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認真討論一下高虹安的案件
其實這個案子
高虹安最大問題已經解決了,
檢察官有說了。
沒有人頭助理的問題
沒有人頭助理的問題
沒有人頭助理的問題,
這個很重要,
因為只要是使用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
100%都會被法院法官判貪污罪成立。
網路大家所找到的案例,
都是因為使用人頭助理,
而被法院判貪污罪成立。
第二個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罪,
沒什麼意外會成立,但是這條不重要,
因為高虹安市長還是可以當,
下次還是可以選市長,
大不了就易科罰金了事。
最後就是所謂浮報加班費和助理費,
回捐公積金使用的問題。
高虹安真正的戰場其實是在這邊,
但是高虹安的律師有拿新黨吳成典的案例來辯護,說人事費可以流向業務費使用。
至於法院法官會不會採納。
基本上就要看法官是不是藍白粉了。
法官如果是綠粉,
高虹安大概就GG。
如果法官是藍白粉,
高虹安就可以低空飛過,沒事。
大概是這樣。
引述《jimmywu83 (Zzz)》之銘言:
: 雖然選舉期間大家都有政治立場,但是仍然不妨礙大家正常的討論法律問題。
: 單就起訴的部分來討論的話,高目前面臨的罪有2條:
: 1.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財」
: 2.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 從這兩條來分析的話,高虹安要平安下莊的機會說實話真的不高,大致上分析如下:
: 一、貪污治罪條例,7年以上
: 「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 有一點必須要先說明,感覺很多人以為高的問題在找助理拿錢,但其實問題不出在這裡,真
: 正的問題是「高利用多報助理酬金來凹立法院補助」才對。所以助理們在案件裡面也是被告
: ,並不是受害人喔。
: 利用職務這點沒什麼好說的,高就是利用立委職務嘛。
: 以詐術,在這個案件裡面其實也沒什麼爭議,虛報薪資,就是很正宗的「騙」。
: 真正讓高虹安不利的地方在於,助理們大多都認罪了,在高虹安知情的情況下,助理和高虹
: 安就是同一條船上的人,只有全部在船上或是全部落水的結局,根本不存在單獨脫身的可能
: 性。
: 而李沒事的原因,應該是因為他的確有從事助理工作,拿到的助理費也沒有放進公積金。(
: 實際情況是不是我也不能確定,但是從新聞稿裡面有關虛報的部分是都沒提到李,所以才會
: 這樣猜測)
: 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 這部分就蠻簡單的,「虛報薪資」的話,一定就有個倒楣鬼負責登記,只要這個負責登記的
: 倒楣鬼沒有實質審查的權限,那說謊的傢伙就得出來對這個「不實資訊」負責。
: 換句話說,在這個案件裡面,只要有虛報存在,那就沒得救。
: 非常簡略的分析完上面的問題之後,大家應該都能很理性的感覺到高這次真的有點麻煩,王
: 牌律師團出來真的也很有可能沒救。
: 很多人只看新聞稿會有誤解,甚至高虹安自己在記者會都在強調「助理同意」這點。
: 但其實真的不要這樣講比較好,「助理同意」本身就代表高虹安確實有拿到錢嘛,在助理們
: 都認罪的情況下還這樣講,那幾乎就沒有後續切割的空間了。
: 再來就是高虹安有提到說這些都是公積金,都是用作公用,有挪用的部分最後都有補回去。
: 這樣辯解其實沒有不行,但概念上比較接近「能不能投降輸一半」,這樣的講法其實是在承
: 認凹立法院補助的前提下,主張自己沒有私用。的確有前例因此而判的比較輕,但對高來說
: 政治上還是全輸,差別就是刑期差了很多。
: 我看新聞稿總共有高+另外4個人,其中3個都有提到自白以及減刑,還有一個完全沒有提到
: ,雖然不知道他為什麼沒減,不過他非常有可能是高虹安最後的浮木,當然也有可能是檢方
: 故意留下來的陷阱啦,只要高虹安忍不住想串證的話,就有理由可以羈押了~
: 在雖然說今天藍、白、郭都出來力挺,但仔細分析一下案件事實應該就能知道真的有點不妙
: 。
: 不過政治和司法的邏輯本來就不同,政治上就是全黨挺一人,其實也合情合理啦。
: 最可憐的還是高的律師團,正常人應該會勸高投降輸一半,可惜高的情況輸了就是滿盤皆輸
: 。
: 這種情況多拜拜可能比找律師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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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3個轉污點助理不是人不算人頭?
業務費=買衛生棉 美甲(還是美容?)
