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快速整理一下HYBEvsADOR進度
1.閔熙珍獲得假處分,HYBE不得解僱她
官方聲明快速摘要(機翻)
https://sports.khan.co.kr/entertainment/sk_index.html?art_id=202405301639003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50民政庭於2024年5月30日下午決定接受上述臨時禁制令申請。因此,Hive 將無法在 Ador 於 2024 年 5 月 31 日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上行使其投票權支
持「罷免執行董事閔熙珍」。如果HYBE違反禁令決定行使投票權,則必須向執行長
閔熙珍支付200億韓元的間接執行費。
.在這次審判進行期間,惡意編輯的第三方之間的私人對話被不分青紅皂白地分發給媒體甚至現在,一些YouTuber 和博客作者按照自己的意願解讀編輯後的KakaoTalk,侵犯
了的隱私。我們計劃採取行動,包括提出投訴,因此我們要求您立即刪除目前發布的影片
.世宗律師聲明將禁令延伸至HYBE也不得開除另外兩位董事
2.法院說明重點摘要
https://news.mt.co.kr/mtview.php?no=2024053016090411491
法院認可閔代表試圖擺脫 HYBE 支配的事實。法院認為:「閔代表明顯試圖帶著
NewJeans 脫離 HYBE 的控制範圍,或者施壓迫使 HYBE 出售其持有的 ADOR 股份,從而削弱 HYBE 對 ADOR 的控制力,並尋求閔代表獨立掌控 ADOR 的方法。」
然而,法院也指出:「閔代表並未進行具體的實施行為,即使這些行為對 HYBE 來說可能構成背叛,但難以認定為對 ADOR 的背信行為。」
3.HYBE在ADOR股東大會除了提交閔熙珍的解僱案,也提交了另外兩名董事的解僱案,明天會如期解僱其它兩名董事;龍山警察對HYBE(原告)進行第二次調查。
雖然不是官方聲明,不過也有一些新進度所以貼上來
https://news.mt.co.kr/mtview.php?no=2024053016541214624
4. HYBE官方立場文
https://www.osen.co.kr/article/G1112346353
HYBE 敬告各位:
本公司尊重法院對於閔代表所提假處分訴訟的判決,將在此次臨時股東大會上不對“
免除閔內部董事職務”議案行使表決權。
此外,法院在此次決定中明確指出,“閔代表試圖帶著 NewJeans 脫離 HYBE 的控制
範圍,或者施壓迫使 HYBE 出售其持有的 ADOR 股份,從而削弱 HYBE 對 ADOR 的控制力,並尋求閔代表獨立掌控 ADOR 的方法是顯而易見的。” 因此,我們將在法律允許
的範圍內展開後續程序。
心得:怎麼感覺雙方都沒有輸
但禁令能延伸至其它兩名董事上?
--
原來200億是給閔不是給韓國政府嗎 我
還以為是給韓國政府(?
民事糾紛為什麼要給政府錢
不是,是給熙妃的損害賠償阿......
給政府幹嘛XD
房胖眼瞎總是要受點罪啦,活該死好
那等於是開除閔的違約金 當然給閔啊
我有種房會給兩百億去解雇他
這本來就是給閔阿XD 為啥會覺得是給政府XD
的感覺
200億的資遣費
違約金的概念
你老闆現在要你滾蛋 資遣費給政府喔?
也可以說是資遣費
明天又有熱鬧看XD 好希望友直播www
房胖那麼廢不如直接付錢了事
房除非用自己的錢 要是HYBE的 股東可以告了
肯定是給閔的==
前一篇有翻譯成"罰款"的句子
才產生的誤會
我以為解僱金另外算 200億是給政府的X
D 看錯了
可以冷凍避免支出 非要開除給錢的意義在那?
韓文明確寫 支付baesanggeum給閔
損害EPS 股東少賺這部分 房要怎麼解釋?
長痛不如短痛
禁令延伸到其他董事身上有合理嗎?
