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總預算三讀後出立院沒?
他們現在不敢送的,呵呵….
結論先說在前面:弄出數字跟項目出現誤差的預算案,行政院拒絕執行,立法院要不乖乖吞下去要不開會重審。
但以上做法等於對大罷免添柴火以及耽擱共產黨侵略臺灣的進程,白藍要怎麼跪共產黨才能被允許重審呢
一些預算法對於立法院的規範如下
以下情形可能構成立法院在預算審議過程中違反法律或憲法規定的疑慮,不代表一定會導致法律制裁,但從法理上可提出質疑或引發後續法律、制度性爭議,主要包括:
1. 違反《預算法》的程序性要求
《預算法》規定預算案必須具備明確、正確的項目與金額對應關係,以確保預算編製與審查程序的透明與嚴謹。若立法院通過的總預算案中出現項目與金額不符,可能意味著立法院未依法定程序審查、修正並確認預算內容的正確性,進而構成對《預算法》程序性要求的違反。
2. 違反預算審查的基本原則
預算作為國家財政運作的根本法律文件,必須反映真實、精確的財政安排。項目與金額不相符會破壞數字上的透明性與整體一致性,可能使得預算審查及後續執行產生法律上的疑慮,進而質疑立法院在預算審查過程中是否履行了充分的監督與查核義務。
3. 憲法分權及監督職權的潛在違反
憲法賦予立法院對政府預算審查與核可的權力,同時也要求預算必須明確且合法。若最終通過的預算案內容存在重大錯誤或內部不一致,可能會被認為違背了憲法所要求的立法嚴謹性與監督責任,從而引發憲法層面的爭議。例如,行政部門在執行預算時可能以「預算本身不合法」作為抗辯理由,進一步引發權力分立與相互制衡機制上的爭議。
4. 後續法律適用與爭議風險
預算案一旦通過並送往執行,若因數字或項目不符而導致資金分配混亂、執行困難或違法挪用,未來可能會產生法律訴訟或行政爭議,進而使得立法機關本身面臨制度上的問責壓力。監察機關(如監察院)或司法單位在查核預算執行情形時,也可能因基礎文件的瑕疵對立法院作出批評或要求追究相關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立法院在預算審議中擁有一定的議會行為豁免,但若明顯違反法律明文規定或憲法原則,仍可能引發政治與法律上的爭議。解決此類問題的通常方式是進行補正、重新協商,確保預算內容符合法定要求與審查結果,從而保障國家財政運作的合法性與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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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期待真正的案子出包呀,哈哈哈
要送的出來然後覆議才能依113年預算執行
覆議後釋憲緊急處份 最後沿用去年的
預算 劇本大概是這樣吧
但現在賴政府就在依凍刪的經費 運作給人民看
為什麼要覆議跟釋憲?幫忙藍白狗立委解套
嗎,藍白選民選的大家就承受吧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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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卓榮泰FB: 憲法70條立院無法增加預算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卓榮泰臉書 3.轉錄內容︰![[轉錄] 卓榮泰FB: 憲法70條立院無法增加預算 [轉錄] 卓榮泰FB: 憲法70條立院無法增加預算](https://i.imgur.com/cuf7HbD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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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藍綠白互相用憲法卡Bug?其實真的是這樣阿 憲法機關的行為是否違反權力分立,是由憲法法庭來判斷。 藍白現在的想法是,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這樣他法律愛怎麼定就怎麼定, 因為再也沒有有權機關可以宣告立法院定的法律違憲了。 但相對地,也沒有人可以宣告行政權的行為違憲阿...8
[黑特] 立法院能提出預算案嗎?看起來, 按照憲法規定 行政院提出預算![[黑特] 立法院能提出預算案嗎? [黑特] 立法院能提出預算案嗎?](https://i.imgur.com/Iyu4zE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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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民進黨為什麼那麼堅持不編六萬禁伐補償?你的憲法課程必須重修 因為法律有位階 憲法優於法律 即便是明文規定的法律 但違憲條文自始無效6
Re: [討論] Malion請告訴我預算違了那條法律笑死!這不是憲法ABC嗎? 釋字第391號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有審議預算案之權,立法委員於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時,應受憲法第七十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之限制 及本院相關解釋之拘束,雖得為合理之刪減,惟基於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尚不得比6
[討論] 花東三法也違憲啊我是不懂那些立法委員是幹什麼吃的 這次的原民補助也不是立法院想幹嘛就幹嘛 首先 評估可動用財政多少跟建立預算項目 執行國家預算項目叫行政院2
Re: [討論] Malion請告訴我預算違了那條法律憲法70條規定,立法院不得自己提出增加預算的議案 不只如此,大法官甚至進一步限縮,針對行政院提出的預算,立法院要在科目之間挪移也 不行 換句話說,立法院唯一能做的,就是刪,他既不能增加、也不能挪移 憲法這樣設計的目的,就是要確保預算的「提出權」跟「同意權」分屬不同的憲法機關![Re: [討論] Malion請告訴我預算違了那條法律 Re: [討論] Malion請告訴我預算違了那條法律](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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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大法官都說了行政院違憲大白話:行政院不加到六萬,下次選不上是它自作自受; 立法院監督是避免浪費預算,但幫行政院改善政策,不是立法權義務。 若想實現六萬,在此引用韓院長名言:選票多的人的贏。行政權就在那,只要你有票。 個人理解摘要(全文於末尾) 第一段X
Re: [討論] 黃國昌不打算在法律圈混了?有沒有585釋字案根本就不是重點呀孩子 大法官解釋的是「憲法」 憲法賦予五院的職權範圍就清清楚楚在那 大法官照這部你國民黨自己修的憲法 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做出解釋1
Re: [討論] 立院增加預算是違憲行為嗎?這部分如果有看舊制的大法官解釋文,應不難理解 釋字第二六四號 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旨在防 止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立法院第八十四會期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請行政 院在本(七十九)年度再加發半個月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以激勵士氣,其預算再行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