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有沒有被無名角色帥到過?
剛剛看到vagabond 12集的法庭劇情
愛德華希望審判長先別宣判
而另一方則讓審判長盡快宣判,不想讓主角一行人有時間趕到法庭
結果審判長看到上級傳來的施壓小紙條(馬上結束審判!)
沉默片刻後反問愛德華「三十分鐘足夠嗎?」
然後啪反手蓋上那該死的紙條
第一次有種 「好正義好帥!」的感覺
各位有被什麼角色帥到過嗎?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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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無名角色是指主審法官嗎?
不然演愛德華的演員很有名又很有資歷啊,想當初火花可是他
跟車仁表、李英愛一起演的啊
雖然近年來看到覺得歲月實在太衰人老,車仁表還這麼帥保養
得很好,李璟榮卻變得像爺爺(?!)了
對,是說法官,不甩上級施加的壓力
愛的迫降國安局科長!
愛降的科長還有演過什麼戲?一直覺得他眼熟 查了韓文維基也
查不到
科長是金科長嗎? 他有科長是金科長嗎? 他有演歡迎來到
第2人生跟Watcher
電影作品蠻多的
About time裡面的二哥!!!
機智牢房生活的彭部長和金敏哲(大愛
奇怪的搭檔鑑識小哥
秘密森林的尹科長,從此追就奎炯XDD
在鬼怪裡演恩卓前輩的丁海寅
我為了蔡秀彬看狐狸新娘星 完全不認識路雲 只覺得高
高帥帥
鬼怪的丁海寅+1(當時不認識他)
沒愛裡演聖經男友的張基龍 結果就愛到現在了XD
當時也還不認識張基龍
秘森尹科長+1大愛奎炯 不過他好像不能算無名角色XD
鬼怪學長丁海寅,看時候有帥到
秘森的尹科長加無限個ㄧ
家和萬事成的廚房小弟,是現在的安孝燮
因為噗通噗通Love的樂師注意到安孝燮,那時候就覺得他會
紅,後來就靠戒指女王紅了,我真是先知XD
愛德華爺爺常常演長官,很適合!
以前覺得公主的男人裡面反派的侍衛很帥XD
愛請吃飯的漂亮姊姊裡的琴代理
blood 時代的丁海寅 XD
陽光先生裡面具東邁點主要手下!超帥,看到目不轉睛
金科長裡面的韓檢,覺得超可愛!丁文晟演的角色
看了我的鬼神君覺得郭時暘超帥,不知道他算不算無名角
色XD
喔對丁文晟 就是被機智監牢的哥哥帥到 也開始追他
我也是從撲通撲通注意到安孝燮 早早追了他ig
想說韓綜大逃脫有一集的保安科長
李屍朝鮮S2 主角的老師!!!
對!秘森尹科長也超帥
blood 丁海寅+1,當時開始追他IG~他死的時候超難過
記得你跟Black的金宰英
Live群戲的角色都不錯,可以看警察前後輩之間的情誼
鬼怪的丁海寅+1
在秘密花園時喜歡上李鍾碩,朋友當時還不懂為什麼會喜歡
,結果!!
抓住幽靈的奇道勳
被告人的殺手 金錫(吳承勳飾)
市政廳時期的李浚赫!超帥
皮諾丘的記者長官!
記憶的呂會炫 可愛的鮮肉弟弟
爆
[爆卦] LIVE 強尼戴普vs安柏世紀對決案法庭宣判目前正要宣判強尼戴普vs安柏世紀對決的審判結果 直播連結 目前同時在線將近250萬人屏息以待 提供其他直播連結23
Re: [綴歌] 哈利波特-如果只有跩哥馬份性轉?沒梗啦 老闆說的有道理啦 我大FFF團是不會消失的啦 「各位同志,準備好了嗎?」 「沒有問題!!!」13
[閒聊] 鋼彈SEED裡基拉的審判程序根本亂七八糟不能出門,繼續看SEED ˊoˋ 鋼彈SEED 第11話 覺醒的利刃 (Gundaminfo) 故事大綱:基拉把粉紅妖女放跑了,結果事後被抓起來軍事審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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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大法庭裡面不是大法官、憲法法庭才是。大法庭 大法庭為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內的功能性任務編制,係以裁判法律爭議統一見解為任 務之法定裁判機關,大法庭的裁判活動為終審訴訟程序之一部分,亦採合議審判。 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成員各為11人,由審判長1人、提案庭指定庭員1人及票 選庭員9人共同組成。2
Re: [課業] 刑訴-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4862號判決這判決提到第159條之2證人在偵查中於偵查輔助機關前陳述與審判中法官前陳述不符的情形,包含證人在審判中經審判長依法准許證人行使拒絕證言(第183條第2項)後不陳述;而第159條之3第4款證人在偵查中於偵查輔助機關前陳述但之後於審判中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的情形,包含證人在審判中雖拒絕證言,但被審判長駁回證人行使拒絕證言權卻又拒絕陳述(因為證人依第187條第2項有真實陳述義務,所以當主張拒絕證言被審判長駁回後又拒絕陳述,就是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 又因為實務上禁止概括拒絕證言(第一段有提到),只讓證人必須就個別提問行使拒絕證言權,所以: 1、當證人針對個別問題行使拒絕證言權,審判長也准許後證人不陳述-->此時形式上有審判長准許(形式上有正當理由),實質上拒絕證言也是針對具體問題行使(實質上有正當理由),符合第159條之2情形。 2、當證人行使概括拒絕證言,審判長駁回後證人仍舊拒絕陳述-->此時形式上審判長駁回(形式上無正當理由),實質上拒絕證言沒有針對具體問題行使(實質上無正當理由),符合第159條之3第4款情形。 3、當證人行使概括拒絕證言,審判長卻准許-->此時形式上審判長准許(形式上有正當理由),實質上拒絕證言沒有針對具體問題行使(實質上無正當理由),這判決認為在這種情況因為跟上面1情形或2情形都不同,所以沒有第159條之2或第159條之3第4款適用,但因為被告在此時沒有抗辯證人概括拒絕證言違法,所以符合第159之5第2項默示同意傳聞證人(第159條之5這部分是從前後文推論出來的)- 合議庭審判長劉柏駿宣判指出,張敦量犯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強制罪2罪各判1年、10月,應執行9年;李韋霖犯傷害致重傷害罪判刑4年、強制罪2罪各判刑7月、8月,應執行4年8月;陳勁豪犯傷害致重傷害罪判刑4年、強制罪2罪各判7月及8月,應執行4年8月。 這個劉柏駿應該就是那個劉柏駿沒錯 那個目前阿航心裡的陰影, 那個跟神對抗還沒倒下的劉柏駿
- 1980年9月29日,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建議,作出《關於 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檢察、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 團案主犯的決定》,任命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火青兼特別檢察廳廳長,最高人民法院 院長兼特別法庭庭長,任命曾漢周為第一審判庭審判長、伍修權為第二審判庭審判長。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