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地主違規在52甲溼地興建滑水道環團籲開罰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52甲生態農事觀光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邱錫奎,
被檢舉違規在溼地內填土興建滑水道與游泳池,經營的休閒農場未經申請就開始試營運
,宜縣府現勘後要求邱2個月內改善違規項目
;不過,環團呼籲應要罰則較重的溼地保育法開罰;
縣府說,是否依濕地保育法開罰,內部會討論;邱錫奎表示,違規部分會盡速改善。
52甲濕地範圍橫跨五結鄉、冬山鄉和蘇澳鎮,面積297公頃,
2015年公告為「國家級重要濕地」,為北台灣冬候鳥棲地,
可以看見瀕臨絕種的黑面琵鷺,夏夜開花的穗花棋盤腳。
但濕地範圍有91%是私有地,影響1300多名地主權益,
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夾在環境保育與地主權益間,
提出的「52甲濕地保育利用計畫」遭地主與環保團體反對,
因此難產,溼地劃設至今已5年,計畫仍未審議通過。
不過,邱錫奎近期卻被檢舉,違規在溼地範圍內填土,興建游泳池、滑水道等設施,
經營的休閒農場未經申請,就在15日開始試營運,宜蘭縣政府7月1日前往現地會勘後,
認定邱違反農發條例,於7月24日發文要求邱限期2個月,
也就是9月24日前改善,否則將依區域計畫法開罰6到30萬元。
至於邱錫奎於7月2日提出的休閒農場申請,縣府也因邱的申請文件不足,
於7月10日退件;不過,宜蘭縣惜溪聯盟召集人康芳銘認為,只用區域計畫法開罰罰則太輕。
他指出,根據濕地保育法第25條規定,不經主管機關允許,在溼地範圍內任意變更地形、
地貌,可開罰30至150萬元,邱錫奎明顯違反濕地保育法,政府機關不該視而不見。
縣府祕書長林茂盛說,一個行為如觸犯不同法令,會選擇較重的法令開罰,
縣府一定依法行政,堅持農地農用,
邱錫奎的個案是否會依照違反濕地保育法移送內政部營建署,縣府內部會再討論。
邱錫奎說,農場違規的部分,會盡速改善,他做休閒農場
就是要提升土地被劃為濕地後的價值,環團常常先射箭再畫把,
把他當壞人,做什麼都不對,抹滅他幫助地方、祝福社會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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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很厲害
濕地的價值是自然生態生生不息,而不是可以賺錢的價值吧
。如果大家都去申請變休閒農場,濕地就再也不是連續性棲
息地。
垃圾業主 高調
之前在抗議政府徵收的地主?
無黨籍立委落選人,怎麼宜蘭選立委的都是這種貨色?
不動產公會理事長搞這種事真難看
應該判處死刑。這種被破壞根本無法回復,真要保護,就應該
把破壞者都判死刑
太扯,建商想蓋就蓋,縣政府不拆?
但是如果真的要規劃成保育區的話,政府就應該徵收吧?
哪有說私人土地強制他們不準運用的道理?
我家山坡地 也想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