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高雄市議長曾麗燕200萬交
※ 引述《writerou (春衫猶濕)》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高雄市議長曾麗燕200萬交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Kaohsiung/M.1616108005.A.656
: → acxsport : 唉選這些人出來都在中飽私囊的。 03/19 07:08: 推 ct412133 : 助理費這東西感覺就設計的很自由心證 03/19 07:30: 推 tchialen : 上次藍綠一票人輕輕發落 沒事der 03/19 07:44
上次有近1/2還是2/3的議員全踩雷 各種顏色都有
但起訴罪由全不是貪汙 而是偽造文書 登載不實之類的
全部都易科罰金幾千到幾萬不等 為什麼?
別地方縣市或是高雄經過那次修法改制後是怎樣不清楚
當年時空背景制度的設計 助理費這種東西算實質補貼
你沒報助理費給助理或是沒用完 退回當個人補貼
也算是年收所得 稅要你自己去報
你報助理 算助理頭上 算助理所得 助理去報稅
不管實質上你申不申報助理費 反正這筆錢沒用掉
最後就是退回就你的 因為算實質補貼所得
當年每助理費申報一個人上限4萬 不然就是當貫老闆
反正事情做多做少 操死操活 就是給4萬 反正上限規定在那
4萬就4萬 剩下沒請領完的 反正就是合合法法的個人所得
大不了報稅就是 這種人完全沒事情
剩下的就是報人頭 從人頭再挪移給助理當補貼
這種莫名其妙的遊戲規則下怎樣都輪不到貪汙治罪去處理
至於後來制度改成怎樣 相信會有相關從業的人或是政治認真魔人
會去努力尋找條文 我小老白姓我也不是做這個 懶得管
但我要提醒的是 如果助理費還是跟當年一樣算成個人實質補貼
反正這事情壓根不會被用貪汙去算在頭上 大概頂多就是偽造文書之類的
如果算成個人實質補貼這遊戲規則已經有修改 這時候關鍵點就在於
先不論申報程序符不符合流程 合流程也好 不合流程也好
這影響到的是是否如如實刊載或是偽造文書判定
最大重點是錢是否如實交付到助理身上而不是回流到自身
情況怎樣是不清楚拉 但就我所知 曾麗燕 是有錢到爆炸拉
就我自己判斷 也不是說她貪或是不貪 而是有錢到爆炸的情況下
是要貪這種不足塞牙縫的錢做啥? 當然後續就等調查拉
但讓我疑惑的事情是 我一直都搞不懂 所謂偵查不公開是怎樣?
反正調查結果有證據就法辦 但現在不是有人檢舉剛開始調查而已
新聞就在那邊說一堆 這些事檢調說的 還是 新聞自己覺得的?
反正我最後得到的結論是偵查可以不公開 偵查也可以公開
反正上面高興就好 效果有達到就好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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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仔又來了 制度有問題不修法繼續踩雷怪我囉
國民黨議長關4%屁事
內文寫"是有錢到爆炸拉" 樓主是在暗諷嗎??
現在不算議員實質補助 直接算助理薪資 議員提報名單
給市議會 助理的聘僱單位是市議會 錢也直接匯進助理
帳戶 理論上議員根本不會碰到公費助理的薪水 也不會
由一位助理統一領了之後再發給其他助理
這是哪年度的事情? 那奇怪 曾麗燕這是怎樣? 是還在舊制時候的事情嗎?
如果照新聞寫的 那這次情況應該跟縣市合併前不同
不確定改的時間 應該是2009或2010前後
如果真的有錢到爆炸還做這種事也算是貫徹韓導的意
志
能撈就撈
這黨自稱能撈就撈,能混就混!真是實至名歸!同鮭
魚盡!
有犯罪就法辦沒什麼好說的 管他啥顏色
有沒有錢跟會不會貪無關。改名鮭魚的人也不是沒錢吃
壽司
有錢幹嘛還要搞這種小錢呢
樓上XD
有錢人不會貪小財?這邏輯~
又是想護航卻提油救火的經典案例XD
檢調會執行就不是剛調查啦 事先都蒐證好了
誰會嫌錢少啊..
不貪小錢怎會積大富,以為做公益?
