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提修兩岸條例 中籍任公職 須提喪失
事實證明
政黑低能智障綠狗直接被黑熊打臉了。
之前一堆低能智障綠狗不是說國籍法有規定,不能雙重國籍
所以陸配就不能當立法委員,
如果是這樣,
黑熊是吃飽太閑沒事幹,
和王八千提案要修兩岸人民條例。
再來,
跑來修兩岸關係人民條例更好笑,
兩岸關係人民條例是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增設的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簡單說
是一個中華民國然後兩個地區,
一個是由地區另一個是大陸地區。
所以才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產生,
所以是要放棄什麼國籍。XD
綠共吃屎。
引述《geordie (夢の住民)》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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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聞來源︰
: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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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委提修兩岸條例 中籍任公職 須提喪失原國籍證明
: 4.完整新聞內容︰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 國籍法明定不得雙重國籍 兩岸條例有漏洞要補起來
: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國籍配偶任公職,恐洩漏國家機密給中共。為確保台灣安全,
: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沈伯洋等人提案修正兩岸條例,明定中國籍人士在台設有戶籍滿十年,
: 須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否則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人員及
: 組織政黨。
: 據了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設「兩年條款」,排名第十五名的中配李貞秀,目前仍有中華人
: 民共和國國籍,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配立委;陸委會日前強調,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
: 李女反嗆要裁撤陸委會。
: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沈伯洋、林楚茵等人,鑑於「國籍法」第廿條對我國民任公職均要求單
: 一國籍,然現行條文僅規定中國人只需在台設有「戶籍」滿十年,即可任台灣公職人員,未
: 要求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國籍法」針對服公職不得雙重國籍規定,恐遭架空形同具文。
: 為維護國家安全,已共同提出兩岸條例第廿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和港澳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
: 草案。
: 根據兩岸條例第廿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內容,中國人經許可進入台灣者,非在台灣設有「戶籍
: 」滿十年,並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
: 人員及組織政黨;非在台灣設有「戶籍」滿廿年,並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不得擔任情
: 報機關人員或國防機關志願役軍士官兵、義務役軍士官,以及文職、教職及國軍聘雇人員。
: 沈伯洋受訪表示,中國明顯是敵國,依現行法律規定,中國人擔任我公職人員卻不用放棄原
: 國籍,該提案是要將漏洞補起來。沈強調,北韓人民不可能在南韓擔任公職人員,這在敵對
: 關係國家是不可能發生的事,但在台灣什麼事都可能發生,修法只是要求放棄原國籍,對我
: 國負忠誠義務。
: 港澳條例 也增訂相關條款
: 另,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香港及澳門居民非在台灣設有戶籍滿十
: 年,並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軍職及組織政黨;第四條第三
: 項之港澳居民,非在台灣設有戶籍滿一年,並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
: 人、擔任軍職及組織政黨。
: 沈伯洋強調,香港情況與中國一樣,若不修法會形成破口,亦須放棄原國籍,否則不得登記
: 參選公職。
: 林楚茵表示,中共透過文攻武嚇要併吞台灣,明顯是敵對勢力,因此登記參選、任公職,須
: 有明確規定,應先放棄原有國籍。林提及,不是所有中籍配偶都是帶著政治任務來台,但上
: 次徐春鶯事件讓外界有所警覺,更應該在法律上明確規定,中國人有意在台灣擔任公職,應
: 放棄中國國籍。
: 5.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我知道我國沒有直接承認中共,但是在法律上是屬於消極承認的方式(昨天翻憲法法庭翻到
: 的見解,關鍵字:雙重國籍)
: 但是不明訂的話會有憲法忠誠的問題,特別是對要擔任公職的外籍配偶來說
: 昨天在一系列國籍跟公職的探討中,很多人都忘了這一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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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修條文有間接承認中共在大陸的行政權
好嗎
我們只承認對岸那邊的戶籍 承認對
面的放棄國籍證明 要不要把陸委會
一起放棄掉啊
人家明明就有中國國籍 你還要裝瞎到何
時?難道中國14億人口都是無國籍之人?
發什麼廢文?
