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強制成立管委會,能處理城中城問題嗎?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修法強制成立管委會,這只是給地方消防局找到開罰對象而已,消防法第37條開罰管理權人,罰金六千到三萬。不幸的事情發生了,就說我有處罰,但是他們不配合。但是一棟大樓要處理消防設備,少說要上百萬,像城中城這種已出租為主的大樓,管理費一定會收不足額,哪裡有錢來處理消防設備。所以消防法第37條也應該要修改,當消防設備不合格應該要依建築法第77條-1 「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開罰6萬到30萬,這樣所有權人才會督促管委會並認真繳交管理費。一棟大樓的衰敗都是少數人不繳管理費,接著大家都不繳。管委會針對不繳的人,發存證信函,上法院提告,有多少人願意花時間去處理。出租為主的大樓,一般買來當做投資,算的是投報率,又不是住在哪裡,反正每個月有租金可以收就好,不太關心大樓的事務。當大樓所有權人修繕成本增加,到時候不是賣掉,就是積極參與大樓事務,大樓開始有管理,大樓才不會衰敗。否則成立管委會能做什麼,沒錢什麼事都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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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排版頭痛… 然後講直接的 住戶就是雙手一攤
我沒有錢 完全無法處理
其實有管委會運作且收管理費的話,另一個層面是代表
持有成本增加,不心在此的人會想快點出脫,當衰敗到
一定程度要談都更也比較好談。但城中城因為一開始就
窮人會繼續找更爛的地方被燒死 無解
沒有,當然大家一起爛。以現在的城中城來說,應該要
像破產宣告一樣,由政府指派清算人,一直用公基金介
入輔導到回到正軌,不然光管委會應該撐不到收支平衡
。但因為台灣的法規也沒這一層的設計,所以老實說直
接由所有權人合意都更是最好的
用罰款對付低端只會讓他們更低端
花錢幫低端做事也只會讓他們更不想付出
事實就是跟以前一樣不管他最好
每個班都有班長開班會 但效能一樣嗎
沒有管委會是另外的問題,因為要先有個窗口,不管是
要求做事或是究責罰款才有個對象,但這次城中城最大
的問題是消防安檢沒有落實,一樓被柵欄阻擋就不進去
消防門被變賣了事後才知道,如果消防安檢有落實的話
就可以避免這次憾事,若沒有管委會市府可以考慮用補
貼的方式協助安裝,林于凱議員臉書也有討論這個議題
有興趣的人可以過去看看
不能,永遠都有底層人流動
真的檢查下去也只知道消防設備早壞光而以能避免什
麼?燒死人你就覺得要補貼消防,他們連電梯都年久
失修了,如果電梯夾死人是不是變要補貼電梯?建築
外牆撥落打死人就補貼外牆這樣?
分類
消防栓整套含配管下來上百萬,每年還要花錢檢修保
養,連門都會不見,消防泵被幹走或又壞了就再補貼
一台這樣?
消防隊能隨意進到住宅嗎?
說有消防安檢就是騙騙外行人的,真正的檢修申報是
管理權人要檢附設備資料跟測試報告後消防隊再來複
查。連資料都沒請問消防隊兩手空空是能檢查什麼?
別把消防隊當神了
上面打錯,是管理權人要委託消防設備從業人員去申
報
管委會才沒有這麼強大...
不要說維護了,光請人申報就要花上萬塊,你認為這
棟成立管委會後就花得起?
笑死,源頭就是沒錢,還罰錢。
所以時力才會主張若住戶多是弱勢專案處理 政府輔助
不然繳不起錢的 還是繳不起 專案看怎樣處理
我懂了 窮到連一瓶臨時要消滅小火的滅火器都買不起
小事還能靠捐助 但總不能靠社會資源免費養一輩子
收集到 流浪漢 三神器 (腳踏車 紙箱 流浪狗) 。lo
ng stay 228公園 管理費 是三小
沒用吧,住戶低端成這樣
裝了消防設備大概也被偷去賣光光
而且那些住戶擺明就是不繳管理費的那種
先不論是繳不起還是不想繳,沒有錢的管委會是能幹什
麼?