既然有錢到爆炸 為何不能用自己的錢給助理加薪
這是越描越黑 不但貪還是個慣老闆
沒啥黑或是不黑 反正舊制就是那樣 高興不報助理費 反正也是你的實質所得 報稅算在你頭上而已 就算很有錢可以拿自己的錢補貼也不是義務 幫助理多申請費用補貼 沒把錢凹下來自己申報所得已經算佛了 然後曾麗燕這事情我倒看不是很懂 上面有人有做一些說明補充 如果這事情是以前發生在舊制的事情 反正最後就是申報不實或是偽造文書問題 如果發生在新制後 照理來說都是市議會直接匯入助理 不會由議員經手再統一由一位助理發放 所以這事情是怎樣 我也看不太懂就是
資生堂千金都會去吃免費壽司郎了,我才不相信有錢人
不會貪
她是眞的有錢 甚至可以說市KMT的金主之一
不過我覺得這幾年也有高雄議員因為助理費被調查
應該不可能完全不知悉法規有改 如果舊法允許的話
因為有錢到爆炸,所以不可能會汙這個,邏輯是??
果然只有藍色會貪汙 綠色最清廉
推解說~
有錢人就不貪 連家最清廉 呵呵
秦儷舫,經典例子,藍營比照辦理
是不是有些推文的以為綠的就不會貪啊?還真以為綠
的很清廉了?
貪污就貪汙,講那麼多還是貪汙阿
錢有時候也是從小錢慢慢累積的
偽造文書涉及到錢 跟貪污沒關嗎?
有錢人所以不屑貪小錢這種論調可以不要拿出來護航嗎
?要不要乾脆明訂資產一定數額以上不適用某些法律好
嗎?
還有這次有其他議員一起爆嗎?如果只有他那跟制度面
有什麼毛關係?別人為什麼沒事?
這次我就說是怎樣我看不懂啊 我也沒說跟制度有關係 因為看不懂這事情到底是在調查以前舊制的事情 說不定是舊制時候沒跟著大家一起爆 現在翻n年前舊帳 再炒一次冷飯 如果是舊制時期那時候的事情 現在被調查 反正也不太會有啥事情 還是新制後的事情 那這也就很奇怪 助理薪水根本不會由議員經手 所以是這樣 我看不懂 然後提舊制是在回tchialen那位 "上次藍綠一票人輕輕發落 沒事der" 他說的上次就是舊制時候的事情 不是在說曾麗燕這事情 但曾麗燕這事情是怎樣 我就不知道了
“有不有錢”跟“貪大錢小錢”沒有關連喔,一堆立委
議員還不是去警局私下搓掉交通違規跟停車費
漲知識了,以前政治真他媽黑
有錢到果然爆炸了 XD
她當然可說不知道 妹妹經手但妹妹有事一定燒到她
出來說這咖有錢到不會貪這種小錢再來說自己什麼都
不知道,神邏輯
有錢到爆炸秒想潘姓賣藥廣告議員
40
Re: [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案 高虹安改列貪污被告60萬從有人具名檢舉開始 檢方就一定會起訴 檢方的責任就是偵查後起訴(浮報加班費已經基本肯定) 被告自己要證明自己無貪汙罪 法官會看證據判斷21
[討論] 蘇煥智覺得高虹安 沒問題的蘇煥智 16 小時 · 高虹安助理費案是貪污?抑或政治迫害? 高虹安 是政治迫害?或是一件立法委員利用人頭名義詐領助理費的貪污案?16
Re: [討論] 高虹安哪條比較大條?: : 同樣如果有判例請指教 : 好了我現在來說為什麼我認為立法院大家都這樣做?我不敢說全部啦, : 但各大諸公之間消息傳來傳去,補助款怎麼完美的花光用盡,助理費怎麼報,薪水該給 : 多少.. 乃至助理費怎麼詐領,怎麼乾坤大挪移....我們看的到判例的是被抓到的11
Re: [新聞] 控高虹安「11個月詐領破60萬」!吹哨者張花冠拿了廠商的3000多萬,但是沒有對價關係,所以法院判無罪? 那張花冠是不是貪污? 康裕成是確確真真的盜領助理費喔,這裡的盜領是用人頭來把國家給助理的錢轉到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