HYBE出錢的話 是要告什麼
Hybe解職2位董事,新增3位董事新聞如
上
要給股東交代開掉這個人對公司發展更
有利是房胖子的事
我想要有官方聲明的新聞...
以ADOR的結構 真的有辦法冷凍閔嗎?
法院認可他要獨立奪權 但因為還沒具體行
動,所以讓他留任。所以具體行動後,法院
要賠償hybe 損失嗎?
除非另外兩位董事有合約不然很難禁令
延伸到兩位董事吧
股價已經燒1億 若要再燒1個億
股東會怎麼選擇?
真是 別人的錢不是錢噎
具體行動造成損失 那是閔要賠償的事
跟法院有啥關係?
我的意思是 法院認定他有如此意圖
閔賠Hybe阿
都等著看法律結果 下次的法律結果再來看
那就是試圖奪權成立,成立還不讓人招開
董事會, 要逼迫別人繼續任用他為ceo
這樣閔被開除的損失 也是之後的事
但法院就預先插手了
法院的意思是 背信Hybe不等於背信Ador
又不是他不認可閔有奪權之意,所以才不給
所以不能換掉他在Ador的職位
招開, 法院這種裁定 荒唐
Hybe 沒照合約走完賠合約金很正常啊,
對比合約的競業條款 簽合約本來就是保
障雙方的 違反的一方賠償很奇怪?
好想拿兩百億的資遣費(誤
所以今天是連同 背信官司都一起併案了
解了嗎??那這樣房胖子跟本輸慘了!!
!笑死我了
但如果閔現在是在Hybe任職 應該事件就結束
了?
更正一下 不是賠合約金 蘋果自動選字
hybe股價已反映,3%下跌,期待明天開
盤
閔如果在HYBE那已經結束了沒錯
但是所有老闆和被挖角者都喜歡另外公司
我要奪權把公司財產(adore)據為己有、ad
or是hybe 的資產,跟有沒有背信ador 有什
麼關係
hybe今天不是漲2.36%?
今天法律上 ADOR和HYBE就是兩個獨立個體
HYBE有官方立場文了,果然跟我想的一樣
你是你媽養的 不代表你和你媽是同一個人對
吧?
他是以股東的身份要求招開股東會
大家都沒有輸
股東=出資者 這是所有權的問題
不是公司營運, 如果hybe是以董事的身份
所以那兩個董事是能不能踢掉啊
那把ador看成公司才成立,股東身份 ador
就是資產
如果Hybe明天還是把閔開了,那Hybe還有
救濟的機會嗎??是只能賠了還是還能再
跟閔打 損害賠償官司
Hybe立場文:https://pse.is/5zrphx
HYBE盤後下跌3%啊
但是閔有簽合約 你沒有她背信的證據五年內
不能開除
不過也是小錢啦 前幾天有會面石油爸爸
就看房的面子值多少錢
合約大於一切 這跟ADOR是不是HYBE的資產無
關
合約規合約, 但這個股東會法院按道理
不能禁止 之後他硬要解僱 才是他們雙方
......有些人真的可以去唸一下商事法
的合約問題
股東擁有的是公司的所有權,董事是公司的
概論XD
經營權
房粉沒有輸
我也是覺得去唸法律吧
對啊 經營權才是講到背信 股東就單純是
所有權
沒人禁止股東會啊 是禁止股東會上開除閔這
個議題投票 因為這違背合約
他是禁止招開股東會 不是禁止開除閔
所以明天繼續開 不是在討論開除其他董事了
閔白眼狼大獲全勝XD
沒阿 明天股東會召開阿
只是解職閔不行
請去看上一篇 還是我找韓文報導給你看 無語
了
文章先看清楚...
