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高虹安能告助理什麼罪
自從洗頭公積金的事爆開後,
高虹安至少兩次公開威脅吹哨者。
到這兩天還是在記者面前說,
她的律師可能會對助理採取法律行為。
另一方面,
柯粉們從最早展現出對著作權法高度專業,
最近更是表現出對貪污治罪條例的過人理解,
讓政黑突然驚覺,
原來每個柯粉心中都住著一位律師斐陶斐。
既然如此,
有沒有柯粉能指導一下高虹安,
除了最先搜集資料的助理外,
現任或前任的助理出面分享過去辦公室的種種制度,
高虹安能告他們什麼罪?
妨礙小金庫秘密罪告得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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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秘密阿 這個一定立案的
沒洗杯子罪
笑死,助理領公帑,哪來的營業秘密
妨礙秘密又不是只有營業秘密....
妨礙秘密的前提是要無故
只有一條 意圖屎人不當選
妨礙秘密是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論,助理自己也在聊天
室的話就沒問題
在聊天室沒問題啊 上了媒體就有問題 這個範例很多
你們沒上法學概論?
無故
他人
非公開的談話
315-2看一下啊
群組屬公開場合
你要到315-2條也要到上面
還有318-2
無故
喂食大便的時間到了,塔綠班快上車
318無故沒看到嗎..
你貼的這個連結都說了如果錄音者是當事人的話沒問
題了因為不是他
人
315也是無故
還有就是群組是公開場合
基本上告不成
完全無罪
以高的個性,若能告前助理,肯定早就前往法院提告
根本沒有 所以這吃屎仔始終只在放話
Line群組不能告啦 然後高貪污證據這麼明顯 不用凹了啦
偷喝可樂
趕快告,激怒助理直接全部錄音證據給各大媒體播
呵呵,一堆只會智障抹,就怕真告高了自己一樣這樣做
也會受影響,有本事就大家攤開來講啦,整天用媒體抹
政黑法官不讓我失望ha
高不敢告啦…後面一堆事情
基本上沒有
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啊
褻瀆偶像啊
意圖使人不當選前提是要不實之事吧
不用討論阿,不排除就是不會告
不是標榜《公開透明》
怎麼這麼多事情《見不得光》
雞蛋祕密也有縫縫啦
法學概論wwwwww
快點告啊,看是誰會先被起訴被關
告只是要讓洩密的人曝光而已,告不告的贏不是重點
87法學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