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只要員工願意指證家屬可向謝宜容求償
刑法上面很難定謝宜容的罪
但民法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而不法侵害的定義中
脅迫、名譽損毀、侮辱、嚴重辱罵(精神攻擊)
這樣只要有人指證
吳姓死者死前,謝宜容有飆罵他。或者任何口氣咆哮死者
幫助家屬向謝宜容求償吧。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26.39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沒有飆罵,沒有霸凌,一切都是求好心切
推
黃國昌有舉報謝公奴私用
→
綠意良善,我相信台灣的司法會還受害者謝
→
黃都舉辦謝公器私用,綠粉還覺得黃是謝
→
靠山,真的快笑死人
→
女一個清白的,反正判決出來的時候台灣人
→
早忘了
→
來聽背骨的黃國昌這首歌
推
別指望這些公務員了,要是這署裡當初有兩三
→
個不怕事的,吳員就不會走上這條路
26
[黑特] 我幹你娘勞動部:通靈內容為家屬轉述剛剛看到這個影片 死者媽媽哭得死去活來 自己兒子就是冤死的 我幹你娘勞動部的調查報告先說15
Re: [分享] 前大法官:民法保護肖像權,學生無權錄影~我單單想討論這問題 罪刑法定原則 單純對刑法來說 刑法第1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8
Re: [問題] 車禍請益,我該要求多少精神賠償金民法第195條第1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 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 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這就是請求精神慰撫金的依據4
Re: [新聞] 媒體爆柯文哲工作簿記收沈慶京1500萬 檢如果資訊為真,理應偵查不公開,請逮捕洩漏的檢調人員。 如果資訊為假,網路散布假新聞、假消息,刑事責任部分,可能構成刑法第310條毀謗罪 、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151條恐嚇公眾罪。民法部分,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 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 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4
Re: [新聞] 愛犬被撞死!求償撫慰金敗訴 飼主要釋先說結論 我個人有養狗 並把牠當成自己家人照顧 同時我反對寵物被人害死時主人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因為:2
Re: [新聞] 8秒奪命畫面曝光!直行自行車閃不過 捲1. 從畫面看來,自行車騎在大車旁邊, 因為大車在右轉前1秒才打方向燈, 所以騎士完全不知道大車想右轉, 她是被大車逼到只能緊急右轉 ->知道自己是大車會有視線死角,1
Re: [問卦] 大高人tommy會發表怎樣的聲明稿???有網友認為淫人妻沒有責任,所以查了日本現行法律如下,相當於中華民國民法184條與1 95條: ★不法行為 = 不法侵害他人權利 中華民國民法 第 184 條
17
[討論] 台胞證就是中國公民證件19
[討論] lono你知道台胞證需要用中華民國護照辦郵21
[討論] 洪申翰當部長也能吹嗎?33
Re: [黑特] 藍白居然不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耶49
[討論] 洪申翰是史上第一位高中學位的部長嗎?5
[黑特] 幹麼不找賴香伶掌勞務部門?X
[討論] 死人還在壓案的黃國昌憑什麼還在當立委6
[討論] 館長:我應該當總統18
[討論] 狂賀!王義川補上立委啦!5
[討論] 死人都在壓案的黃國昌都能當立委了8
[討論] 民進黨真的讓我大開眼界…4
[討論] 賴清德真的用人也太誇張了吧16
[黑特] 洪申翰還沒當部長就先幫宜容太后吃案6
[討論] 起碼洪不用擔心論文抄襲問題吧?!6
[討論] 揚州萬達廣場 每日獻忠任務(1/1)6
[討論] 哪一個比較諷刺?6
[討論] 有沒有洪申翰的八卦?1
[討論] 民進黨什麼時候開始用一堆低學歷份子?3
[討論] 黃捷雞排妹適合哪個職位16
[討論] 王義川上位了?好期待3
[討論] 有一說一 40%真的覺得今晚的人事案ok嗎?4
[黑特] 謊國蔥 閃兵的咪咪3
[討論] 洪申翰當部長誰最崩潰?2
[討論] Skylion: 王義川具有搞死民進黨的特質4
[討論] 謝宜蓉是橘系比較不肥的!12
[討論] 爽!!美國準備要取消中國貿易最惠國待遇了1
Re: [討論] 民進黨什麼時候開始用一堆低學歷份子?6
[討論] 抹人吃案9天 再用吃案9個月的當部長X
[討論] 找到為何謝宜容狂被貼綠標籤的原因?3
[討論] 洪申翰是台灣史上第一年輕的部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