我都有附上原文報導喔
快速整理重點 1.不能解僱閔熙珍 2.但能解僱另外兩位董事,但世宗律師將法院禁令延伸到兩位董事 3.法院表示有背叛行為,但不構成背信,因為股東是股東,公司是公司 4.警方仍在調查中,對原告-HYBE進行第二次調查
※ 編輯: SihMin (60.249.141.191 臺灣), 05/30/2024 16:37:27閔的申述是不能招開要開除他的那個董事會
感覺接下來還有得打耶
所以要開除別人的股東會是ok
HYBE跌了幾個YG
所以法院針對的是閔 申訴的那個股東會
只有閔有那條5年不能解僱的條款,其它沒有
目前已知的資訊是這樣
閔熙珍只能針對自己提禁令
所以現在世宗延伸的解讀會不會有問題
才是明天的重點
如果那兩個董事沒有合約保障不得解僱,只
要新董事公開表示沒有要解僱閔,閔沒有任
何理由禁止hybe解僱其他董事吧?
也許今天就簽了保證合約不得解僱阿 (X)
除了解除閔其他討論若通過還是可以的吧
不過好奇是法院禁令還可以延伸喔
律師的意思是既然在閔熙珍這邊理由不成立
那另外兩位董事的理由也不能成立
解僱另外兩名董事的理由也不會成立的意思
感想只有 荒唐
這可能要看另外兩位董事有沒有合約了
但是17號閔提出的禁止投票似乎沒有包
含這兩位董事
兩方徹底失去信任又得繼續綁一起
看這齣要演到什麼時候XD
所以這篇的理由跟某些板友一開始討論
的方向類似,只用想的你不能拿她怎樣
意思就是法院也知道閔想要搞 但無有力證據
但起碼意圖奪權被認證,閔粉(韓國的)
不知道反應如何
但其實沒關係啦 就繼續耗 耗越久是通輸XD
喔 沒有 因為那個"奴隸"合約 閔實質也賺了
我猜hybe會就這點下去打後續官司(?
其實基本上必輸的只有NJ而已...
你沒看到新聞有寫NJ己經結算每人五十億了
他們就算冷凍到合約完 去念書轉演戲 手頭的
NJ是輸在未來 過去已經拿到手
看樣子好想只鎖定不能對罷免閔投票
錢都比在座各位多都不一定 省省吧
董事會成員沒有這個限制
本來講的就是未來,不然怕什麼冷凍?
每個人台幣一億多了 一般人退休都行了
有錢才更在乎吧
NJ不過也才高中大學生年紀
這個判決hybe感覺輸了面子贏了裡子 因為
奪權意圖被認證了
閔有奪權意圖被認證也不代表hybe未來官司
會贏,老實說我覺得hybe沒有贏
比較像是贏了面子
懂法的 打過官司上過法院的不會認為HYBE贏
不過房自己把合約簽成這樣,不同合約沒一
起檢視也是活該
意圖這種非實質證據 有多薄弱 法律人應該
知道
應該說有沒有贏要等明天hybe是否能撤
換其他董事 以及未來能否用法官認證
的有背信hybe的證詞下去打官司(?
接下來就只能看警方調查了,但如果證據只
有這些,那就是要再耗2年了
hybe能用這個法院證詞去打背信是否能
有用得等未來才知道
法院認證的意圖就不一樣了
台積電的總裁魏哲家有獨立控制、營運台積
房拿個奴隸合約給閔簽結果砸自己腳
不是奴隸合約,是天使合約,天使到解僱不了她
電的意圖而不受大股東外資的指揮或影響,
算不算是對那些外資法人的背信?
哈哈 就說了意圖這種自由心證的東西沒啥用
HYBE該證明的是閔到底有什麼行為已損害到
ADOR的利益吧。
如果魏哲家的獨立意圖是與中國合謀
那很難說kk
其實HYBE還有一招啦,賤賣ADOR
西西
根據先前讀的資料中,閔熙珍手上的股票有隨賣權 也就是說,HYBE可以直接賤賣所有股票,這樣閔熙珍那些股票就變廢紙了
※ 編輯: SihMin (1.175.105.168 臺灣), 05/30/2024 17:43:33合謀也要有證據啊,是簽了意向書還是設備
移轉
賤賣給誰 SM嗎 XD
所以要看證據多少呀 現在還沒打背信官
司
其實到這個地步了,不如真的賣了ador
想看ADOR賣給SM的場面
SM自己有新女團啊,而且閔姐對投資人
要求是一兆,可能也難賣XD
簡單來說,閔只有「想」,但沒有「做」
,hybe就是急躁才壞了大事。
接下來才是真的歹戲拖棚
連經營權和所有權都搞混 就算了吧
懂法 哈哈哈
畢竟閔之前接觸的股東都告訴HYBE了
HYBE覺得再不出手就晚了吧
法律要件本來就是規範的標準比較高
而且成立需要的條件也多 有時候法律上
無法成立也不意外 但丟出來的資料一般
人看過之後也不能否認閔的意圖不純吧
看了一下幾篇韓網新聞 法院甚至承認了
kakao的真實存在性因此判定閔有背信hy
be只是沒有背信ador
當然沒背信ADOR~~XD
只能說就那合約保護了閔
我比較好奇的是閔的薩滿諮詢費報成清潔費
都沒事?
