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情報] 撿到一個皮夾
目前看到的行為是原po撿到錢包送去警察局
失主被警察通知領遺失物 但裡面內容為缺少
侵占遺失物沒那麼容易成立的...
光是失主要自己舉證皮夾內容物就非常難了
根本沒證據 是誰拿走皮包內的東西呀
然後失主也沒誣告的問題 我就皮包東西減少
請求司法單位 幫我找出我的東西
但偏偏就是原po撿去警察局 是警察唯一線索
去看司法判決
侵占遺失物成立 通常都是自己承認
或是拾得手機類等明顯有價值的東西
最多的就是手機與悠遊卡(還去消費)等
這種皮包的只看得到外觀
無法證明皮包內有什麼東西 絕對是不起訴
為什麼???
因為兩年前我掉了一個皮夾,在攝影機下被一個人撿走,裡面有1000現金與信用卡綁定悠遊卡一張,且被撿走前我才剛下公車,還有公車靠卡紀錄,對方光只說撿起來就丟掉了,然後不起訴,檢察官意思就是要失主自證裡面要有什麼,否則無罪推定。
就原po撿起來,送去警察局,絕對沒問題,也不用請律師,實話實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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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起來就丟掉了www
我想重點非起不起訴,而是一時好心惹一身腥而感到
無奈吧!
是否因為需要報案,才能有公權力調附近錄影機(如果
有的話)
這時候就無罪推定了嘛XD
我也認為99%是不起訴處份。只是要等到這結果可能要
半年至一年,真心煎熬。
回四樓,如果是公設的攝影機,警察隨時都可以調。如
果是個人私設的,要看你想不想配合。除非警察持有法
院文書,不然也不能強制調閱。
就是蠢阿 沒社會經驗才會聖母去撿
就算最後不起訴 過程中 是不是很煩?
何況原Po也不欠 那句失主的謝謝吧?
你要一個陌生人的謝謝 但具有被告侵佔的風險?就算
你知道最後可能不起訴 但這個謝謝有值得嗎? 你布施
給流浪漢50元 他也會跟你說 謝謝阿
自己蠢到皮包遺失 本來就應該接受到痛點 學到教訓
而非期待別人可以幫你撿 就是有這些白痴 還到一些聖
母被詐騙集團害到
重點從來都不是起訴不起訴,而是還要跑一趟,可能還
不只一趟
撿走就好,送警察局自討苦吃
不理就好了叫人家撿走是教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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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撿皮夾好心送警局!隔天失主稱少1千喊告班 : 途經一處維修廠時,在路旁撿到一個皮夾,他好心送往當地派出所,沒想到隔天警方通 知 : 他說,失主聲稱皮夾內的錢少了1千元,要對他提告,讓他相當心寒。 : 網友紛紛留言替他抱不平,「真的好心沒好報、公親變事主~~無言」、「現在撿到多直1
[問卦] 做善事真的有善報嗎?大家好 前陣子看到新聞有個報導 有人在路上撿到皮夾 然後送去警察局 希望失主可以找到皮夾X
Re: [新聞] 撿皮夾好心送警局!隔天失主稱少1千喊告依照他的想法 他的想法應該是報警遺失 然後警方去調監控 把翻他皮包的人(乙某)給找出來 但是警方偷懶 就直接把撿到皮包的"好心人"(甲某)當嫌犯給交上去當被告了 然後報紙標題寫的比較聳動4
[亂入] 感謝民雄某位不知名女士不小心我弄丟皮夾(內有6000左右現金跟一堆證件、信用卡)後來接到民雄警察局通知,說有 人撿到我皮夾。領回後裡面財物齊全Q_Q(感動) 感謝不知名小姐。本來請警察先生撥她家電話想跟她道謝,但她剛好不在家,她家人說會轉 達。藉此再次感謝! (話說…我也曾拾獲一個錢包送去警察局,後來接到失主電話道謝。可惜這次不能親口跟拾3
[協尋] 找尋粉色皮夾的主人[拾獲] 拾獲物品:粉色皮包(零錢包) 拾獲地點:科博館附近全家 物品特徵:如圖![[協尋] 找尋粉色皮夾的主人 [協尋] 找尋粉色皮夾的主人](https://i.ibb.co/L92rV6M/20230511-2157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