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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當言論不在自由時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當言論不在自由時作者
win8719
(win8719)
時間推噓 3 推:5 噓:2 →:34

不是阿整篇文章看起來就是

你有發表有言論的自由

但是別人不能有反駁你的言論自由

藍白才是最像共的吧

這套不是就中共常在做的嗎

我有罵你的言論自由

但是你不能反駁我我要限制你的言論自由

如果你罵我反駁就是沒言論自由

你們倒底懂不懂啥叫言論自由阿

就是別人也有反駁你的自由

藍白的繆論就在~我限制你反駁的言論自由

不然就沒有


※ 引述《leeiliang (lee)》之銘言:
: 現在言論自我審查的情況
: 是不是看越來越嚴重了
: 動輒要被檢舉調查
: 當政治正確試圖把台灣言論
: 導向「正確」和「主流」時
: 其他言論變成異端
: 不能兼容於台灣社會
: 對於言論自由的打壓和收縮
: 一旦達成「共識」
: 大概就是台灣悲劇的開始了
: 有時想想經過這25年政黨輪替
: 我們是不是已經變成
: 自己以前那個討厭的形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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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63.19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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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n8719 (114.44.63.191 臺灣), 04/30/2025 13:32:06

ilove305 04/30 13:32那講有巴西蛋的人為何半夜被警察帶

ilove305 04/30 13:32

造謠不算言論自由的一種 所以你打這句話就代表了 你不懂啥叫言論自由

※ 編輯: win8719 (114.44.63.191 臺灣), 04/30/2025 13:32:32

s24066774 04/30 13:32因為支持藍白的垃圾邏輯都是狗屎

s24066774 04/30 13:32隨便一個有讀過高中的都能打歪臉

ilove305 04/30 13:32這幾年被政府濫訴的人太多了

你又來一個怪缪論 藍白可以濫訴提告 但是政府不行 不然就沒有言論自由 不就你不能對我做不然就沒有

※ 編輯: win8719 (114.44.63.191 臺灣), 04/30/2025 13:33:54

s24066774 04/30 13:33你不禁評她們臉會很腫

ilove305 04/30 13:33那個人不起訴你知道嗎?可以半夜帶

ilove305 04/30 13:33人家走嗎?事實人家還真的吃到臭蛋

不起訴代表了 有證據的話他就可以說 你不是也證明了 台灣有言論自由不能亂辦

※ 編輯: win8719 (114.44.63.191 臺灣), 04/30/2025 13:34:23

qazws931 04/30 13:34https://i.imgur.com/FZQcWsm.jpeg

qazws931 04/30 13:34低能兒神教的神是造謠的共犯 牠們當然認

KEITTLY 04/30 13:34藍白想要是習近平那種言論自由

ilove305 04/30 13:34https://i.imgur.com/NRHhqvK.jpeg

對阿你證明了台灣有言論自由好嗎 沒證據不能亂辦

※ 編輯: win8719 (114.44.63.191 臺灣), 04/30/2025 13:35:06

qazws931 04/30 13:34為造謠是言論自由的啊

KEITTLY 04/30 13:35我能隨便的嘴砲,不能有人反駁我的自由

ilove305 04/30 13:35可以半夜帶走別人喔,違反程序

如果是被強制帶走 就是違反程序可以告他 如果是自願跟警察走違反啥了?

※ 編輯: win8719 (114.44.63.191 臺灣), 04/30/2025 13:36:06

airvivi 04/30 13:35變成巨嬰的形狀了

plus203ft 04/30 13:35你發個文說你去超商看到有飲料被打洞

plus203ft 04/30 13:35還貼紙條畫個骷髏頭你看你會不會幾小

plus203ft 04/30 13:35時內被帶走問話

plus203ft 04/30 13:36講這什麼沒大腦的話

ilove305 04/30 13:36人都被當天晚上帶走詢問幾個小時,

ilove305 04/30 13:36結果不起訴,是在搞笑嗎?

誰告訴你被帶走問話 一定要被起訴的? 起不起訴是看檢察官 不是看警察 你才是搞笑好嗎

※ 編輯: win8719 (114.44.63.191 臺灣), 04/30/2025 13:36:42

airvivi 04/30 13:36違反啥程序?

※ 編輯: win8719 (114.44.63.191 臺灣), 04/30/2025 13:37:22

ilove305 04/30 13:37自己去查

中正二分局與北市刑大科技偵查隊組成專案,鎖定貼文者身分,27日晚11時派人到謝男新 莊住處,傳遞通知書要他10月4日赴警局說明,但謝說當天他有工作,經協調就近到丹鳳 派出所應訊。 去送通知書也不行?然後跟貼的人協調出來的結果也不行?

win8719 04/30 13:37要查啥

※ 編輯: win8719 (114.44.63.191 臺灣), 04/30/2025 13:38:49

qazws931 04/30 13:38它罵了至少一年有了吧 它還沒死不就是在

qazws931 04/30 13:39自打它自己的臉嗎

Gruza 04/30 13:39跟鐘明軒類似阿,不能批評不然就是霸凌

qazws931 04/30 13:40現在就一群非常自由的罵的在說沒有自由

qazws931 04/30 13:41真的不看看自己在做的跟說的有什麼衝突

ilove305 04/30 14:07在講什麼政府當然不能濫訴,掌握權

ilove305 04/30 14:07力的人可以濫訴喔

leeiliang 04/30 14:08這篇第三句就有誤,反駁到處都是

ilove305 04/30 14:12https://i.imgur.com/BuOaU7p.jpeg

ilove305 04/30 14:12告媒體告到16連敗,這樣打壓媒體的

shoube 04/30 14:36如果沒有言論自由,那就不會告失敗了

shoube 04/30 14:36但有些低能兒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 笑死

ilove305 04/30 16:15喔,消耗人家金錢時間,這樣可以喔

ilove305 04/30 16:16綠共跟紅共小粉紅一個樣,對言論自

ilove305 04/30 16:16由的標準低到不行

breacal 04/30 18:28藍白白癡恐怖~被批評就是沒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