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衛福部的「司長」是不是大於司法院長?
這問題要分兩個層次來講
看新聞的說明,司長說兒少性剝削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
將「幼態虛擬人物」解釋為該條所稱之「圖畫」有沒有違憲
這個說法很怪,因為這不是違憲的問題,而是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主管機關當然可以透過專家會議釐清法律解釋,以及法律涵射的範圍
如果法律見解超出法律解釋可能的範圍,就是違法的法律解釋與適用
那個司長說判斷有沒有「違憲」,要嘛她搞不清楚、要嘛是口誤
至於主管機關能不能討論法條有沒有違憲,是另一個問題
答案是可以,如果主管機關認為其所應適用之法規有違憲之虞
那麼依憲法訴訟法第47條第1、2項,機關可以向憲法法庭聲請規範違憲審查
在做這個動作之前,當然可以召開專家會議討論該法條是否「有違憲之虞」
這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也沒有行政凌駕司法的問題
因為他是討論有無違憲之虞,不是直接宣告法規違憲
--
小粉綠怒護航
那司長的名言你忘了?她從來都很清楚
程度不夠看不懂不勉強
我說宙斯強
小粉綠被二樓打臉很清楚
根本就沒有第一個層次的問題 新聞稿從
頭到尾都是講有違憲之虞 我是不知道為
啥原文要故意把另一行的之虞放圈圈之
外只圈違憲啦
2樓又來打臉小粉綠了
幫你上色了,鄭南榕棺材板都快壓不住
那是他的法律解釋,每個人當然都有自己對法律的解釋 但只有主管機關是有權解釋機關,至於解釋合法與否是司法機關判斷 至於我這篇,只是在說明主管機關開會討論法律是否違憲是有可能存在的 因為憲法訴訟法,本來就存在機關就主管條文聲請違憲審查的態樣
她就非常清楚的要拿「兒少」當大刀使
而且還是無堅不摧的屠龍刀
然後她的身份只是一個12職等公務員。
講出這種連部長院長都不敢講的話。
那你應該要引用她的名言來扯才對
不是拿經過公共平台的提議做討論來扯
什麼「法律解釋」,一個公務員把自己
放在言論自由之上,你覺得ok?
我沒有評價是否OK吧? 我也沒說他的法律解釋正確吧? 我說的是,每個人都可以做法律解釋 你我都可以,他也可以,但又不是我們說的算 只有主管機關是有權解釋機關 只有司法機關是最終判斷機關
除非你能指名專家會議最後是她一人說
了算
衛福部如果陳時中還在,不會給這種人
胡搞。
不然你以為閉門會議是要幹嗎?
現在就是薛瑞元無能,才會弄成這樣。
上面那幾個根本不敢針對爭議言論
做出任何的評論
開口閉口說人帶風向
真的!阿中還在至少還不會給底下人這
麼胡來
司長後台也太硬了吧
這個司長搞事的都是陳時中不在的時候
,阿中部長那幾年至少不會讓一個司長
膨脹成這樣。
現在還一堆人認為他做的對 繼續幹XDD
政黑護航小粉綠也跟著膨脹了
兒少安全跟自由言論放在天秤上你們馬
2017年,2023年,中間為什麼司長沒搞
上支持自由言論喔?要確定捏
事?因為部長叫做陳時中。
把自己當政務官
社會改革者
一個公務員公開這樣「曲解」法律你拿
來跟我們老百姓比?鬼島夢想家你到底
在說什麼啊
你拿公務員比老百姓,我看的都暈了
行政機關適用法律,法律解釋的當然是執法的人員 不然你以為在做行政裁處的時候是誰解釋法律的? 公務員作為適用法律的人員,當然也會有對法律的詮釋 但公務員也必須依照主管機關統一的法律解釋行事 公務員有沒有可能解釋錯誤、主管機關有沒有可能解釋錯誤 當然都有可能,所以才需要司法作為救濟管道,法院可以提出最終的法律解釋 但個別公務員能否對法律發表意見? 當然可以,為什麼不行?你不是在講言論自由 你覺得他法律見解錯,你就噴他不就得了,就像你現在這樣
你有沒有台灣價值?
他都說鬼島了
鬼島價值
所以你們覺得這個議題連找專家討論都
不行?
就算你鬼島夢想家也有公務員身份,你
現在在政黑板也只是一介老百姓。怎麼
可能拿「我們」跟「司長」比?
蛤,之前造謠我是領稿費的正規網軍 現在又變成我有公務員身分了喔? 我說你、我、或是任何公務員都能解釋法律 這點哪裡錯了?為什麼不能比? 大家都能解釋法律,重點在於要採用誰的法律解釋吧? 法律解釋得爛,就是被笑被酸,或是被法院撤銷 但不代表不能對法律解釋發表看法阿 到底哪裡不行?
