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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叫公眾人物不舔共是不是情勒?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叫公眾人物不舔共是不是情勒?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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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mia1320 (krystal)》之銘言:
: 每次看到有臺灣藝人發表兩岸一家親言論
: 就會被出征
: 如果叫臺灣藝人不要舔共
: 這是不是算情勒的一種手段呢?

理論上只會令人覺得想太多,且某種程度上也不符合當下情理,畢竟「舔共」的詮釋,可以分有很多種,打個比方:

一、參加黨政軍的活動(即俗稱的「紅場」),這是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一旦成立便有可 能要被砍、甚至必須繳回俸金

二、參加由中共附屬組織舉辦的普通造勢大會(像是較為普通的藝文活動),或是參演由 當地電視台、衛視委外監製的電視劇、電影,這在法律上是無從限制的(畢竟只要有 資本利益,心意都能任意轉變)



但不管怎樣看,「情緒勒索」在受指責方的眼中,算不了什麼

且深入談「迷霧 (FOG)」雙關語的成分:

恐懼 :親中之目的,應無所謂的擔驚受怕之處,除非遭到中共脅迫(如為犯法之事), 不然沒有人會在乎。

義務 :在藝人們面前,頂多只會向錢看,才不管「親情」之類的面想,因此豈能談效勞 之事、甚至是責任歸屬呢?

罪惡感:除非會覺得所為是在「叛國」,否則相信他們不會有什麼感覺...



這種心理建設,倒是覺得有一定的假命題成分,掉入陷阱時很容易變成兩岸之間的罵戰,迴避恐怕會來不及,所以要時時保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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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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