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二房東簽的租屋合約,房東就得承認嗎?
==========民法443條==========
依據民法第 443 條的規定「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
要注意的是,依民法第443條第1項但書規定,這個轉租行為必須是房客只將租屋的「部分」轉租出去,否則若是將租屋「全部」或「化整為零」轉租出去,仍是「違法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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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還沒釐清有沒有轉租賃問題前
確實是可以互相叫價
反正嘴砲不用錢
能拖盡量拖
可聰明人多的是
就怕二房東轉租99.999999%出去,保留0.000001持有的大絕招
這個龍年教了全世界最新無成本濺招
那就是租賃建築物時趕快上面樓層
你就能藉此主張租賃物以上新建案所有權
一口氣免除土地購買與持有成本
還騰空身兼原不屬於你用地的合法權利人
在租賃物上蓋新建築物就能成為合法權利人取得
這偉大他媽無敵大絕他媽是誰能想出的
未免也太天才了
厲害啊!
這種暴力有合理完成法律合法性
到底要多少智能才能想出來
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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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犯法的話 是 但是違法成本很低
有很多手段能搞
請建照這麼嚴謹 你以為蓋違建喔
講這種話就low了 自己清楚再說什麼嗎?
笑屎
今天的通稿是轉租嗎
要直上登記了
看來輿情都有切實回報嘛
好樣的
現在還算過年 建議法盲下週再來丟臉
是不是轉租裝睡得一定看不清楚 原得標契約者是誰 再次簽約與契約者是誰! 誰是持有者(房東) 誰是原簽約人(租戶) 誰是再次簽約給別人(二房東) 最後簽約人(租客) 沒轉租問題? 若是商場發標後得標者,得標者再簽約給次一個簽約者 不是轉租問題? 那是什麼問題?
※ 編輯: mazinkisa (125.231.54.214 臺灣), 02/23/2024 07:45:21你不想犯法就學台北市等判決 拖五年而
已也還好
聰明!! 拖啊! 所以才說想出這方法的太天才了
※ 編輯: mazinkisa (125.231.54.214 臺灣), 02/23/2024 07:50:35強盜也可以護航,難怪國民黨會當選。
呵呵...到底誰是強盜!
※ 編輯: mazinkisa (125.231.54.214 臺灣), 02/23/2024 07:52:31所以市府拿出所以有權阿,沒所有權
可以強制處分招租,腦子?
原房東與房客契約消失 二房東契約還能存續? 麻煩妳先回答這問題! 至於擬提的問題 就是台灣最荒謬零持有成本取得所有權的合法性問題! 問題是真合法嗎? 呵呵! 法律有沒有漏洞才是關鍵!
※ 編輯: mazinkisa (125.231.54.214 臺灣), 02/23/2024 08:16:11可悲
呵呵 是啊! 居然這麼合理的相信零持有成本獲得合法性的理由 到底得多可悲啊! 官啊! 法啊! 這要成慣用常態判例 建商們也不用買土地了 以後只要相中滿意的地段 然後經由承租再往上蓋建築物 再等租賃契約效力消失後 建商們就能從此擁有新建物的所有權了 真他媽佩服能想到這種大絕的天才 這智商到得得多高啊! 居然能想到這麼棒的零持有成本建物合法所有權啊!
※ 編輯: mazinkisa (125.231.54.214 臺灣), 02/23/2024 08:24:51沒有土地使用權限的有價值地上建築,土地所
有者主張拆屋還地必輸無疑
NET現在可能也很想拆掉2-4樓屋喔,是市長怕
人家拆了他無法交代
和這幾天以來不一樣的資訊出來了! 不是主張所有權嗎? 怎麼今天說要拆除歸還的說法出現了! 重要的是 如果這種案例成慣例 以後任何租用契約再租地商蓋得建築物 也能依法院慣例爭取地上物擁有合法所有權了! 還是那句話 【能想到這麼棒的零持有成本建物合法所有權得多天才啊!】
※ 編輯: mazinkisa (125.231.54.214 臺灣), 02/23/2024 08:48:12房東跟房客契約到期並不代表房東答
應讓二房東增設的東西可以佔為己有
現在是這問題嗎? 是房客主張擁有建築物所有權問題吧! 免費仔的問題不敢講 房東執行與原房客契約有什麼問題嗎?
輿情掌握不切實喔哥
拆除梗有一陣子了
交班要確實點
不然業主心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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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這樣的租賃條約有違法嗎?看到租賃契約上面有幾條在一般租賃契約看不到的條例,不知道是不是違法的?求版上租屋大神幫解答 第一點是:本租金含物業管理費及車位,若爾後因租賃因素額外產生稅賦成本之增加,將取消管理費、車位含租金之優惠,每月租金將不再含車位及管理費,並自出租日起追繳每月車位及管理費。 這樣他就不是叫房客補繳稅金,而是補繳管理費和車費,這樣根本變相漲房租 第二點: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且承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承租人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一個月之租金額,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為支付。租賃關係消滅,完成點交或視為完成點交之手續後,承租人仍於租賃住宅有遺留物者,除租賃雙方另有約定外,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向承租人催告,屆期仍不取回時,視為拋棄其所有權。 我查網路一般來說欠租不是都是兩個月才能消滅租賃關係嗎?房東可以自己改一個月嗎?24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其實搞一大堆有的沒的 最後上了法院 結果問題還是一大堆啦.... 現在最快的趕租屋蟑螂法 就還是 租約公證 + 欠租2個月 + 直接法院強制執行![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https://i.imgur.com/O2amYQW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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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當個合法包租公從無敵包租公》快樂包租公 這次要再一次進化成合法快樂又無敵的包租公 (其實我本來就合法) 以前在租賃糾紛社團靠北房東不給申請的大概週經文月經文吧 這次300億聲勢浩大 但也因為如此 不給申請真的三天兩頭就看到![[閒聊] 當個合法包租公 [閒聊] 當個合法包租公](https://i.imgur.com/OUwlfV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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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使用借貸物權化問題: : : 租地建屋,房屋所有權未移轉,土地所有權移轉, : 請問這是不是屬於土地、房屋分屬不同人所有? : 那會去適用426-1?還是直接適用425條1項?1
[問卦] 轉租客二房東有6000萬的房子要增貸?如果有個轉租客二房東 會把租來的房子再轉租出去 藉此牟利 還對外宣稱這是他的財產 這樣子的二房東 跟你說他們家有6000萬的房子要增貸 這又會是什麼手法? 真的是他們家的房子嗎?![[問卦] 轉租客二房東有6000萬的房子要增貸? [問卦] 轉租客二房東有6000萬的房子要增貸?](https://i.imgur.com/bvuom8yb.jpg)
[租屋] 匹茲堡CMU週邊租屋需求 半年約或可轉租大家好,我和室友的都是16個月的program, 但目前的房東只開放一年約且不能轉租,所以想問問板上的學長姐有沒有開放8~1月半年約或轉租的房源/缺半年室友,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