住戶擺爛成這樣,市政府只能拿納稅錢各種補助,但要
全部市政府處理個人不認同
沒有用的,沒錢萬萬不能,只是把人趕到更角落的地方
不能 管委會的前提是要有錢 沒人繳管理費 就算有管
委會也沒用
這篇文說真話...還是有人夢幻般活著
不管啦,政府要負責。民意。
一個月3000房租+500管理費都有困難的人了,處罰不僅
讓他們更弱勢,其實也沒有任何警惕作用。啊就無錢啊
沒錢兩手一攤都要政府補助,能擺爛就擺爛好了,我也
趟平
台灣就是一堆寵壞的刁民啦 什麼都要政府負責 有病?
反對修法補助,救急不救窮,為了自己的生活環境,大
樓消防環境清潔等是需要居民長期共同努力的,相關支
出是每月每年都要有的,難道要年年補助嗎?居民如果
都同意擺爛不管消防安全,應該尊重他們靠運氣的選擇
,如果修法補助,全台灣大樓都擺爛等補助就好,為了
少數人搞得全台向下沉淪是不對的
繳得起管理費??
睡公園可能還不會被燒到
水很深
一切的問題就是錢
搞錯方向 應該要建立更完善的社會住宅才對
首先要看有沒有人想當管委會委員QQ
管委會成立,政府有單一窗口可以聯繫,但是變成管委
會有沒有能力處理這些弱勢住戶……
強制管委會成立後,誰來當吃力不討好的委員?管委會
沒錢能做什麼事?有人擺爛不繳管理費要強制執行趕人
家出去嗎?還是最後政府拿稅金補貼老舊大樓運作,然
後讓房東笑呵呵?
不用說城中城,一堆大樓不團結沒人願意坦雜事,但遇
到重大危害住戶依然會掏錢,立法強制成立空殼委員會
只是徒增困擾
敝人就是空殼委員會的副主委...
政府幫忙成立管委會真的是爽到房東而已,那種破房都
租別人4-5000了,不會覺得這樣對租客有更好的保障
重點是沒錢,成立管委會也沒用,政府難道要每年編
預算幫大樓維修消防設備、清逃生通道嗎?房東真的
爽歪歪
120戶的大樓連一個24小時的保全都請不起,你還期待
管委會能幹嘛?
不能
就沒錢繳管理費,哪來管委會
兩手一攤什麼都要補助
就白癡學者提出白癡政策
拆掉比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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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城中城大火最新傷亡 46人死!41人受傷大樓都是社會底層民眾居住不是問題 問題是居民繳不出大樓管理費,以至於大樓管理委員會停擺 進而喪失管理功能,讓大樓管理陷入惡性循環,最後的結果就是出人命 城中城大樓曾經有好多年都不曾檢修過電梯,電梯又舊又危險,沒出事實屬萬幸 要怎麼讓管理費收入不多的大樓管理委員會維持最基本的運作?4
Re: [新聞] 城中城高市工務局長:連續3年有做消防安大樓沒有成立管委會 不能開罰單?? 大錯特錯唷!!! 大家別被塔綠班騙了 消防法第六條及消防細則都有提到開罰"管理權人" 何謂管理權人即是該物業的老闆或管理者 如果大樓沒有管委會3
Re: [新聞] 不斷更新/ 高雄城中城20死! 高樓層持續其實這種問題很簡單,把這些經濟弱勢都趕到街上就解決了 很多老舊大樓都會有消防設備不合格的問題 消防局能做什麼呢?就是開罰單給管委會而已 管委會沒錢你能拿它怎樣? 有些沒成立管委會的會針對所有區分所有權人寄警告信要開罰單1
Re: [問卦] 當年反都更的覺青看到大火會怎麼想?這次火警跟都更是不一樣吧 是設備老舊損壞、走道樓梯都雜物,沒有合法管委會,沒有辦法輔導、開單 就像開了八年車沒有換輪胎、不換機油,出車禍,說車太舊 因為這間40年大樓一直講都更的事,怪怪的,明明是要強制要求舊大樓設置合法管委會走道 樓梯清空,設備維修適用新法1
Re: [問卦] 高雄城中城本來就是刁民的問題吧窮就是無解,誰上台都一樣 住戶成立管委會收管理費才有錢去維護大樓的消防設施,但是這些人就沒錢啊 成立管委會,繳不出管理費的要強制驅離? 反正沒管委會,消防安檢不過是罰全體住戶,大家一起不繳擺爛。 這些人很多弱勢,市政府驅離或再開罰一定被議會嘟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