全部掛在消防局公帑上
: 消防弟兄已經很可憐了
: 為什麼要擔這筆?
: 消防局長不出來解釋解釋嗎
: 水很深欸


這個就名義上是消防局的救災指揮車
實際上變成縣長的豪華座車
先不論苗栗國這種指定捐贈轉用途的合法"洗車"
消防局就說這種做法是合法的
因為縣市長是各地救災最高指揮官
所以也不用特別解釋甚麼
因為以前就解釋過了啊 並不是第一次發作

而且也不是苗栗國特殊作法
其他縣市也有這樣幹的
大概只有台北高雄那些才會真的把消防指揮車全部都拿來給消防局用

只是苗栗國前任國王就玩得很髒了
拿消防預算去買豪華進口車當自己公務車用
現在這個國王玩更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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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772201/14 23:14然後公務員的加班費發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