中共國籍對我們有用的話 就是拿護
照入境不是大陸地區人民入台證了啦
zzzz
21軍團
中國又不是我們免簽國 當然拿護照沒有
用 辦簽證完給的才是入台證 重點在簽
證 不是我們不承認他們國籍 搞清楚
一堆綠狗又再吃屎了。大陸來台灣不用看護照
最好是去免簽國家不用看護照
靠 還有青鳥不知道我們不承認中共
籍欸 那還要討論什麼
今天中國人要擔任我國公職,不放棄中國
護照會有憲法忠誠的問題好嗎
重點在簽證啊講不聽啊 難道那本中國護
照其他國家不承認嗎??
再瞎掰嘛 明明就有國籍 為什麼美國人
就不行 中國人就可以?
不要再幫忙作弊啦
有台灣戶籍。就沒大陸護照了。
自己看不懂喔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
中華民國不承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
中華民國憲法就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
CrossroadMei不要打手槍騙自己 人家根
本就沒有放棄自己國籍 什麼台灣不承認
就沒事 我們給外籍配偶身份證最後一步
不是就是要他們回去原國家放棄國籍嗎?
為什麼她就可以不用?
一個不此在的國籍是要放棄個屁。不然你就去修
憲呀
除非哪天中配回鄉拿的是台胞證再講
不是不用。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中國國籍。
陸配拿台灣身份證回去大陸是拿台胞證
一個不此在的東西要放棄什麼?XD
拿大陸身份證的陸配回大陸拿的是大陸居民往
來通行證
只要在兩岸通行,就完全不關係到護照問題
憲法為啥要承認外國的憲法?國籍是對外
的問題
綠狗又崩潰了。XD
都應該說很明白了,你拿台灣戶籍就是必須放
棄大陸戶籍,沒有大陸戶籍就沒有大陸身份證
,沒有大陸身份證無法辦理大陸護照,綠醋到
底是有沒有看懂
很多跟中共建交的國家有些不承認我國護
照(國籍
中華憲法說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的。不是外國,
好嗎
那是指土地領有權
綠醋,烏克蘭也不承認我國,但是我國承認烏
克蘭地位
要不我們也直接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好了
所以陸委會是幹嘛用的
所以一切就可以回歸國籍法了
原有的紅色護照自動廢止?不可能吧
對了,還要國會確認放棄大陸地區
廢話嗎,你的護照過期是能用嗎
就是雙方在灰色地帶用的機關
綠醋不要跟我說灰色地帶,是你們不要灰色地
帶
各國的護照失效的規定不一樣
一承認對方國家合法地位,二我國放棄大陸地
區,三回歸國籍法
我現在就是說偽中國護照
TM的,綠醋,不要跟我跳其他國家
牽涉到公職就沒有灰色地帶
這樣沒有灰色地帶,綠醋上吧
對的,根據法律陸配可以擔任公職,確實沒有
灰色地帶
中國的護照失效規定是跟各國一樣膩
有灰色地帶的話,綠醋應該先去告執行法律的
內政部
綠醋敢不告內政部嗎
綠醋聽不懂人話嗎,我TM的就是在跟你說大陸
護照
台灣的公職任用資格寫的一清二楚,就是
不能有他國護照/國籍
趙天麟出來看看,嘻嘻
對的,所以陸配拿台灣身份證後沒有大陸國籍
他們想重新拿大陸國籍必須走台灣人加入大陸
國籍流程
而且這是現行我國對陸配參政權的執行法
我不知道綠醋對現在在執行的法律為何可以錯
誤引用法律
這大概就是綠醋kcc說的法盲吧
法律論點都是錯的還這麼肯定老實說蠻屌的
綠醋你們的敏感性是很奇怪的
這只代表他們根本不在意法治而已XD
演習到家門口幾乎無視,然後對現行法律也無
視,然後又說主權沒有模糊地帶,讓你們確認
對方合法地位回歸國籍法,就很敏感的避談
本來就沒灰色啊 陸配就是可以任公
職
看,模糊地帶是讓你們這樣玩的哦
這綠醋跟人家說模糊地帶,也不尿一地看看自
己樣子
噓的都在腦補 以為理所當然 實際上台灣
法律根本不是這樣看大陸人的
不管大陸人有沒有中國國籍 台灣法律體
系壓根沒在管也沒在討論 只把他們當成
大陸地區人民 差異只在台灣人在台灣有
戶籍 他們沒有
好慘,蠢草廢文
X
: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 2.新聞來源︰X
你怎會覺得沒有國籍的概念 其實提出喪失國籍證明只是把灰色地帶表明 因為中共確實不會發出喪失國籍證明給陸配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條例)第9-1條訂明,台灣 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9
我以前回你過,如果你要這麼講究台灣銀行連人民幣都換不到。 實際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設計的原則就是盡量迴避主權問題, 但是在一般事務性存在一點可以通融的部分,不然啥都不要幹啦。 你想回到殺朱拔毛當兵兩年起跳對面開米格過來的時代請便, 但是以一堆台灣人買掏寶貨的狀況來看執政黨不可能這樣幹。X
講個笑話 中共那邊要放棄國籍 必須要有外國籍 請問台灣在對岸視角算外國嗎? 你就乾脆修成禁止大陸地區人民參選不就好了 扭扭捏捏衝三小25
到 : 的見解,關鍵字:雙重國籍) : 但是不明訂的話會有憲法忠誠的問題,特別是對要擔任公職的外籍配偶來說 : 昨天在一系列國籍跟公職的探討中,很多人都忘了這一點的存在 過去八年完全執政不修1
