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協尋 曾在鳳山全家便利商店工作過的
※ 引述《oooops5674 (路人甲)》之銘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06/2637589.htm
: 大家好,我看到這新聞後有在八卦板發文,我不會轉文,請搜尋關鍵字「超商」就能看到
: 。
: ——————
: 我想找尋曾經在全家(新富店/海洋店/中崙店)工作過的女生,若妳曾經遭遇類似事件,
: 與我聯絡。
: 我目前已諮詢律師準備提告,若妳願意站出來,我們可以聯合提告。若妳不願意也沒有關
: ,歡迎來信跟我說說,我知道這傷害是永遠無法抹去的。
: 我站出來是希望找到更多受害的女生,讓他付出應有的代價。不希望未來再有任何一個女
: 受害。
因為要回的文比較長,所以想了一下,還是用回文。
首先,我絕對鼓勵你提告,不過在此也要先幫你打個預防,法院可能會因為時效太久的緣故而不受理,這點原po你可能要先做好心理準備。
畢竟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目前法條的提告時效,最多只有7年(一般性騷擾為事件發生後5年,權勢性騷擾為事件發生後7年)
原po或者是其他有類似遭遇的人可能會覺得很不甘心,畢竟這對你的傷害可能會是一輩子的。
但法律必須要同時考慮到另一種可能,就是「收到指控後要如何查證」。
畢竟不管再怎麼說,法院的判決都是要有證據的,不可能光靠一方的證詞就下判決。即使對方已經有犯罪事實了也一樣。
所以在此也宣導並鼓勵各位,認為自己受到了性騷擾的人(不論男女)。
很多人當下都會覺得是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才會這樣(衣著不整、相處上給了不恰當的暗示),特別是性騷擾者平常都對你很好的情況之下,更會如此。
沒有這回事,那是對方的錯!
絕對、肯定、無庸置疑…是對方的錯。
也請千萬不要相信對方說「請繞過我這一次,我下次不會了」之類的說詞。
這種人都是慣犯,你原諒他這一次,他就會認為你會繼續原諒他,而出手第二、第三次。我曾經遇過對方在警局,見笑轉生氣的說受害人上一次都能原諒他,為什麼這一次不可以。
(類似的這種爛人情況,還不只一位)
請勇敢的站出來,然後給對方告下去。不要理會別人那些「xx事後越想越不對」,或是「xx賺第一桶金」這種風涼話。
他們只是因為騷擾事件沒發生在自己身上罷了。
只有去警局提告,才能夠把這個騷擾事件做個結束,而不會成為你日後心理上的陰影。
最後,祝原po能將這件事做個完美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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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特地發文回覆。我知道年代久遠,所以提告成
功與否都能接受。但若我站出來可以鼓勵到其他受害
女生出面,未來也沒有人受害,那做這件事就是必要
且值得的。
原原Po加油
支持
依照原po的敘述,有達性猥褻之嫌,追訴時效20年,
祝原po順利。
加油
有些在酸其實是為了帶風向,其實也可以提告
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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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這種案件一定要回到案發縣市做筆錄?(標題下的不是很好,還另請學長姐們校正) (以下代PO) 一位女性友人在外縣市某餐廳用餐, 將外套放在外面的機車坐墊上, 突然一位路過熱心民眾進來餐廳表示,32
Re: [討論] 如果知道有人被性侵看到底下推、噓文,想來分享一下個人經驗。 儘管性騷擾絕對無法和性侵比擬,但想到自己當初的樣子,就覺得算是給自己一個交代吧 ,想跟大家介紹一下大概的流程。 期盼即使隔著一層螢幕,理解後,能使人多點同理心:) 事隔三年,細節部分如果有誤,再麻煩板友指正了。8
Re: [新聞] 四叉貓爆高虹安辦公室性平事件 19秒約談先不管這個錄音檔沒頭沒尾 我們就先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從法律的角度 要先證明有性平事件 其他才有討論的意義6
[問卦] Dcard:黃金葛下毒霸凌事件更新剛剛看到前幾天國小生下毒的案件有最新情況 黃金 (原文網址: ) 首先我先說明: 性騷擾事件前因及後果9
[問卦] 指控性騷兩方都沒證據到底能不能告誹謗?和之前論文抄襲一樣,這陣子從某派開始被爆出性騷後, 大家就開始有樣學樣互相控訴性騷擾,性騷成了政壇新武器, 但論文抄襲有大學學倫會查,性騷擾一堆沒有證據的, 就是單純口述情況。 我看一堆鄉民基本也只能從自己黨派立場喜歡誰就相信誰,5
Re: [問題] 同事騷擾: : 手機發文~ : : : 事情是這樣的2
[問卦] 自己告自己會有誣告問題嗎其實我是在看這篇時想到的 朱學恒「告發」自己性騷擾,法界分析:時效已過證據不足,為獲得「不起訴」自清 如果某D自己告發自己性騷擾,他自己就同時具備告訴人、證人、被告多種身分 被告D不須自證清白自然可以否認犯罪-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遇過類似的情況 如果車禍理賠案件 經過幾次調解都不成 最後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等開庭都已經事故發生一年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