好好奇房下一步動作,話說李鎮浩是
不是有回應啊
薩滿報公帳那個可能之後才會有官司吧
目前都還在股東大會上是否能開除閔
李鎮浩剛剛開直播了
造型師AB帳可能反而才是切入點,這是確實
的貪污,但要有證據是閔要求造型師這樣收
hybe不是說還有私接廣告約 這個大概也是
沒有入公帳
沒有入公帳的問題後面才會處理吧,這
次就先處理大股東不能投票這件而已
啊?所以法院認證有背信但不罰?
對啊 是在說之後的事
如果法院也認定可以另外簽約跟廠商收
錢,那以後造型師都可以合法接外包了
而且是創下韓國商法從沒有過的先例歐!大
股東不能招開解職代表的股東會
就是需要資遣費的意思
因為合約才不能解約 加上閔不算背信
閔是背信HYBE 但閔只是股東
剛剛警方進一步調查的說法
確實這次案例可能成為未來商法案例
我看韓國法律界好像對此案很有興趣
之後hybe應該要調整一下跟旗下品牌和藝人
的合約 同時被旗下品牌和hybe雇用 這個
在國外常見,以前出社會的合約也是同時被
品牌和和品牌合作的商家打雙重或三重合
約
撇開後續官司 目前世宗對上HYBE律師 2勝
因為這個多牽扯到房閔五年合約嗎?
閔法案會出現嗎...XD
不過我覺得明天才是大戲啊 究竟~~會
怎麼開股東大會呢
明天一定超級精彩XDDD
好想男閔跟房明天在股東大會打起來XD
法院允許這個禁制令就是荒唐。合約的東
西是分開的,開了股東會解職閔,閔接下
來一定是按那合約求償200億,其實結果是
相同的,但這個先例會令公司的大股東以
後都坐如針氈
其實照新聞來說,法院是說有相關背信證據
但審背信不是該法院要審的,換而言之要等
刑事那邊確認才有辦法推翻民事這邊
有 我有看到這個判決是暫時的 可能就是在
等刑事那個
股東大會會直播嗎 好想看喔 哈哈
應該開直播全程公開,不然到時候又再各自
放話
判決還有暫時的喔!
剛看到有一個NJ成員跳出來回覆粉絲
跟著喊「世宗~~大學加油」,笑死她
們真的很挺閔姐(世宗是閔方律師事
務所
不是暫時啦,明天就股東會了當然是確認了
的
但法院同意禁令一部份原因是背信還沒審完
意思就是這一次
背信官司要打一陣子吧,應該沒那麼
快
哪位成員呀s大
NJ今天去世宗大學校慶阿
附上截圖,應該是Minji?
喔喔XD
對啊,只是剛好時間點很微妙XD好像帶
槍兔子也是她?
畢竟是民推隊長
想看明天股東大會直播+1
阿,韓文下面東國大是連一起,但世宗
~~~~大是分開說的耶,現在才發現
XD
團員這樣站隊以後還有好果子吃嗎
HYBE向美國法院要求知道x帳號散佈邪教
關連帳號的真實身份https://t.ly/03AS2
五月二號申請的
哇我以為邪教支線已經不了了之了,這是我
最想知道是的一部分,還是希望小女友的解
散跟這件事無關
所以是告那帳號散佈謠言嗎?