: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 2.新聞來源︰1
: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 2.新聞來源︰1
中配是否需要放棄中國國籍看來有很長的論述,法律戰要走 但我去查了一下PRC的國籍法 根本就是包山包海耶 父母任一方是中國國民,不管住在哪裡都具有中國國籍 會不會全世界之後都要變中國人,不能選台灣立法委員
80
Re: [新聞] 馬英九稱「兩岸都是中華民國、都是中國」這是1970年代的論述 同時也是 2023 中華民國的憲法跟法律的論述 如果蔡英文覺得過時了 那麼有國會過半多數的執政黨就該發動修法 修成符合 2023的論述16
Re: [新聞] 蔡英文「兩個中國」惹怒中國!馬英九、我認真講,就以現行法律體系來說(先不管是好是壞),「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 隸屬」這句話,的確是有相當大的語病的 現行法律,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家」,只承認「中共」這個政黨所建立的 「政權」,因為中共政權統治的地區,屬於「中華民國大陸地區」 簡單講,依現行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不存在,兩岸關係乃中華民國國內關係,絕對不16
Re: [新聞] 許藍方喊「中國大陸」被出征!「沒政治國 : 為大陸,那我尊重!如果您為了打入中國市場賺人民幣而稱中國為大陸!?那我就不敢苟 同 : 了」、「大陸…什麼大陸?美洲大陸還是非洲大陸?中國就是中國,台灣就是台灣。非得 要4
Re: [新聞] 台商赴「陸」打二劑疫苗 陳宗彥:大陸是哪個國家?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第1款: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當然有錯誤,你既然都知道我們叫中華民國,就該知道兩岸關係是國內關係、大陸是中華民 國領土。你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家,就變兩國論了,跟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完全 不一樣欸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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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命令條例牴觸憲法者,無效!! 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人民,依照憲法規定,當然是中華民國國民。 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的義務,有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 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有應考試服公職,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中華民國遷台以來,沒有讓大陸地區人民盡過義務享過權利,已經違法違憲了74年。8
Re: [新聞] 黃捷提中配入籍修法 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拜託立委先去修兩岸關係條例把大陸地區人民修掉啦 中華民國法律根本不認為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 而是中華民國法律下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的人民 第 2 條- 首先是憲法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然後是這個特別規定
4
Re: [問卦] 兩岸現在又回到九二共識了嗎?為什麼爭正統?因為ROC法律認為兩岸同屬一中,大陸屬於中華民國,不承認PRC、不承認兩 個中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X
Re: [新聞] 馬英九批蔡總統挑釁兩岸關係 陸委會:8年兩岸互不隸屬 那為何陸委會還存在 為何不是外交部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對違憲沒有任何罰則就是陸委會還能胡說八道的原因 陸委會一天到晚在否定自己存在意義 首先是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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