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中央銀行是嫌預算太多花不完是吧?
※ 引述《Okutaguramu (八星魔王)》之銘言:
: 中央銀行想進行根本沒必要的新台幣改版
: 上次改版改到只剩下國父孫中山的頭像
: 這次改版不會連國父也拿掉吧?
: 還是想要偷偷摸摸的把臺灣國的國父放上去?
: 還是要把中華民國字樣改成臺灣國?
: 當家的就愛鬧事是吧?
: 中央銀行是不是嫌預算太多花不完?
: 多刪一些預算是不是就會乖了?
: → previa: 支持藍白刪除預算報復,修法整治 118.161.140.13 10/26 08:54
但問題來了:
翻查了整本「一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內容,除了開頭有稍微引用其經濟數據之外,隻字未提「中央銀行」,這難道能不覺得反常?
而且一直在說「刪不夠」之類的,可是在提呈的草案之中,難道有專門編列?
除非是我看漏了眼,否則刪到不對的地方時,更多認知作戰做出來,還搞到浪費司法資源(移送法院裁處),對誰都沒好處啊!
又,除了今年六月的數多機關因「造謠」而被移送後,經「不罰」等案之外,五年前也曾有相似的移送案
當時被指為謠言的文字:
「菜婆子防疫,打算要花一兆五百億紓困救經濟,每人預計發一千元酷碰券,這樣也才二 百三十億而已,剩下的一兆多,這群綠魔惡狼們,又要開始實施五鬼搬運法了嗎?」
*張貼地點:「韓國瑜蔚然中華守護聯盟」臉書社團
不罰原因:
經查,本件被移送人固坦承有於臉書張貼前開內容之事實,惟否認有散佈謠言之行為。觀諸被移送人張貼之系爭訊息內容,與現今行政院發行振興三倍券方案相似,難認為不實謠言;再者國內因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衝擊,嚴重影響社會經濟,政府如何振興經濟,乃可受公評之事,被移送人對政府振興經濟方案之時事提出針砭,乃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疇,且公共政策本應開放人民討論,凝聚共識,難認被移送人有捏造不實謠言之故意。至系爭訊息後段提及「這群綠魔惡狼們,又要開始實施五鬼搬運法了嗎?」,此係因被移送人對於國家預算、會計等重要資訊不瞭解,提出個人之質疑,尚非故意捏造不實謠言而影響公共安寧,核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之構成要件尚有未合。此外,復查無其他證據足以證明被移送人有移送機關所指之行為,自應為不罰之諭知。
*裁定出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一零九年度北秩字第四一四號刑事裁定
到頭來就...
小心更多「謠言」出現,但沒有有效手段可以阻止,自己多保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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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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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張姓實況主網路散布謠言 違反社維法罰300a9%2c133%2c20220930%2c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裁定 111年度重秩字第133號 移送機關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3
Re: [新聞] 徐巧芯提告107人 側翼同樂會即將血流成河不知道她詳細告的是什麼內容 如果是單純分享到錯誤資訊的話,大概是罰不了的 我有朋友在2020大選前,分享只是堵藍的一篇文章 韓國瑜抱女嬰的那篇爭議言論 結果只是被警察請去做筆錄而已,沒有違反社維法2
Re: [新聞] 新北餵藥案地院裁定出爐 侯辦:戴瑋姍法院裁定不是先喊先贏耶。 律師黃帝穎貼出裁定書的首頁, 主旨是:賴清德、戴瑋姍均不罰 因為全文尚未上網,![Re: [新聞] 新北餵藥案地院裁定出爐 侯辦:戴瑋姍 Re: [新聞] 新北餵藥案地院裁定出爐 侯辦:戴瑋姍](https://i.imgur.com/lezDwPg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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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副站長帶BB槍在車站內開槍沒違法嗎?馬的我看到判決理由 氣到彈出來 你就不要來台中 我烙長髮哥來處理 說什麼驅趕小鳥你信?? 那打死幾隻啊?? 那我在月台上亮刀揮舞嚇小鳥 了不起也像你一樣被判沒收 這樣可以??![Re: [問卦] 副站長帶BB槍在車站內開槍沒違法嗎? Re: [問卦] 副站長帶BB槍在車站內開槍沒違法嗎?](https://i.imgur.com/8a21joq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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