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總統副總統選舉補助款其實是給政黨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
第一項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應於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核算補貼金額,並通知依連署方式登記之同一組候選人,或推薦候選人之政黨,於三個月內掣據,向中央選舉委員會領取。
依照立法精神一票30是發給政黨
除非是透過聯署方式(若郭董最後有選的話)
補助款才是給候選人
不過民眾黨 aka 柯黨
柯文哲說了算
所以陳珮琪想看1.2億的兒子婚房
房仲應該是不敢拒絕啦
--
柯黑又在亂黑了
民眾黨規定就2/3給阿北
想買下來當新黨部不行?
民眾黨有人敢跟他要嗎
也許柯兒未來會成為新黨主席啊
柯文哲光是總統、副總統選舉補助款就領
了一億一千萬元,依照民眾黨規定,這筆
錢要繳交三分之一給黨中央使用,剩下大
約7333萬元可以由柯文哲自行運用
他們一家把阿扁當偶像不是沒原因的
作為建國基金自行運用w
難怪沒錢經營地方,都私用了嘛
2/3都留給自己 太幸福了吧民眾黨
這是上供教主的基金沒問題的
沒有柯,民眾黨啥都不是
樓上驗證了這個畸形黨
新政治當然自用7333
藍綠基本上都沒有用在自己身上,白色是最
容髒的顏色
柯文哲2014年就把補助款拿去還房貸了
賴清德全部捐出去了
以前綠色成長 是大家出錢出力
白色才剛成立 就已經各自在貪自己的了
地方首長選舉補助款是給候選人沒問題
問題是柯選前很假掰說要捐
地方首長基本上都花的更多
反正小草信他
有這麼多錢 買個1.2億的真不是問題啦
靠柯才有那麼多錢啊,當然要給柯權利金
印象中賴清德是捐五千萬然後再拿五千
萬給黨公職申請進修用基金
不過監察院通知民眾黨申報不符時 柯不知道
但中選會通知民眾黨領補助款時柯就知道了
補助款是給候選人的
由政黨領取而已
你不覺得要給A的錢卻規定B來領很怪嗎 要我解讀立法精神的話 應該是要給政黨以及候選人 但主要還是給政黨 因為一般情況政黨推薦候選人出來選 政黨會花錢幫他助選 花的會比個人還多 但發錢窗口只有一個 中選會又不能幫他們按比例發 所以才會給政黨 即使是共同推薦的政黨也是共同具名 然後發到一個帳戶
師父拿走捐獻箱裡的錢有什麼問題嗎?呵呵
一人政黨給黨跟柯有分別嗎 嘻嘻
最終還是會回捐的
最終迴嚮給師父
藍綠好像都是捐出去?
A錢政黨,結合有貪財嗜好的一群人所組成
政黨
這個黨就是為阿北選總統成立的,當
然要給阿北
黨庫通內褲 有差嗎 塔綠班自己都億來億去的
若是給政黨
那民進黨不會規定1/3上繳給黨
就是因不是給黨 綠才會規定繳1/3
國民黨是規定全上繳給黨
反對給柯的應該都被柯踢出黨了
小英財產申報有註明選舉補助款用途
及還剩下的餘額
若是給政黨 小英不用還特別註明用途
所以柯選總統有7333萬可領
補助款雖是個人拿到
最好不要用在私人用途
而是捐獻給公益 政黨 個人基金會
南投那對父子拿補助款買房就被罵死
宗教要怎麼用捐款當然是教主說的算
三分之二... 這是在經營營利事業吧
自己立黨規把錢給自己?
買來當黨員宿舍/主席官邸不行嗎?
法律有規定不行嗎
選票第三 備位總統欸
買豪宅給皇太子又怎樣,有犯法嗎?
要被抓去關了是不是?
給政黨但是黨又給木可阿XD
讚喔,讓小草和背後來企業捐款選舉,對志工
奴才一毛不拔,廣設基金會和附隨組織,政治
獻金和補助款一把抓,弄假民調和網軍洗風向
,根本天才157無誤
結果創黨目的是飽囊自己口袋完全不管地方?
紅藍能合作的垃圾都合作,綠的用完就丟,
第二任專心培養新政黨,與企業關係。市政
丟給副市長,真的157啊
裝窮哭窮要小草當免錢志工 花錢買氣球背
死在不懂的擦屁股的奴才
反正信徒都是要捐給柯,你管他要貪去哪
選一次賺7000萬 贏麻了
小草就愛支持這種貨色 從補助款拿七千
多萬到口袋 無心經營政黨 對啦不犯法
但你們當信徒還真夠蠢
青鳥相信資本額五十萬可以接千萬案子嗎
由政黨領取才不會有人領了就先人間蒸發
致於各黨侯選人和黨錢要怎麼拆是你家的
事
主席要全吃 黨員被當賤貨 也是你們爽就好
本來就是了
民眾黨有民眾黨的玩法,給予尊重
用黨產買給太子住也是應該的~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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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賴清德1.6億選舉補助款全捐 3等分用途曝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1.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2.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5
[討論] 垃圾檳榔是不是賺爛了?宋楚瑜2016拿158萬票 垃圾檳榔得票應該是158萬起跳,國民黨越弱,檳榔票就越多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1/3以上者,應 補貼其競選費用,以每票補貼30元 垃圾檳榔只要拿200-250萬票,就有機會拿到一票30元補助2
Re: [新聞] 柯文哲有錢了!「個人領1.1億、民眾黨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政黨法》規定,候選人得票數達「當選票數3分之1以上者」,應以每票30元補貼其競選費用 媒體是沒完整看完嗎,連法規都能寫一半,不知道是笨還是壞??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6
Re: [新聞] 賴清德捐出1.6億補助款 侯友宜「也全捐」這不就是法令規定的? 有啥好捐的? 到底是記者不懂法律還是故意做球?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B6%E9%81%B8%E7%B6%93%E8%B2%BB 第41條第1項:- 台灣人人愛台灣中國閩南來的台灣人 是土生土長的本土台灣人 客家 外省 原民十六族 新住民 中國閩北廣東西山南山北湖 什麼亂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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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賴侯捐出,柯文哲的1億補助款去了哪?第四十一條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 又再造謠了。 總統選舉補助款是推薦政黨拿走的。 不是個人領取的。1
Re: [新聞] 柯文哲有錢了!「個人領1.1億、民眾黨領6媒體是沒完整看完嗎,連法規都能寫一半,不知道是笨還是壞??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1.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2
Re: [討論] 阿北已經財務自由,為什麼還要繼續選?第四一條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 又再造謠了。 總統選舉補助款是推薦政黨拿走的。 依照你的說法。1
Re: [黑特] 筱君:藍白合違反選罷法沒什麼問題呀!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2條 侯選人 依政黨推薦方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 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1
Re: [討論] 柯文哲怎不拿1.1億歐印GG?之前我就說了 民眾黨和柯文哲應該要請律師去法院告 那些一直在網路造謠說, 總統選舉補助款是柯文哲拿走的人,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爆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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