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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黃國昌踐踏法治 走讀淪違法大遊行!!!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黃國昌踐踏法治 走讀淪違法大遊行!!!作者
eddisontw
(沙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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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勒警察脖子,這不是什麼「激情衝突」,而是明目張膽的犯罪!依《刑法》第135條,對依法執勤的警察施以強暴,就是妨害公務;若造成呼吸困難或身體損傷,更涉及《刑法》第277條傷害罪。一般民眾早就被上銬偵辦,如今黃國昌身為黨主席、還是法律背景出身,卻以身試法,這是對社會最大的諷刺。

更嚴重的是,民眾黨所謂的「走讀行動」,表面上打著文化參訪的名義,實際上卻是違法集會。依《集會遊行法》,任何群眾集會都需事前申請,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刻意規避程序,包裝成「走讀」,實際上就是挑戰憲法第23條所保障的秩序性自由。自由不是恣意妄為,更不能假借「民主」之名踐踏法律。

民進黨強調,尊重警察、守護憲法是民主底線。但黃國昌卻以暴力破壞這條底線;而陳珮琪身為柯文哲的伴侶與政治意見領袖,卻一再替這種行為辯護、甚至合理化。這樣的發言,不但罔顧法治精神,更助長民眾黨的偏差路線。她若真有公眾影響力,就應呼籲尊重法律,而不是成天幫違法行為擦脂抹粉。

所謂「新政治」,如今看來不過是包裹著漂亮口號的黑政治。黃國昌用行動踐踏法律,陳珮琪用話語縱容違法,民眾黨則集體上演一齣「假文化、真暴力」的鬧劇。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任何政黨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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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1235566 09/03 01:15同意 是不是集會大家都可以自由心證

apple1235566 09/03 01:15不必硬拗就是集會 急遊惡法修法前就

apple1235566 09/03 01:15是非法集會的非法份子!(一晃眼九年

apple1235566 09/03 01:15

holien 09/03 01:39太陽花更嚴重

a1277034 09/03 06:43趕快把黃抓走,這樣民眾黨群龍無首就會

a1277034 09/03 06:43滅黨,求求賴總統

hygen 09/03 08:02民進黨以前破壞的更嚴重,所以民進黨真該死

wax207 09/03 08:08鍾佳濱還有油壓剪?

wax207 09/03 08:08聽說以前民進黨還有汽油彈?

wax207 09/03 08:09民眾黨這個才沒怎樣!

silentsand 09/04 19:37工務局新工處8月26回文給昌就沒准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