王董會讚揚陳時中 我倒有點意外哈
我也不掩了,現在張秀鴛就是負資產,
繼續放著添亂,傷害會累積的,把損管
放到一個司長別繼續燒就是萬萬歲了
有人留言再亂 笑死
從頭到尾都在說這個司長不適任阿
然後綠粉故意忽略XDD
抓到柯粉裝綠粉了
誰?
就算是不適任也是其他事情啊跟這個有
啥關係
原來民進黨做的不好可以罵
要不要解釋一下行政機關討論自己會不
會違憲就是凌駕大法官到底邏輯在哪裡
?
我以為不行
沒罵過民進黨的,別說你會投民進黨,
這我阿爸傳給我的
邏輯不通就開始亂扯其他的了
to malisse74, 疫情前兩年我對陳時中
評價都不差啊,你忘了我寫過好幾篇諾
福特飯店的文駁斥那些只會罵3+11的人
?
哪有什麼不能比的 你老百姓因為iwin跟
你的法律解釋不一樣被罰 上訴到最後也
能去釋憲 衛福部如果不開會對iwin做出
一個有沒有違憲的法律解釋 要怎麼決定
衛福部要不要為了iwin聲請釋憲
圍魏救趙 XD
陳時中有他其他的問題,但以衛福部長
來說他是前段班的。起碼他壓得住底下
部長或院長一樣,最重要就是「扛責」
,而不是放著讓底下的人亂。
好無聊。你們還有要吵ㄇ
我OK阿,但人家好像不想理我了耶
憲法法庭有最終判斷權,不代表其他
機關不能判斷啊,這邏輯很難?
推給基層的王國材,或是壓不住底下的
薛瑞元,都是示範最爛的部長
邏輯可能太困難了吧
最爛不至於,但放著燒就是判斷力有問
題了
看守內閣這幾個月就是看這些人搞事。
因為是看守期啊,不放著燒還能幹嘛?
這個要罵還是他媽的馬英九,搞出四個
月看守期的白痴
我是要你拆彈,不是把引信留著啊啊啊
啊
看守期就沒人願意拆彈啊,等520吧
啊,張善政是馬用過的最佳閣揆,因為
它任期最短,這個幫他講下話
一堆太陽花後才接觸政治的不知道本來
的設計沒有這麼長的看守期。
馬英九2012怕228後才選總統對他不利
,把總統大選提前到一月。
這一改直接造就憲政危機,2024更是
第一次「非連任也非政黨輪替」的狀況
連任的話還可以延續(2020因為武漢肺
炎倒是沖淡這件事),政黨輪替的話會
傾向保守,偏偏今年發生了史上第一次
同黨延續。
對吼 有名的319槍擊案在三月 差點忘了
很多人都忘了以前總統三月選五月上任
所以到底要不要說明一下「開會討論是
否有違憲之虞」到底哪裡有問題 不管這
個人做的多爛 完全不影響這件事程序上
有沒有問題吧
你真的在表演邏輯不通就開始扯東扯西
耶
看守期太長,政府官員這幾個月很扯。
一般也不敢有大動作,碰到司長這種膨
脹的根本沒人去壓。
最近質詢也很多人在罵賴清德
陳建仁一副滿臉問號的樣子
我老闆是蔡英文耶
對呀,陳建仁不是賴清德的閣揆。
所以膨脹在哪
開專家會議討論是否違憲到底哪裡不對
了
看守期太長就會有立委對著蔡英文任命
的行政院長罵賴清德的問題。
會議得出來的結論很爛我可以理解開罵
只是要討論到底是怎麼凌駕大法官?
還是你覺得應該請大法官主持會議?