3個助理還是有加班跟工作
好了啦鍵盤遊行不夠還要當鍵盤法官
?
這結論…… 擔心法官到時假如判決不如
柯粉的意會被出征
只是起訴書說浮報(加班時間跟報上去不符)
人頭助理是只掛名不做事
柯糞真的人均法盲
3個助理判緩刑了,還在作夢,柯憐
助理都有做助理工作,所以呢不是人頭呀
法官還沒審案,哪來判緩刑。可憐
助理是存在的 所以不是人頭帳
胡說八道一通
腦袋只有顏色的才會考慮法官是藍是綠
哪裡說錯也說一下,不要出一張嘴
助理已經認罪協商了
法官按法條判 還要被抹藍抹綠 太苦了
這明顯不是人頭沒錯
來,提供個逆轉裁判案例,你高有辦法
拗到衛生棉、洗頭髮是「議員公務所需
」算我輸
當初綠共也是說高虹安的助理是人頭呀。
不要到時被打臉又裝死就好了。XD
yakami: 法官按法條判 還要被抹藍抹綠 太苦
了
開個玩笑啦。
不過高虹安律師至少還有找到吳成典的判決來辯
護。
我以為我已經是法盲了,原來1樓更盲
至少還有一線生機可以爭取。
0元 柯粉忘記了呢!
重點就是在回捐這一塊沒錯, 安安要跟律師
討論要怎麼說服法官
看來柯粉群組終於談好說詞了
一個月給一萬元安家是人頭,浮報加班
費「回捐」是直接把助理當人頭用,還
省了安家費,因為人頭出勤太好查了,
現在大家都是跟社福界學這招啦。
檢察官的新聞稿不是說沒有人頭助理了。還在0
元。XD
很純
不是人頭助理,但有「浮報加班費」
就沒救了好嗎。浮報的加班費不管公
用私用都是違法的。
浮報加班費部分三個助理都認罪了
還在凹 難看欸
真的很純 不愧是法盲
浮報加班費?你怎麼證明浮報?離開辦公
室也還在工作啊
大概助理實際上沒加班但被要求報加班吧
這種情況可以查得出來 助理角度來說的話
可能想說承認反而輕判
這ID我直接黑了 信仰太純
這篇正確,如果是人頭助理,實務上的
確構成貪污治罪,但是如果只是浮報加
班,雖然檢察官會以貪污治罪起訴,但
是以這幾年判決,法官大多會判使公務
員登載不實,不太會成立貪污。
從起訴書看不出助理是自白認什麼罪,
我猜是認浮報加班,不太可能認自己是
人頭吧
爆
Re: [新聞] 吹哨者稱握有高虹安助理費案新祕帳 黃珊簡單總結一下我看到的結論: 1. 高虹安的助理都有實際勞動, 高虹安拿出的證據也有實際加班的證明 (晚上非上班時間還在群組幫忙宣傳之類的) 2. 根據吳成典金門縣第23號判決內容:16
Re: [討論] 高虹安哪條比較大條?: : 同樣如果有判例請指教 : 好了我現在來說為什麼我認為立法院大家都這樣做?我不敢說全部啦, : 但各大諸公之間消息傳來傳去,補助款怎麼完美的花光用盡,助理費怎麼報,薪水該給 : 多少.. 乃至助理費怎麼詐領,怎麼乾坤大挪移....我們看的到判例的是被抓到的10
Re: [爆卦] 前法官說高虹安貪污罪不可能成立!立 幫忙翻譯成白話: 1. 為了避免發生類似黃帝穎大律師顏色太鮮明, 有先查一下黃國益有沒有特定立場或顏色, 目前Google的結果是沒看過黃國益前法官有替哪個顏色護航過。9
[討論] 高虹安案情法律面各種情境寫一下各種狀況,高虹安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 我先不判讀哪個合理,不然這篇寫不完。 1. 高虹安版本 條件1. 真的有加班,沒有浮報加班費 條件2. 天使助理群樂捐,沒有強迫回捐問題3
Re: [新聞] 新聞分析/詐領助理案超級比一比 檢察官沒錯,高虹安跑不掉了, 1126後,高虹安只能被抓進新竹市政府做事了, 高虹安,你真的跑不掉了! 補充一下, 要構成詐領人頭助理費用,2
Re: [爆卦] 前法官說高虹安貪污罪不可能成立!^^^^^^^^^^^^^^^^^^^^^ 跟翻車無關吧,影片內黃前法官是說 1.有實際工作,沒人頭助理 ---> 沒有貪污罪的可能 2.助理薪資低薪高報,挪作他用(辦公室開銷、立委服務、公積金等非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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