之後會告吧 先要求知道帳號的個人資料
你想搧老闆巴掌這件事很多人知道,但你
就是沒有動作,這就是有意圖但是不構
成犯罪(傷害罪),法院一定要有實證才
能判啊~
居然變成延長賽 lol
閔就是法院認證的叛徒啊!只是因為對於Ad
or難以認定會受影響,所以不贊同於明天就
解僱閔。講白了就算閔撐到合約結束,也一
定不會跟Hybe繼續簽約(除非有戲劇性的變
化),閔除非自創公司或是成功奪走Ador,
否則這件事之後一定不會有任何經紀公司會
想跟叛徒合作!
推brian大舉例秒解XD
有看到有人說NJ成員向閔提請願書要求
處理illit?不知道有沒有大大知道這是
什麼東西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那麼自信,覺得自
己一定比當局者(成員的父母)了解一切
輯真心不懂,覺得hybe 要告的應該是邪教
現在各種假消息亂竄,兩邊都是
何必拿著這些真假未明的消息急著損NJ成員?
我非粉,去看他們來台灣拍MV的文就知道,
而不是散佈消息的人
我站台灣這邊,並批評Ador造謠。現在就是
就事論事而已
Hybe散布消息的也告當然OK,但是不告邪教
只告網民,感覺挑軟柿子,且避重就輕
我覺得沒有不能理解的邏輯
如果Hybe要告邪教要以什麼名義告啊,不是
支持邪教的意思
正常不是要告造謠的人嗎?依韓粉邏
輯,譬如有人造謠A跟B戀愛,AB要互告
?
邪教多次用BTS來宣傳自己啊
跟上次造假的留言一樣啊
沒內容卻又整齊到不行 基本就...
韓網友也邏輯死去 不過反正theqoo不管怎
樣都閔神啦
一樣不是很好嗎? 說法變來變去你覺得好?
所以如果一家餐廳用防彈來吃過飯宣
傳自己也要告餐廳嗎?XD
那家邪教不是只說BTS是他們學生而已,還扯
了很多。我非粉,也不在意大家批評閔,所
以懶得去整理資料。都有熱帖,最近的而已
你們真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內容豐富
有藝人的照片當宣船當然可以告阿
股東大會好像沒有直播(?好可惜無法
第一時間吃瓜
有肖像權的存在欸
你們要怎麼踩閔我也不會心疼,我又不是粉
*宣傳
我早就說法律攻防5:5波,名牌律師所才會接
我只是就事論事而已
一定會有第一時間的爆料啦
閔神的世宗律師聲明也是:除非有理由解
職閔熙珍,不然也不能解職兩名董事,不然
便是違反禁止令......禁止令跟兩個董事
真的不要以為這麼複雜的事情,大家這樣霧
何干,而且股東合約該不會改變保障董事一
定要幾個是閔派吧。如果是,也真的服了
房
裏看花就能鐵口直斷。縱然內心有"定見",
兩名董事這個是真的看不懂
該不會也保障
也不用過於激烈,去酸NJ吧? 現在還不到時
畢竟其他董事的合約從來沒曝光過
候。他們真的坐實了什麼"對不起Hybe"的事
再來酸也不遲
難道合約連這個都有保障?
如果也保障 那就真的死透也死好了XD
我記得是去年換董事會,閔不會真留一
手吧
全都要看明天股東會結果了 好期待XD
但也只個過程 後續還是有無止盡的訴訟
結果最後真的是那個造成10億業務損失解
職才是最簡單俐落的方法
10億嗎?還是100億金額忘了
所以閔記者會律師最後才會那樣講嗎?如
果是閔走不了HYBE也趕不走她XDD 不過NJ
也是賺很多錢兩方都有利潤,只是高層彼
此看不順眼
說自己非閔粉的又來胡說八道囉,請問閔忙完
要告hybe和記者作偽證了嗎?畢竟你前文都說
hybe不敢告邪教相關囉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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