稍微有腦的綠粉而不是洗地的綠共也會
知道現在就是「等520」,撐過看守期
笑死 問他哪裡凌駕大法官結果都在扯看
守期
呃 還有要理我嗎? 不然我要去煮晚餐了
講一下,我平常是看不到黑名單id在講
什麼的喔。 嘿嘿
ptt的黑名單功能很方便,特別是那種
只會洗地的直接黑名單比較清爽。
說不贏就只好黑名單的概念
他說:說不贏就只好黑名單的概念
我幫你轉達ㄌ
可是早就黑名單很久了耶
我看一下順序喔
感謝蛤 這整串一直問他討論是否違憲到
底哪裡有問題到現在還沒回答
還很久咧笑死。
我有在留言也不過幾個月是之前被我戳
多大力
呃,人家背後是基督教會勢力,時鐘就算
在是什麼咖?忘記部長上面是誰?少點幻
想吧
大概最晚也是今天以前就黑掉了。因為
今天黑的還在他下面。
基本上黑名單的就是那種打一堆字,不
回他說你怕了,回了跟你死纏爛打的。
順便跟鬼島夢想家講一句,我沒想到你
會等回應等到沒去作飯。
你可能把ptt看太重了,我自己常常發
文完就去做自己的事,兩個小時後甚至
有空才來看,所以偶爾會發生那種我不
在線上但文章底下已經吵成一團的事。
害你晚吃飯我感到很過意不去,抱歉。
啊好像不止一句。
沒啦,PTT算什麼 我是把我的政黑偶像看比較重
黨意大於憲法,不意外啊
所以請你對你的核心立論解釋一下(還
好幾個id 問你了)就是洗地帳號啦
總統能不能備詢,全台灣人民都可以討論
有沒有違憲,原來全台灣人民都是大法官
喔,白癡藍白
笑死
幹 笑死 亂源真的很會
習慣就好,辨不過人就會轉話題,跳針
我說的是亂源Z 點火看戲
這人就這樣,講不出道理就説來抬槓,難
怪會粉巧芯,一個樣子硬凹。
陳時中是被柯鬥掉的
本就是有無違法的最後決定是法官
但我可以先判斷我們單位組織的看法
通姦除罪前,法院立法單位也是認定可以有通
姦罪
難道立法院立法前不能自己先判斷違不違憲,
每個都要先送大法官確認???
行政院的行政命令也不能自己先判斷有沒有違
憲?每個行政命令都要先送大法官確認有沒
有違憲?
推文裡有人不懂什麼叫「行政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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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幹,剛剛看到快笑死。 衛福部要召開大家很熟悉的「專家會議」, 那個「衛福部司長」說這場會議要判斷相關法規「有沒有違憲」。 有圖有真相:6
這個已經是進步了啦 民進黨果然是會進步的政黨 不枉費我立委兩票都蓋民進黨 想當年指揮中心連有沒有違憲都不用討論 直接發新聞稿說我沒違憲6
有點無法理解這篇文章要罵的點是什麼誒 內文說的是要判斷一個法規有沒有違憲「之虞」 法是立法機關立的 行政機關就是照著不能自己決定怎麼適用 更不可能自己宣布這條法違憲5
擷取報導完整文字如下 依現行兒少性剝削條例第1項第3款,要求下架幼態虛擬人物與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 慾或羞恥內容是否有違憲之虞、有沒有擴張解釋。 我們來看看憲法訴訟法 第 47 條
爆
[iwin] 司長張秀鴛:明討論有無擴張解釋或違憲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針對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連署,明天將召開專家會議 ,預計從三面向討論。 第一是從法的層次去討論,依現行兒少性剝削條例第1項第3款,要求下架幼態虛擬人物與 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內容是否有違憲之虞、有沒 有擴張解釋。14
[問卦] 憲法法庭是不是可以廢了?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針對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連署,明天將召開專家會議 ,預計從三面向討論。 第一是從法的層次去討論,依現行兒少性剝削條例第1項第3款,要求下架幼態虛擬人物與 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內容是否有違憲之虞、有沒有擴張解釋。 憲法法庭該做的事4
[課業] 111年憲判字第8號整理重點看到昨天剛出爐111年憲判字第8號整理的高普/司律考試重點,感覺不錯,跟大家分享, 節錄如下: ★【判決重點】 作者是用樹樹狀圖來表達,滿好懂的,原文可以下載 ★【考法】4
Re: [黑特] 《數位中介法》是否有可能違憲?以下僅就最容易引起爭議的18 19 20條模擬可能的違憲審查 雖然已經改制成憲法法庭 但審 查的標準與法理沒有變化 就聲請資訊限制令而言 由於各主管機關隨時都可以依據18 20條為由聲請法院發布限制令 效果上可能等同於事前審查言論之內容 按照大法官於釋字744的意旨 或可採取嚴格審查基 準(當然也可以認為只要沒有發言前送審的機制都是歸類於事後審查 )形式上滿足法律明1
[課業] 憲法/法大111年命題趨勢解析6-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學大意 111年命題趨勢解析(6) – 必考的憲法訴訟法!】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五等與初考,我會定期在【法緒 法學大意 專門】Line社群讀書會 ,分享「法緒、憲法與法學大意」一些近期考試趨勢。提供大家參考。加入連結: ★【趨勢分析】1
Re: [問卦] 憲法法庭是不是可以廢了?警察開你紅單的時候, 需不需要先問憲法法庭程序上有無違背法治國原則? 警察用現行犯抓你時, 需不需要先問憲法法庭有沒有違憲? 你的主題很好,但.. 台灣實在太重視理科教育, 民主教育、法治教育反倒都只有幼幼班的程度, 搞到行政官僚胡搞瞎搞都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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