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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不簽保密就可以洩密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不簽保密就可以洩密嗎?作者
OpenGoodHate
(什麼東西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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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魯是鍵盤檢查官
來鍵盤推演一下可能的法條

不簽保密協定
這條應該無罪,法律沒規定要簽
她依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八章第50條第1款
逼軍方給看

機密會議抄寫 & 洩漏名單給外國國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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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八章第50條第2款

前項查閱人員,對機密文件不得抄錄、攝影、影印、誦讀、錄音或為其他複製行為,亦不得將文件攜離查閱場所。

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八章第52條

文件調閱之調閱報告書及處理意見未提出前,其工作人員、專業人員、保管人員或查閱人員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對文件內容或處理情形予以揭露。但涉及外交、國防或其他依法令應秘密事項者,於調閱報告及處理意見提出後,仍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保密,並依秘密會議處理之。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1款及第6款

1. 洩漏或交付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6. 犯前五項之罪,所洩漏或交付屬絕對機密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刑法109條 (外患罪)

1.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2.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於外國或其派遣之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3.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4.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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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璽說收取抖內看文件
貪汙治罪7年,最近大家很了解就不貼法條了

郭璽指控強迫出18萬旅費
貪汙治罪7年

國家機密保護法1~7年X2
外患罪<=我覺的成案機率不高
貪汙治罪7年+ X2

如果全部都實鎚的話屁股可以洗乾淨了
不過 洩密 這兩項可能難成案
除非有窩裡反的證據

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引述《myIDis7 (個字)》之銘言:
: 還蠻奇怪的
: 今天爆料的是沒簽保密
: 事後廠商被施壓無法進貨
: 這樣法律上應該說的通吧
: 我就不簽保密 沒理由不能洩密啊
: 這被究責的應該是開會的人吧
: 沒簽就不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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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IDis7 10/02 15:33中國不是外國啊

他不是洩漏給中國…

mangle 10/02 15:40真的是洩密早就國安單位進入了,沒有造完

mangle 10/02 15:40才再吵,基本上就是王立強或向心案翻版,

mangle 10/02 15:40有道德瑕疵但沒有違法

國安單位不介入: 國安睡著了,空洞的國安誰來防 大家一起下架民進黨 國安單位介入: 國家機器動的很厲害 運用國家機器打壓在野立委 綠色恐怖再現 大家一起下架民進黨 大概4醬

※ 編輯: OpenGoodHate (223.137.163.14 臺灣), 10/02/2023 15:52:48

mangle 10/02 16:58那你覺得過去的洩密間諜案有人覺得是國家

mangle 10/02 16:58機器介入嗎? 偷龍轉鳳的邏輯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