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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院:釋憲因議員多判有罪但立委是第1件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高院:釋憲因議員多判有罪但立委是第1件作者
cigaretteass
(NONE)
時間推噓 1 推:3 噓:2 →:23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高院表示,多年來因公費助理經費、加班費問題而涉訟者,各級法院就地方民意代表所為判
: 決雖有200餘筆;然針對立法委員涉及此問題而獲判有罪者,本案是第一件,相關法律規範
: 意旨的明確性影響深遠。
: 原來是這樣啊
: 議員都判有罪
: 但立委判有罪是第一件
: 所以釋憲
: 這理由也太搞笑了
: 所以議員活該被判有罪
: 但立委沒事?

因為薪資給付方式的差異

議員助理費用是統一交付給議員本人再發放給助理 且是定額(上限8萬)

而立委助理是立委往上報薪資直接入助理戶頭

但每個立委每年能申報的助理人事費是固定預算

關鍵差異在於 以往議員詐領助理費要不是人頭助理或是沒有工作事實

不然就是助理根本沒拿到錢之類的

而高的case是跟助理談好薪資一口價再回捐入辦公室公積金當作福利

總之兩者差異頗大 而高案一審法官的判罪邏輯偏向「詐領公帑」

問題是立委人事費用是一缸子水

費用也是入公積金不是放立委個人口袋這樣

很多人不明究理的人會槓什麼洗頭費之類的

但那是挪用公積金後補回

而公積金恰巧是一審法官認為沒有問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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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76.3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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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y7222 01/02 19:22感謝藍白開後門 以後助理不用拿加班費

Nighty7222 01/02 19:22

CHENXOX 01/02 19:22笑死 還在大水庫理論 1審都判有罪了

yoyun10121 01/02 19:23所以你講這串干憲法屁事

所以我就不懂 很多東西說明了也是有人帶著立場硬槓 沒意思

※ 編輯: cigaretteass (101.12.176.32 臺灣), 01/02/2025 19:24:59

CHENXOX 01/02 19:242審法官就不敢判無罪啊 敢判無罪就不用

CHENXOX 01/02 19:24丟責任給憲法庭了 笑死

aponla 01/02 19:252審法官已經定調法條不明確了啊

netboy789 01/02 19:26那議員也能講有請麥香紅茶,其餘算回

netboy789 01/02 19:26

yoyun10121 01/02 19:27說明? 不就只是扯一堆不相干的廢話,

CHENXOX 01/02 19:27法條不明雀 窩不敢判啦 大法官救救窩

yoyun10121 01/02 19:27憲法哪一條有管助理費怎麼發?

aponla 01/02 19:29釋字第636號解釋理由書:依前開憲法第八

aponla 01/02 19:29條之規定,國家公權力對人民身體自由之限

aponla 01/02 19:29制,於一定限度內,既為憲法保留之範圍,

aponla 01/02 19:29若涉及嚴重拘束人民身體自由而與刑罰無異

aponla 01/02 19:29之法律規定,其法定要件是否符合法律明確

aponla 01/02 19:29性原則,自應受較為嚴格之審查。

CHENXOX 01/02 19:30要不藍白圾栗可以提案尾修法讓這種庭由

CHENXOX 01/02 19:30國冥法官來審判啊 冥意代表由人冥自己判

CHENXOX 01/02 19:30 沒毛病八 60%會贏喔

CHENXOX 01/02 19:30 https://i.imgur.com/s66RlYk.jpg

bkebke 01/02 19:33這其實反過來 議員才有無罪完間

bkebke 01/02 19:34議員是撥一筆助理費

bkebke 01/02 19:35立委是面試錄取助理 由立院聘任

markhbad54 01/02 20:58這也是高主張的,薪資進助理戶頭

markhbad54 01/02 20:58回捐是個人自願的行為

whitezealman 01/02 22:48ㄏㄏKPI 小學生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